消費者協會賠償比例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如果有欺詐行為,要對消費者進行3倍賠償,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新消法規定消費欺詐3倍賠償是獲賠的最低限度。從立法目的來看,法定懲罰性賠償僅是消費者獲得懲罰性賠償的最低限度,而非消費者獲得懲罰性賠償的最高限度。經營者的欺詐行為包括哪些?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欺詐消費者行為消費者協會賠償比例 :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消費者協會賠償比例 ;采取虛假或者其消費者協會賠償比例 他不正當手段使銷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消費者協會賠償比例 ;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謊稱是正品的;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的;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不以自己的真實名稱和標記銷售商品的;采取雇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作虛假的現場演示和說明的;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報刊等大眾傳播媒介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利用郵購銷售騙取價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條件提供商品的;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的;以其他虛假或者不正當手段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拓展資料:欺詐消費者會面臨哪些法律責任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幾倍賠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是有三倍賠償規定消費者協會賠償比例 ,如果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消費者協會賠償比例 的消費者協會賠償比例 ,是應當進行賠償消費者協會賠償比例 的。
消費者權益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法律分析:消費者因產品質量問題最高可以獲得原產品價格消費者協會賠償比例 的十倍賠償。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消費者協會賠償比例 ,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家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消費者協會賠償比例 ,為500元。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消費者協會賠償比例 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消費者可以根據情況,向銷售者或者生產者要求賠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投訴,必要時可以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消費者協會賠償比例 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