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0年傷殘賠償金標準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為四川省2020年傷殘賠償金標準 了保證公平競爭,化解競爭風險,維護社會穩定,我們國家建立了包含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等內容完善的社會保險體系。我國工傷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就是要建立適應要求的,覆蓋城鄉所有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制度體系法制化,管理服務社會化,工傷保險與事故預防、職業康復相結合的工傷保險制度。也就是說,要逐步建立起一張覆蓋廣大職工的“職業安全網”。6月19日成都市統計局發布公告顯示,成都市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1681元,四川省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53722元;有關社保采用的職工平均工資均按照以上執行至5月新的統計數據日前。
傷殘等級
勞動關系
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基金)、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業補助金單位支付)
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
1級
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崗位、用人單位及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理療保險
27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
90%(本人)
2級
25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
85%
3級
23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
80%
4級
21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
75%
5級
保留勞動關系、用人單位繳納各項社保費
18月
解除合同的14月(醫療補助金)加60月(由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
70%(難以安排工作才享受)
6級
16月
解除合同的12月(醫療補助金)加48月(就業補助)(由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
65%(難以安排工作才享受)
7級
原勞動合同履行的
13月
36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10,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26)
8級
11月
26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8,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18)
9級
9月
16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6,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10)
10級
7月
10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4,一次性就業補助金6
工傷死亡賠償金額
1、喪葬費6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工資四川省2020年傷殘賠償金標準 ;四川成都市范圍為4306X6=258240元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00元X20=580000元。
3、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配偶:每月本人工資40%其他親屬:每月本人工資30%孤寡老人、孤兒上浮10%。
備注:
1、伍-陸級經確診為職業病的人員,經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確需延長治療的,增加6個月的醫療補助金;
2、津貼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壹-肆級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伍-陸級由用人單位補足;
3、“本人工資”指職工工傷事故發生前12月平均月繳費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工資300%的按月平工資300%計,低于職工月平工資60%的按60%計,其余就實計;
4、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四川省《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
5、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職工因工死亡的,其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全年城鎮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為:29000元
1、醫療費(憑發票有設備基金報銷、單位支付)
2、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35元/天×天(住院天數)(社保基金)
3、外地就醫的交通費: 元(社保基金)
4、康復性治療費: 元(社保基金)
5、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輪椅費用:元(社保基金)
6、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福利:元/月×月=元(單位按月支付)
7、護理費:元/天×天=元(單位)【按60元/天-80元/天】
8、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依據傷殘等級,見上表計算方式,以本人的實際月工資標準計算)
9、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醫療補助金(依據傷殘等級,見上表職工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2020年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四川四川交通事故賠償四川省2020年傷殘賠償金標準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四川省2020年傷殘賠償金標準 他;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四川省2020年傷殘賠償金標準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四川省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20212021年四川省工傷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3款規定:“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四川省2020年傷殘賠償金標準 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第45條規定:“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服務協議,并公布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名單。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民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46條規定:“經辦機構按照協議和國家有關目錄、標準對工傷職工醫療費用、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核查,并按時足額結算費用。”
根據該規定,受害人獲得工傷事故醫療費賠償有前提條件,即除緊急情況外,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且其各項費用需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在滿足上述條件后,受害人可獲得醫療費賠償。
二、停工留薪期間工資
第一、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第二、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四、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處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第五、一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停工管理。
三、護理費
(一)依據護理期間的不同,可以把護理費分為三類:
1、是受害人在治療期間,需要四川省2020年傷殘賠償金標準 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護理費;
2、是受害人在傷情治愈后的康復期間,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護理費;
3、是受害人因殘疾而永久性喪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長期持續幫助而支出的護理費。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療期間,醫院統一安排的護士護理的費用,因為已納入醫療費的范圍,因而不應列入護理費。
(二)護理期限
1、一般原則,計算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
2、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是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1)如果受害人實際需要的護理期限,超過四川省2020年傷殘賠償金標準 了法院判決的期限,甚至超過了二十年的最長期限,就超過期限的護理費,受害人有權再次請求賠償(最高法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32條規定: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經審理認定賠償權利人確實需要繼續護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
(2)如果受害人實際被護理的期限,短于法院判決確定的期限(例如,受害人在此期限內康復已無需護理,或者在這個期限未滿時受害人就死亡的)而賠償義務人一次性已經支付了該期限內的全部護理費,受害人基于法院的判決一次性取得該筆護理費的,受害人或者其繼承人不負返還的義務。
四、交通費
(一)關于醫生出診的交通費。
由醫生到受害人處出診的,如果出診的交通費已經納入醫療費中,那么,受害人從醫療費中得到賠償,無需再納入交通費中。如果并未計入出診費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則該支出應按交通費予以賠償。
(二)關于受害人或其陪護人員使用私家車的費用。
在前往治療或轉院中使用私家車作為交通工具的,應賠償其正常的實際支付的費用,如相應的、合理的燃料費、停車費、過路費等。
(三)關于交通費的計算標準。
在實踐中,一般認為,交通費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但是,也要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情況和救治的實際需要,靈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等,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車的,應以普通硬座火車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軟座、臥鋪的,也應當容許,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其合理性。
3、在緊急情況下,還應當允許乘坐飛機,也要由受害人說明其正當理由。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
1、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由于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對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的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2、原則上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期間是住院期間,即根據受害人住院期間這段時間計算伙食補助費,有多少天,再乘以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每天的標準,就可以得出具體的伙食補助費。
六、營養費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由此,人民法院在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對營養費的確定,以兩者為依據,一是受害人的傷殘情況,二是參考醫療機構的意見。
1、所謂"傷殘情況",按照文義解釋,應當既包括一般傷害,也包括殘疾的情況。一般來說,一般的傷害可能不需要賠償受害人的營養費。但是,營養費是根據治療和康復的需要來決定的。在特別的情況下,傷害重,未必造成殘疾;傷害輕,未必不造成殘疾。而且,從醫學上和治療的需要來說,也并非只要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達到殘疾的程度,就必須支付營養費。因此,這里所說的傷殘,不能機械地理解為構成傷殘等級的情況。
2、在確定具體的營養費時,還應當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認為受害人確有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需要,并對需要的營養品的等級做出評估,在此基礎上確定具體的營養費。
七、傷殘補助金
1、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2、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傷殘補助金是根據相應的工傷等級享受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沒有上工傷保險的由單位)支付的傷殘待遇。
八、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法律依據:
《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保留勞動人事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關待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經工傷職工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工傷保險待遇。一次性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以工傷發生時上一年度全省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下列標準計發:一級傷殘為十六倍,二級傷殘為十四倍,三級傷殘為十二倍,四級傷殘為十倍。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一次性領取工傷保險待遇前的工資福利、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治療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規定支付。
第三十四條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保留勞動人事關系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關待遇。五級、六級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以及七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時,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四川省2020年傷殘賠償金標準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保險待遇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人事關系之日起不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人民政府規定。
四川省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賠償標準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10%)×賠償年限2、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3、被扶養人生活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4、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5、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6、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二、按照實際情況計算四川省2020年傷殘賠償金標準 的有四川省2020年傷殘賠償金標準 :1、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四川省2020年傷殘賠償金標準 的合理費用2、交通費=實際發生四川省2020年傷殘賠償金標準 的費用3、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4、精神損害撫慰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5、后續治療費=醫療機構確定的后續治療費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四川省2020年傷殘賠償金標準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