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上訴多久知道被駁回
二審 法院收到 一審 法院移送二審上訴多久知道被駁回 的卷宗后應當在幾日內 立案 或者駁回二審上訴多久知道被駁回 , 民事訴訟法 確實沒有規定二審上訴多久知道被駁回 ,有關二審上訴多久知道被駁回 的司法解釋也沒有明確。 二審上訴多久知道被駁回 我國民事訴訟 法規 定,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交 答辯狀 。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 證據 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也就是說,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當事人遞交上訴狀之日起25日內(如當事人直接向二審法院上訴,則為當事人遞交上訴狀之日起30日內)將案件移送到二審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行政訴訟法 的解釋》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提出上訴,應當按照其他當事人或者 訴訟 代表人的人數提出上訴狀副本。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發送其他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上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發送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已經預收的 訴訟費用 ,一并報送。
二審上訴了多久通知對方一般是在一個月到三個月之間。提出上訴后二審上訴多久知道被駁回 ,二審法院大約在25日左右才能收到上訴材料和卷宗二審上訴多久知道被駁回 ,然后才會安排時間進行審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法院駁回再審申請或者逾期未作出裁定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二審不服上訴高院時間為多久二審上訴多久知道被駁回 我國法院實行兩審終審制二審上訴多久知道被駁回 ,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當事人不服的,不能再提起上訴。因此,對于二審案件的判決、裁定,不可再提起上訴,如果認為有錯誤,可在六個月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如果再審申請被駁回,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申請提起抗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判決書下來,被告要上訴,請問原告要等多久才能知道結果被告上訴二審上訴多久知道被駁回 的二審上訴多久知道被駁回 ,原審人民法院會在收到上訴狀的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給原告。原告在收到人民法院發送的上訴狀副本后需要在十五內提交答辯狀二審上訴多久知道被駁回 ,人民法院會在收到答辯狀的五日內將其副本送達給上訴人。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雙方不服各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的,可以在判決生效前十日內提起上訴。上訴需要提交上訴狀,寫明當事人基本信息,案由及判決結果,說明上訴的具體請求,是要求撤銷原審裁判,進行改判,還是要求對原審裁判作部分變更。民事訴訟的訴訟費一般情況是在,起訴或上訴時由當事人進行預繳納,判決結束后由敗訴的一方承但,部分敗訴的,由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費。上訴案件一般情況下由負責原判決的上一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被告可以自己向上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也可以通過第一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通過原審人民法院進行上訴的案件,原人民法院需要在被告提交上訴狀的三日內將上訴狀及案件的案卷、相關證據等材料移送到上一級人民法院,并將上訴狀副本送交給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二審上訴多久知道被駁回 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