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開發商消費欺詐
【法律分析】:如果當事人與開發商之間滿足起訴條件的話,那么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開發商的欺詐行為。當事人應該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要說明起訴原因,然后由法院立案,法院會給被告送達起訴狀、舉證通知,給起訴人送達舉證通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起訴開發商消費欺詐 他組織起訴開發商消費欺詐 ;(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開發商欺詐如何投訴如果認為開發商有欺詐行為,首先可以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起訴開發商消費欺詐 :住建部門或者房管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無法協調解決起訴開發商消費欺詐 的,向公安經偵部門報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開發商欺詐找哪個部門投訴,找哪個部門舉報向各級 消費者協會 投訴按照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起訴開發商消費欺詐 的規定起訴開發商消費欺詐 ,作為消費者的買房人,如果在購房過程中發現開發商確實有侵犯消費者正當權益的行為,首先可以采取民事協商的辦法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便可以向各級 消費者協會投訴 。需要注意的是,投訴前,消費者應該做好充分的準備,具體包括起訴開發商消費欺詐 : 1、向消協提供一份書面的投訴材料,附上自己的親筆簽名; 2、提供能夠支持消費者的投訴理由的相關證據,例如發票、購房合同,或者當時與開發商之間的一些約定,凡是手里能夠提供的證據盡可能準備好。此外,在調解的基礎上,為起訴開發商消費欺詐 了進一步 保護消費者 的合法權益,消協還出臺了投訴披露制度。即對于 侵害消費者權益 嚴重的經營者,由消協將其披露,明確告知消費者,某一個開發商在某種情況下對消費者進行了侵權,侵害了消費者的某一項權利等。消費者協會按照目前消法規定的只是調解權,這些部門并沒有強制權,國家有強制權的只有仲裁機構和法院。 消費者投訴 后,消費者協會進行調解后,如果雙方還達不成調解一致的話,按照法律法規可以予以中止,如果消費者涉及訴訟的話,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會支持并幫助消費者提供相關的證據,使消費者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向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房屋主管部門申訴根據不同的投訴內容和具體情況,消費者可以選擇向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房屋主管部門提出申訴。例如如果是物業方面的問題,消費者可以向北京市的小區物業管理機構進行投訴。當然, 物業管理公司 本身并不是一個管理機構,而是一個為消費者服務的機構,是消費者請的一個管家,如果認為這個管家的服務不好,消費者可以通過 業主委員會 集體大會開會表決之后,由業主委員會撤銷這家物業公司,換另外一家;北京市建委開辦的北京市建設網上設有專門的“便民信箱”,消費者可以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進行投訴。有關的國家行政管理機關按照消法規定的也只是調解權,而沒有強制權。所以,消費者對此應做好心理準備,如果調解不成再繼續采取其他途徑進行投訴。
消費欺詐可到法院起訴嗎消費欺詐可以到法院起訴起訴開發商消費欺詐 ,要求經營者根據其購買商品時所支付起訴開發商消費欺詐 的金額起訴開發商消費欺詐 ,對其受到的損失作出相應賠償,除此之外,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產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問題的,還可以到經營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是到消費者協會投訴。
法律分析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提起訴訟,法院應當予以受理的條件有:1、起訴人必須和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并且具有完全行為民事能力,即產生民事糾紛的雙方當事人所爭議的權利義務直接影響到起訴開發商消費欺詐 了該公民的相關民事權益;2、在提起訴訟時,原告可以指出能夠依法承擔民事義務的被訴對象是誰,即可以明確的提供被告基本信息,例如被告真實姓名、年紀、從事的工作、住所地址等;3、當事人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以及提出請求所依照的案件事實和證據事實,還有提起訴訟的緣由;4、該起案件屬于人民法院管轄的民事糾紛范疇內,受理該案件的人民法院對該起案件有權利對其行使審判權。如果當事人的起訴不符合以上條件的,人民法院會在收到當事人訴訟申請之日起七天內,作出駁回起訴的裁定,并通知當事人,同時明確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房地產開發商以次充好、欺瞞消費者,隱瞞重大不利因素,如何維權?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維權。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時存在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起訴開發商消費欺詐 ;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等情形的起訴開發商消費欺詐 ,購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出賣人雙倍返還已支付的購房款。
法律分析
商品房買賣欺詐的情形:1、虛假廣告宣傳誤導消費者:商品房特別是期房銷售過程中,廣告往往是引起消費者購買欲并作出購房決定的促成因素。法律規定廣告內容必須真實,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開發商發布虛假的廣告信息,無疑是以虛假信息誘使對方作出意思表示的欺詐行為。開發商交付的房屋達不到合同或者廣告中承諾的事項的,應當認定為欺詐。2、商品房開發證照不全且沒有告知消費者的:商品房開發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辦理各種審批手續,依法取得各項批準證書后才能開工建設銷售,證照不全的建設項目因其不合法,通常不能為購房者辦理權屬證書,不僅直接導致購房者的購房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和所有權),而且對社會穩定和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危害甚大。依法開發、照章開發,是法律賦予開發商的義務。開發商沒有依法取得開發工程所需的各種證照且沒有如實告知消費者,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又不能補辦相關手續的,不僅違反了房地產開發和銷售的有關行政法規,同時因沒有履行自己的告知義務,也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3、房屋面積縮水:房屋面積減少,開發商將可能直接侵占消費者的財產。由于房屋建筑強調嚴格按圖施工,因此,面積短少,只能是開發商故意所為。慮到建設工程施工過程的復雜性。已經設定的3%的誤差允許值,對于短少面積超過允許值范圍的,應當認定為構成欺詐。4、商品房因施工或裝飾材料等引起的質量糾紛:房屋建設和裝修涉及的用材種類繁多,各種材料優劣及價格相差懸殊,工程施工中以次充好、以劣充優的情形屢見不鮮。這種行為不僅造成房屋及裝修質量低劣,使買賣雙方的利益明顯不對稱,消費者受到巨大的利益損失,嚴重的還可能影響到住房的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