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傷打官司有必要嗎
輕微傷一般不構成刑事案件,不屬于犯罪。所以,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要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如果雙方就民事賠償部分經過調解達成協議輕微傷打官司有必要嗎 的,那么,打官司就沒有必要了。如果民事賠償部分無法進行調解或者調解不成輕微傷打官司有必要嗎 的,那么,打官司就有必要了。
1、輕傷不包括輕微傷輕微傷打官司有必要嗎 :輕傷有刑事責任、輕微傷不負刑事責任。
2、如果只是輕微傷:對方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治安處罰,由公安局根據對方的具體行為、后果等情況決定是否給予,拘留、罰款)、民事責任(賠償你的損失)。
3、是否給對方治安處罰:只能由公安決定,如果對公安不予對方治安處罰不服的,可以向公安局的督察部門反映。
根據治安管理法的規定,行為人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輕微傷有必要起訴嗎輕微傷起訴根據個人意愿。輕微傷賠償范圍為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輕微傷打官司有必要嗎 的營養費輕微傷打官司有必要嗎 ,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九條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輕微傷打官司有必要嗎 :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輕微傷打官司有必要嗎 ;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于輕微傷打官司有必要嗎 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
2、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3、70周歲以上的;
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的。
輕微傷打官司麻煩嗎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麻不麻煩。對于輕微傷輕微傷打官司有必要嗎 ,如果需要追究其民事賠償責任的輕微傷打官司有必要嗎 ,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然后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環節,人民法院需要根據案件事實和法律作出依法判決。
【法律依據】輕微傷打官司有必要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輕微傷打官司有必要嗎 ,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三十八條
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四)宣讀鑒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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