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19年被辭退有補償嗎
在單位工作19年上班19年被辭退有補償嗎 ,辭職以后會有什么經濟補償呢?
他已經在工作單位上班了19年,那樣辭職以后會不會得到怎么樣的經濟補償呢?最先這一辭職假如說是自己明確提出辭職得話,那樣非常明顯,是不受對應的經濟補償的。所以說主動去辭職,不會有什么的經濟補償。
反過來,假如是公司單方消除你勞動合同書,那樣對應的能夠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公司單方解除勞動關系,那樣得到經濟補償金額是依據,你一直在企事業單位所的工作期限來定的。一般情況下,在企事業單位每工作一年,那樣就能享受到一個月的經濟補償待遇,依此類推,一般不超過12個月。
那么這樣的工資補償待遇標準的是依據你個人的全額工資,換句話說依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來確定。如果你的全額工資高過整個社會本地平均收入,那就依照自已的全額工資來給予補償。假如權威性薪水小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那就應當選用社會平均工資的待遇來進行補償,一般不超過12個月的待遇。
那樣此外,還應當得到失業金待遇的領到。失業金待遇的獲得是根據自己的交納失業險的期限來定的,例如你下崗保險繳納了一年,那么上班19年被辭退有補償嗎 我就能獲得三個月上下失業金待遇的領到,如果你的下崗保險繳納了10年,那么上班19年被辭退有補償嗎 我就能獲得一般不超過24個月失業金待遇的領到。所以說失業金的領到是依據失業險的繳納社保條件及期限來定的。
但上班19年被辭退有補償嗎 我們匯總一點,也就是說本身要是自己離職的話,那樣是無法享受一切經濟賠償待遇的,包含失業金待遇的領到,也是不可以發放的,所以說自身辭職對個人來講是得不償失的,那我們最好不要找到自己辭職。除非你是企業單方消除你勞動合同書,那樣相對應才可以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待遇。
因為辭職經濟補償并沒有失業金的待遇并沒有,那可以說他得到不上一丁點的固定收入,并且對你而言本人而言,失去相對穩定的工資性收入,加上你個人繳納社保的待遇也要你自身去承擔,所以說一般情況下在沒有任何尋找新的工作單位前提下,換句話說沒有一個更強好去處前提下,盡量不要的辭職離去工作單位,由于辭職離去工作單位,對自身產生的影響事實上是很大的。
我們講在辭職換工作的過程當中尋找新的工作單位,最先一方面會比現今工作單位前景好,換句話說拿到手的薪水待遇遠高于現行標準工作單位標準的,那樣的話才也是有辭職的價值的,否則的話你直接辭職對自身而言,自身受到的危害相對而言是非常大的,一方面你也是并沒有相對穩定的工資性收入,另一方面,本身仍然需要相對應擔負社保的待遇。
19年工齡被辭退的賠償是多少?賠償12個月的工資待遇上班19年被辭退有補償嗎 ,按照《勞動法》和《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相關規定上班19年被辭退有補償嗎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應根據違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況,給予不同標準的補償。《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對不同的補償標準進行了更為明確的規定,它對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規定了四種標準補償:(1)違反《勞動法》和合同約定,克扣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支付低于當地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的,用人單位應加發工資報酬和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2)對因勞動者患病、非工負傷或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對患重病和絕癥者,用人單位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3)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換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由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若勞動者工資高于社平三倍的,則最多付給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4)對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此種情況的經濟補償金支付沒有12個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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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二、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上班19年被辭退有補償嗎 :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上班19年被辭退有補償嗎 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第4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上班19年被辭退有補償嗎 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員工被公司辭退有補償嗎員工被公司辭退有補償嗎
員工被公司辭退有補償嗎上班19年被辭退有補償嗎 ,員工在公司中,除非是觸犯了嚴重上班19年被辭退有補償嗎 的規章制度,一般來說都是不會被辭退,因為勞動法對于每一位員工都是有保障的,那么,員工被公司辭退有補償嗎。
員工被公司辭退有補償嗎1
一、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無需賠償的情形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勞動糾紛中,用人單位承擔上面所有待證事實的舉證責任,比如說用人單位要炒你魷魚,依據的是(三)的規定,那用人單位就要自己拿出證據來證明你“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二、用人單位以下列理由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用人單位提出辭退,并和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這里要注意,由員工主動提出辭職的不包括在內
(二)有以下情形,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解除勞動合同的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員的
(四)勞動合同期屆滿
(五)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
(六)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七)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三、經濟補償金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注意,如果用人單位辭退你并不符合上述理由,通常屬于無故辭退,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四、寫在最后(關于維權)
公司不賠的,只有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不收費),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公司索賠,如果公司還不賠,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公司不支付上述費用,通過勞動仲裁解決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仲裁時,你可盡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利于裁定,沒有也不要緊,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勞動糾紛案件舉證的主要責任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
員工被公司辭退有補償嗎2
一、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
二、職工被辭退有補償嗎
公司員工被辭退,是否有補償,需要看辭退的原因和方式,分以下3種情況上班19年被辭退有補償嗎 :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并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并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
辭退員工程序
1、認定員工嚴重違紀,必須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辭退違紀員工的重要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行政法規以及政策性規定,并已經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只有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做出來的辭退決定,才可以成為仲裁機構或者司法機關的判案依據。所以用人單位一定要建立起合法有效地規章制度,才能將其作為判斷勞動者是否嚴重違紀的客觀依據。
2、規章制度只有公示過才能對員工產生法律效力。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規章制度已經公示或者向勞動者告知的話,該規章制度不能作為辭退勞動者的依據。所以用人單位一定要將該合法有效地規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才能將其作為判斷勞動者是否嚴重違紀的客觀依據。
3、必須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如果單位沒有注意搜集保存能夠證明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證據,就算是勞動者真的嚴重違紀,但是在勞動爭議中用人單位舉不出來證據,就要敗訴,法律講究的是證據。因此在員工發生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該及時取證。實踐中要求勞動者做出書面的檢討或者解釋、說明和承諾,留檔備查是最有效和便利的方法。
4、履行通知工會和本人的程序。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所以,用人單位做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后一定要通知工會。另外應該注意的是,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二)第一條規定,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產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書面通知時間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因此,用人單位在做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以后,還要將該決定送達勞動者,而這一舉證責任在于用人單位,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舉證已經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勞動者的時候,將會使用人單位面臨勞動仲裁失效無限延長的法律風險。
用人單位只有掌握好如上幾條,才能在辭退嚴重違紀員工時,做到有備無患。在這里,律師也提醒廣大勞動者,如果用人單位做出的辭退決定有瑕疵,您可以拒絕服從,并依法主張您的權益。
員工被公司辭退有補償嗎3
【一】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辦法及支付標準
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此處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經濟補償金分段計算:在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簽訂,試行后解除的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計算,勞動合同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經濟補償金計算年限:對于因用人單位的合并、兼并、合資、單位改變性質、法人改變名稱等原因而改變工作單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另外,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經濟補償金中的月平均工資是指勞動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前12 個月的月實際平均工資,而不僅僅是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基本工資。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 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二】新勞動法實施后辭退賠償怎么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到期自然終止,如果單位沒有以不低于原合同的勞動條件和您續約,需要支付您3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新勞動法辭退員工賠償計算年限是多少?
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原因不同,賠償或補償不同,具體您可以參考下面的觀點:
1、若公司是無合法理由辭退您,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您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
2、若公司有違法原因,您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3、若公司與您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若您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四】新勞動法的解聘賠償如何計算呢?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您一個月工資,未簽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協商不成可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我在公司工作十八年,公司辭退是否合法,怎樣賠償?要看用人單位辭退上班19年被辭退有補償嗎 你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用人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那么上班19年被辭退有補償嗎 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不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你在該單位滿18年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即36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法律分析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18年,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屬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應該支付勞動者36個月工資的賠償金。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并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