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故意傷害罪 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的行為。根據[刑法條文]相關條款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 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的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 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剝奪政治權利 。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第二百四十八條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特別嚴重 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或者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第二百八十九條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二扶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三百三十三條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故意傷害立案標準與量刑標準立案標準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具體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傷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行為。
故意傷害罪的結果是造成對他人健康的損害。
刑法根據傷害后果不同,分為輕傷、重傷與傷害致人死亡三種情形。
量刑標準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這里是指實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為又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具體說來,即在本法條文標有“致人重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等字樣的犯罪,應當按照本法各該條的規定,定罪量刑,不再適用本條的規定。例如,放火、決水、爆炸、投毒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15條定罪量刑;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36條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38條定罪量刑;搶劫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63條定罪量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根據相關規定,就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為你做出以下解釋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 刑法 條文 ]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 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犯前款罪, 致人重傷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 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 死刑 。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 定。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 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管制或者 剝奪政治權利 。 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 致人重傷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 傷殘 、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 債務 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 犯罪嫌疑人 、 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 證人 證 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 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四十八條監獄、 拘留所、 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 虐待, 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致人傷殘、死亡的, 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 處罰。 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或者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九條聚眾“打砸搶” ,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 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 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二扶聚眾斗毆,致人重傷、 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第二百三 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三十三條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處 罰金 ;以暴力、 威脅 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說明] 一、故意傷害罪的主要特征是: (一) 侵犯的客體, 是他人的身體健康。 所謂損害他人的身體健康,主要是指損害人體組織 的完整或者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功能。 (二)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傷害的結果,可能是輕傷、重傷、 也可能是致人死亡。 在司法實踐中, 應具體區分重傷和輕傷, 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我國刑法第九十五條對重傷的 含義作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了原則規定, 即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 使人喪失聽覺、 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 能的; 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 具體應參照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聯合發布的《人體 重傷鑒定標準 》和《人體 輕傷鑒定標準 (試行) 》 。 (三)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犯罪動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四) 本罪的主體是已滿十六周歲的人。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 犯故意傷害致人 1 重傷或者死亡的,也應負刑事責任。 二、審理故意傷害罪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 一般性的 打架斗毆 , 只是造成人體的痛苦, 并不損傷人身健康或者傷害情節顯著輕微, 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的一般違法行為,不應以本罪論處。 (二) 故意殺人是因殺人的故意而致人死亡的, 而 故意傷害致死 是因傷害的故意過失致人死 亡的。因此,明顯地只有殺人故意,殺人未遂,只造成傷害結果的,按故意殺人的未遂犯處 罰。明顯的只有傷害的故意,實施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了傷害行為致人死亡的,按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處罰。 對有些案情復雜, 是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致死一時難以區分, 內部分歧意見很大的, 為了 慎重起見,可以按故意傷害致死論處。 (三) 凡因打架斗毆或者群眾之間因 民事糾紛 引起械斗而致人死亡的, 除行為人有明顯的殺 人故意,應按 故意殺人罪 論處外,一般可按故意傷害致死處罰。凡突然持械行兇的,雖然不 像預謀殺人那樣有明顯的殺人故意, 但其特點是不計后果、 不顧被害人死活。 在這種情況下, 一般按實際造成的結果定罪, 如果被害人死亡, 則按間接故意殺人論處, 如果被害人沒有死 亡的,可按故意傷害論處。 (四)對傷情程度介于輕、重傷邊緣的案件,在處罰時要慎重。輕傷中傷情重的,可按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重傷中傷情輕的, 可按同條第二款的規定從輕處罰。 如果為實施其他犯罪傷害他人, 而刑法分則其他條文中專門規定的, 應適用該條文的專門規 定定罪量刑。
故意傷害罪量刑標準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的量刑標準: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
【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體、尸骨、骨灰罪】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故意傷害罪的故意傷害罪量刑的標準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是指故意地非法損害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他人身體健康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的行為。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故意傷害罪量刑標準及賠償標準?13故意傷害犯罪中涉及到的賠償主要包括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了醫療費、誤工費、伙食費、護理費、撫慰金、營養費等等。而此時也會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按照《刑法》中的規定,一般是對行為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故意傷害罪致輕傷賠償標準(一)醫療費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托法醫予以鑒定。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受害人先后到數個距離基本相等的醫院治療的,一般應認定最先就診醫院的醫療費,但該醫院治療失誤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除外。應經醫務部門批準而未獲準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受害人重復檢查同一科目而結果相同的,原則上應僅認定首次的檢查費用,但治療醫院確需再行檢查的除外。如檢查結果不一致,確診之前的檢查費用均應認定。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或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不予賠償。受害人確需住院治療或觀察的,其費用應予賠償。但出院通知下達后故意拖延,或治療與損害無關的疾病而延長住院時間的,其延長期間的住院費不予賠償。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必要的補救性治療的費用,應予賠償。在訴訟過程中,治療尚未結束的,除對已經治療的費用賠償外,對尚需繼續治療的費用,經有關醫療機構證明或者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療結束后另行起訴。(二)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受害人的實際誤工日期少于休假證明的,應以其實際的誤工日期認定;實際誤工日期多于休假證明的,一般應當根據休假證明認定。受害人確需休養但無休假證明的,可在征求法醫或治療醫院的意見后酌情處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固定收入,包括工資、資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但不包括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獎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計算,超出獎金稅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無獎金收入的,其次獎金不予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參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同行業、同工種、同等勞動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應向稅務機關納稅的,應以稅單為據。受害人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區別以下情況處理:(1)符合政策法律規定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賠償;(2)違反政策法律規定的,其賠償要求不予支持。受害人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務勞動的主要承擔者,因受害確實無法從事家務勞動造成其他家庭成員負擔過重的,可酌情予以經濟補償。受害人的實際收入高于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三)伙食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賠償。(四)護理費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應以法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受害人生活確實不能自理的,其護理費應予賠償。護理期限,可以委托法醫鑒定;也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征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后酌定。護理人員一般設一至二人,但確有必要的除外。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本意見關于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計算。(五)交通費受害人到所在地醫院治療或者必須轉院治療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交通費應予賠償。交通費的賠償,一般應以公共電(汽)車、火車的硬座、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等的收費標準計算。但傷情危急,交通不便或當地無上述車(船)的除外。交通費的票據應與就醫次數相符。票據少于就醫次數的,一般可根據實際票據認定;票據多于就醫次數的,應以實際就醫次數認定。(六)住宿費必須到外地醫院治療的受害人,因醫院無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確需候診且傷情不允許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費高于住宿費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住宿費應予賠償。住宿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七)營養費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應賠償的期限,可以委托法醫鑒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后酌定。侵害人探視受害失時攜帶的食品,一般應當視為贈與。(八)撫慰金精神損害撫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權行為給受害人造成肉體痛苦或身體傷殘、死亡的同時,給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親屬造成精神痛苦和創傷的一種經濟補償方式。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判決。二、故意傷害罪致輕傷量刑標準(一)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于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故意傷害罪哪些情形可以減輕處罰(一)基準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輕傷偏輕的可以在1—3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鶞市虨槿暌陨嫌衅谕叫?,致重傷偏輕的可以在1—2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二)被害人有過錯的,可以在1—3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基準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在1—5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三)犯罪后積極搶救被害人的,可以在1—2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四)具有坦白、認罪態度較好或者親屬間因家庭瑣事而致人傷害的,可以在1—2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五)具有法定可以減輕處罰情節,認罪態度較好,被告人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且得到被害人諒解,若無其他法定從重情節,基準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考慮判處拘役、管制或者免除處罰;基準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應當減輕處罰。(六)被告人有2個以上法定從輕、減輕情節或雖只有2個情節,其中之一為應當減輕情節的;沒有其他妨礙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的,可以考慮跨法定刑幅度減輕處罰或者適用免予刑事處罰,該情形應由審委會討論決定。(七)被告人全部賠償或者大部分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可以在1—3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被告人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得到被害人諒解的,可以在2—5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被害人系輕傷(輕傷偏輕)、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且無其他法定從重情節的,可以考慮管制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八)有自首情節的,可以在2—4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基準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較輕的,可以考慮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處罰。(九)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在1—3個量刑格內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處罰;基準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較輕的,可以考慮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處罰。既有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處罰;基準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考慮免予刑事處罰、管制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罪罰金標準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