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法律分析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一次性撫恤金由持證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的死亡軍人家屬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發給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其發放順序是:(1)有父母(或撫養人)無配偶的,發給父母(或撫養人);(2)有配偶無父母(或撫養人)的,發繪配偶;(3)既有父母(或撫養人)又有配偶的,各發一半;(4)無父母(或撫養人)和配偶的,發給子女;(5)無父母(或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未滿18周歲以下弟妹;(6)無上述親屬的,不發。供養親屬什么情況下可以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職工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職工因工死亡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應按照以下規定發給 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六個月的標準發給。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發給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死者的親屬。其標準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四十發給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發給,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加發百分之十。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者本人工資。供養親屬的范圍和條件按照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供養親屬失去供養條件時不再享受該項撫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四十八個月至六十個月的金額,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符合第二十二條規定享受傷殘撫恤金期間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全額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發給。工傷傷殘撫恤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的一定比例每年調整一次。領取傷殘撫恤金的職工和因工死亡職工遺屬,本人自愿一次性領取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計發有關待遇并終止工傷保險關系,具體計發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規定。工傷職工經評殘并確認需要護理的,應當按月發給護理費。護理等級根據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我移動五項條件,區分為全部護理依賴、大部分護理依賴和部分護理依賴三個等級。護理等級由勞動鑒定委員會評定。 工傷護理費 依照上述護理等級分別按上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發給。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計算標準是怎樣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是指在職工因工死亡的情況下,按照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對其直系親屬支付的一次性賠償。
法律依據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第一款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亡家屬的撫恤金是按月給付還是一次性給付?工亡供養親屬撫恤金應按月給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擴展資料:
我國撫恤金主要有兩種:
1、傷殘撫恤金,發放對象為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職工等;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后,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死亡時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后,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
2、死亡撫恤金,發放對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犧牲人的家屬。公民依法獲得政府發給的撫恤金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
此外,我國還規定有革命傷殘軍人撫恤費,革命軍人犧牲、病故撫恤費,國家工作人員傷亡、病故撫恤金等。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撫恤金
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準及領取手續是什么法律分析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撫恤金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烈士和因公犧牲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的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上一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具體以當地政策為準。(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準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于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準,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十三條 現役軍人死亡,根據其死亡性質和死亡時的月工資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發給其遺屬一次性撫恤金,標準是: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個月的工資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個月的工資。月工資或者津貼低于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準的,按照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準計算。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其遺屬在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撫恤金的基礎上,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按照下列比例增發一次性撫恤金:(一)、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的,增發35%二)、獲得軍隊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增發30%三)、立一等功的,增發25%四)、立二等功的,增發15%五)、立三等功的,增發5%。多次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烈士、另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其遺屬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按照其中最高等級獎勵的增發比例,增發一次性撫恤金。
一次性撫恤金怎么計算法律分析:一次性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其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如果死者所在單位對撫恤金的給付對象有規定,則按規定處理;如果沒對給付對象作出規定,則應屬于近親屬共有。當事人要求對該撫恤金進行分割在法律上屬于對共有財產的析產。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第一款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工亡撫恤金一次性領取政策 ;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