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強拆官司贏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了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可以要求征收部門按非法強拆造成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強拆官司贏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了具體需要賠償以下內容:
1、被強制拆除的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強拆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強拆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強拆房屋如何賠償法律分析:房屋被合法強拆根據房屋價值的損失、被埋物品及房屋裝修的損失、搬遷、臨時安置補償等損失等方面的內容確認賠償數額。1、房屋價值的損失。2、被埋物品及房屋裝修的損失。3、搬遷、臨時安置補償等損失。被拆遷人可以向拆遷方主張賠償上述費用。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由市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實施強制拆遷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或者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之前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被拆遷人,當自己的房屋被非法強拆后,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有效維權,切勿因過了時效而失去了勝訴權。國家賠償法規定的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房子被強拆后如何賠償房子被強拆后應當賠償被拆遷人因房屋違法拆除租房居住造成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的租金損失;搬遷、臨時安置補償的損失;房屋價值的損失;房屋裝修的損失;房屋強拆被埋物品的損失等。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六條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按照下列規定處理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
(一)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返還財產;
(二)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三)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四)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五)返還執行的罰款或者罰金、追繳或者沒收的金錢,解除凍結的存款或者匯款的,應當支付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對財產權造成其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
房子被強拆了怎么索賠【法律分析】
房屋被合法強拆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根據簽訂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的拆遷補償協議得到補償。1、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強制執行。實踐中有些市、縣人民政府不守法,違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法院不能依法進入強制執行程序,進行強制拆遷。2、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為前提:如果沒有補償決定,任何單位都不能采取強制拆遷。實踐中,可以強制拆遷的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簽訂了補償協議,不搬遷的;二是作了補償決定,既不搬遷又不按照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3、必須對被征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房:沒有提供貨幣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的不能強制拆遷。4、征收補償決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
【法律分析】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第二十九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補償檔案,并將分戶補償情況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征收補償費用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并公布審計結果。
違建房被強拆,有得賠償嗎【法律分析】
有。
可以要求支付建筑材料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可以要求破壞建筑內財產的賠償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可以要求拆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費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可以要求賠償其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他合法權益的損失。
在拆遷過程中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如果政府不合法、不合理的手段造成了拆遷戶其他合法權益的損失,拆遷戶也可以要求賠償。當然,該賠償的主張要在一定程度上遵循過錯責任原則,也就是要結合雙方的過錯分配責任承擔的比重。廣義的拆遷補償費包括房屋拆遷補償款、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費,在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筑”后,房屋拆遷補償款是拿不到的,但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費不得因房屋被定性為“違法建筑”而拒絕支付。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拆遷人在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打擊報復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視其情節輕重,責令改正,通報批評,依法給予處分,取消拆遷資格。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情節嚴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對非公共利益用地建設項目申請、批準及實施行政征收拆遷單位、個人房屋的;
2,以公共利益用地建設項目名義征收補償安置后,再變更為商業利益用地等非公共利益用地建設項目的;
3,違反本條例法定程序征收拆遷房屋的;
4,未將征收拆遷決定或補償安置決定予以公告及送達,或者公告及送達內容、形式、時間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5,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征收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予以批準、實施的;
6,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安置決定違反本條例規定及征收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的;
7,未按照批準的房屋征收拆遷范圍實施征收拆遷的;
8,未取得人民法院生效的終審裁定或者判決而強制征收拆遷的;
9,實施強制征收拆遷前,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先予提供就地或者就近安置房的,安置房為期房,未提供過渡周轉用房的;或者對被拆遷人先予貨幣補償未到位及未提供周轉用房的;
10,未按規定支付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的;
11,違反法律、法規征收拆遷的其他情形。
房子被強拆,法院一般不判決恢復原狀,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嗎?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我國法律規定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造成不動產損毀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恢復原狀。但是在強拆案件的法院判例中,絕大多數拆遷戶的勝訴判決中,法院都會確認強拆行為違法,責令被告承擔賠償責任,一般不會支持“恢復原狀”的訴訟請求。很多拆遷戶對此有疑問,法院為何未判決“恢復原狀”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
一、要求“恢復原狀”的法律依據
首先必須明確,房屋被違法強拆,可以要求將被強拆的房屋“恢復原狀”是有法律依據的。《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條中也有規定:“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所以,“恢復原狀”是房屋遭打砸破壞甚至強拆時,權利人可能選用的訴訟請求。
二、法院未判“恢復原狀”的原因
既然權利人有權要求將被強拆房屋“恢復原狀”,法院為什么不支持該項訴請呢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這是因為違法強拆經常發生在征收過程中,征收是國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權取得集體、個人財產所有權并給予適當補償的行政行為,征收具有強制性。
拆遷戶的房屋被納入征收范圍,也就意味著該房屋在短期內肯定要拆,現在房屋被拆已經成為既定事實,如果重建后短期內重新拆除,這是對社會資源的浪費,所以在衡量社會利益后,法院基本不會支持“恢復原狀”請求。
三、法院什么情況下會判決“恢復原狀”
在違法強拆案件中,“恢復原狀”的訴請仍然具有現實意義,某些情況下“恢復原狀”的訴請可以得到法院支持。但是適用“恢復原狀”責任方式,需要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一是恢復原狀在客觀上具備可能性房子被強拆勝訴后不給賠償 ;二是在社會經濟效益層面具有價值性。
如果在拆違過程中,涉案房屋系被錯誤認定為違建,或者房屋未在征收范圍內而遭“誤拆”,那么法院判決“恢復原狀”是有可能的。但若房屋已被納入征收范圍,因強拆徹底化為廢墟、瓦礫,不具有恢復的可能性;
而且涉及重大社會公眾利益的相關建設工作已經開始,“恢復原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在社會經濟效益層面上也不具有價值性,法院則不會支持被拆遷人“恢復原狀”的訴訟請求,這時被拆遷人可在確認強拆行為違法后,通過主張行政賠償來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