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工廠倒閉工人如何賠償
按照《破產法》和《勞動 民法典 》規定勞動法工廠倒閉工人如何賠償 ,工廠倒閉勞動法工廠倒閉工人如何賠償 ,就是工廠破產,給員工的賠償的話,屬于工廠破產給付員工補償金,補償金按照員工在該工廠的工作年限來確定。目前是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平均 工資 ,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年算。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 勞動合同 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 最低工資標準 ,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企業倒閉員工如何賠償標準根據勞動法勞動法工廠倒閉工人如何賠償 ,公司倒閉勞動法工廠倒閉工人如何賠償 ,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準為: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公司破產,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后,首先是補償員工應得收入。員工應得收入的支付順序: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育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補償金按工齡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于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五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請求用人單位返還其收取的勞動合同定金、保證金、抵押金、抵押物產生的爭議,或者辦理勞動者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等移轉手續產生的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后,當事人依法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廠里倒閉員工工資怎么賠償法律分析勞動法工廠倒閉工人如何賠償 :工廠倒閉后老板需要賠償工人。企業倒閉導致合同終止需要依法結清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解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破產,是指債務人因不能償債或者資不抵債時,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訴請法院宣告破產并依破產程序償還債務的一種法律制度。狹義的破產制度僅指破產清算制度,廣義的破產制度還包括重整與和解制度。多數情況下,破產指一種公司行為和經濟行為。而人們有時習慣把個人或者公司停止經營也叫作破產。
1.經濟意義上的破產是指債務人的一種特殊經濟狀態。在此狀態中,債務人已無力支付其到期債務,而最終不得不傾其所有以償債務。法律意義上的破產是指一種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通過這種手段和程序,概括性地解決債務人和眾多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2.一般而言,破產指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的事實狀態,也稱事實上的破產,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債務人喪失勞動法工廠倒閉工人如何賠償 了繼續經營事業的財產承受能力;另一類指債務人發生了債務清償不能的財務危機。但是在法律上使用“破產”,是指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時所適用的償債程序和該程序終結后債務人的身份地位受限制的法律狀態。3.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以將債務人所有財產公平清償給所有債權人為目的審判上的程序。4.破產是破產程序開始的原因。支付不能或債務超過,都顯示了債務人無法進行清償債務的狀態,因而進行破產這樣的清算型處理。5.債務人不能支付時,法院根據申請以決定宣告破產;債務人停止支付時,推定為支付不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法工廠倒閉員工是怎樣賠償?按照工齡得到相應勞動法工廠倒閉工人如何賠償 的賠償。工廠倒閉結算優先賠償員工。
勞動法——工廠倒閉企業該如何賠償員工?《勞動法》并沒有規定工廠倒閉該如何賠償員工勞動法工廠倒閉工人如何賠償 ,如何賠償是在《勞動合同法》里規定的勞動法工廠倒閉工人如何賠償 ,即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按沒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為標準進行補償,支付的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勞動法工廠倒閉工人如何賠償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擴展資料勞動法工廠倒閉工人如何賠償 :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法工廠倒閉工人如何賠償 :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勞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