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什么情況可以走醫保
交通事故不能用醫保報銷。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什么情況可以走醫保 ,一般是肇事者進行賠償交通事故什么情況可以走醫保 ,很難用醫保報銷。如果屬于當事人承擔交通事故什么情況可以走醫保 的那部分責任交通事故什么情況可以走醫保 ,承擔的醫療費也很難用醫保報銷。如果出現以下這兩種情況,那由醫保報銷部分醫療費:
1、第三人應負擔,卻不支付或無法確定第三人,那醫療保險先行支付;
2、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保險部門必須報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踞t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交通事故可以報醫保嗎一、車禍能不能用醫保報銷
一、車禍能不能用醫保報銷
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什么情況可以走醫保 ,一般是按機動車交通事故處理交通事故什么情況可以走醫保 ,找肇事者賠償,很難在醫保中報銷,但有兩種情況可以找醫保報銷部分醫療費:
1、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擔一部分責任,自己承擔責任交通事故什么情況可以走醫保 的醫療費可以醫保中報銷。
2、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3、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責任,因自己過錯產生傷害所導致的醫療費用,不屬于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情形,醫療保險部門必須報銷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踞t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佛山市醫療保險待遇核發經辦管理的通知》
第十二條、參保人因意外等原因就醫,如有第三人負擔部分醫療費用的,經核準后,按本市的標準計算其醫療待遇,扣除第三人負擔的費用后,支付其差額部分的醫療待遇。參保人提供零星報銷所需資料到參保所在區社保機構申請辦理,如所需提供的資料原件已被第三人收取,參保人則須提供第三人收取原件的證明材料及資料復印件。
二、醫療保險報銷的流程
攜帶資料:
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的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三級或二級醫院的??漆t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就醫資料原件;
4、財政、稅務統一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處方的付方原件;
6、定點藥店:稅務商品銷售統一發票及電腦打印清單原件;
7、如代辦則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帶齊以上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經審核,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申請人辦理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時,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內劃入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金額,再核定應報銷金額。
住院報銷流程:
1、入院或出院時都必須持醫療保險IC卡到各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窗口辦理出入院登記手續。
住院時個人應預交醫療費2000元,出院結帳后多還少
交通事故可以報醫保嗎?關于交通事故受到了傷害后,醫??梢詧箐N。
根據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
第二條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交通事故什么情況可以走醫保 的職工或者居民(以下簡稱個人)由于第三人交通事故什么情況可以走醫保 的侵權行為造成傷病的,其醫療費用應當由第三人按照確定的責任大小依法承擔。超過第三人責任部分的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國家規定支付。
前款規定中應當由第三人支付的醫療費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在醫療費用結算時,個人可以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傷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情況。
第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到個人根據第二條規定提出的申請后,經審核確定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應當按照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規定先行支付相應部分的醫療費用。
第四條 個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傷病被認定為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個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情況。
第十一條 個人已經從第三人或者用人單位處獲得醫療費用、工傷醫療費用或者工傷保險待遇的,應當主動將先行支付金額中應當由第三人承擔的部分或者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退還給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或者工傷保險基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再向第三人或者用人單位追償。
個人拒不退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從以后支付的相關待遇中扣減其應當退還的數額,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