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按照《破產法》和《勞動 民法典 》規定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工廠倒閉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就是工廠破產,給員工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的賠償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的話,屬于工廠破產給付員工補償金,補償金按照員工在該工廠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的工作年限來確定。目前是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平均 工資 ,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年算。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 勞動合同 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 最低工資標準 ,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工廠倒閉員工按勞動法要如何進行賠償公司倒閉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標準為:工作滿一年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的給一個月補償金 (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工廠倒閉員工如何補償根據《 企業破產法 》勞動者可以得到以下補償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 1、公司欠勞動者的 工資 和醫療、 傷殘 補助、撫恤費用。 工資一般應當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但非勞動報酬性的收入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費用不屬于工資范圍。 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資按照企業的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醫療與傷殘補助是職工在職期間根據醫療保障制度應當享受的 社保 待遇或在工作期間因 工傷事故 所應獲得補助。 撫恤費用即職工因 工傷 亡后其家屬應享受的 撫恤金 。 2、公司欠勞動者的應當劃入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你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 醫療保險 費用,如果公司資產負債率高,還可以得到其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他就當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部分,但從從事破產實務來看,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費用一般得不到(因為社會統籌保險在破產法的清償順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 法規 規定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 按照《 勞動合同法 》具體包括: 因 解除勞動合同 應當支付的補償金; 克扣、拖延工資應當支付的補償金; 因 勞動合同終止 應當支付的補償金;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支付的補償金。 上述補償金應當以法律及行政法規中規定的為限,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不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員工應得收入的支付順序: 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 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勞動關系 解除或者終止后產生的支付工資、 經濟補償金 、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 勞動爭議 發生之日。 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補償金按 工齡 計算: 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于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 破產財產 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按比例分配。 根據 勞動法 , 公司倒閉 ,應按規定給予員工 解除合同 補償金,標準為: 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
企業倒閉員工如何賠償標準根據勞動法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公司倒閉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準為: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公司破產,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后,首先是補償員工應得收入。員工應得收入的支付順序: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育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補償金按工齡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于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五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請求用人單位返還其收取的勞動合同定金、保證金、抵押金、抵押物產生的爭議,或者辦理勞動者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等移轉手續產生的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后,當事人依法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工廠破產怎么補償員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工廠倒閉了,員工一般不能得到賠償,但可以依法獲得經濟補償和下列費用:員工應得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的工資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等。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勞動法規定工廠倒閉如何賠償 ;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