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后無力賠償怎么辦
【法律分析】
無力賠償只是一個暫時的狀態,因此勝訴方也應申請法院執行,如果法院執行局確認對方無財產可執行,可以中止執行。此后無論何時對方有可執行財產時都可以重新啟動執行程序,執行對方的財產。若是暫時無力償還債務判決后無力賠償怎么辦 ,處理方式具體如下:1、可以申請調解。2、債務人與債權人協商分期還款判決后無力賠償怎么辦 ,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3、如果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判決后無力賠償怎么辦 ,法院會執行名下的財產。如果債務人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么在起訴后,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如有能力償還但拒不支付,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院判決賠償后對方不賠怎么辦。或是沒能力履行怎么辦法院判決書生效后判決后無力賠償怎么辦 ,被執行人無力賠償而超過規定時間不執行判決書的,申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后被執行人確實無力賠償的,法院會中止執行或者終結執行。在強制執行中,如果被執行人拒不執行,甚至以暴力、威脅方法予以阻礙,人民法院可根據規定,可對其罰款、拘留直至判刑。
法律分析
如果不履行生效判決書,及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方則會被限制高消費。如果搜集到對方有財產而拒不履行,則會被列入失信人名單。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調解書,具有法律強制力和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通知其履行后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采取強制的執行措施。一般有以下幾種方式判決后無力賠償怎么辦 :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四、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五、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 六、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八、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九、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判決后無力賠償怎么辦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
法院判決書下來,被告人無能力償還怎么辦?法院判決書下來判決后無力賠償怎么辦 ,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償還能力,也沒有其判決后無力賠償怎么辦 他第三人可以代為履行判決后無力賠償怎么辦 的,執行申請人可以在將來發現被執行人財產時隨時申請執行,并且不受執行時效的限制。也可以待被執行人有能力或者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時,再恢復執行。
法律分析
法院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無能力履行義務的,法院應當暫時中止執行或者終結本次執行。沒有能力執行要看是確實沒有能力執行,還是隱藏財產故意不執行,這需要權利人進行詳細的調查,如果確實沒有能力執行的,可以要求被執行人分期執行。法院的判決是賦予國家強制力的,判決后無力賠償怎么辦 你應該主動履行。如果不履行有三個后果判決后無力賠償怎么辦 :1、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措施很多,可以對你的住宅進行搜查,包括拍賣、變賣、扣押你的財產,凍結你的銀行帳戶,還可以查封你的住宅。2、如果拒不執行,法院可以處于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罰款,并且可以重復適用。3、拒不執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情節嚴重的,就觸犯了相關法律,構成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民事判決后沒錢賠償怎么辦法院判決書下來了責任方沒錢賠償的判決后無力賠償怎么辦 ,權利方有三個解決辦法判決后無力賠償怎么辦 :
1、責任方如果有非貨幣財產,權利方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權利方先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法院執行局確認責任方無財產可執行,可以中止執行,等責任方有財產時再執行。
3、無力賠償財產可以賠償勞務,雙方達成協議簽字確認后報法院備案,責任方接受權利方和法院監督,以付出勞務的方式賠償。
一、如果本人無能力賠償,可由別人代為賠償的:
1、根據《民法典》規定,未成年人犯罪造成的損失,其父母有賠償義務,應由其父母賠償。
2、如果有同案犯或者其判決后無力賠償怎么辦 他人參與作案,其判決后無力賠償怎么辦 他人不管構成犯罪還是不構成犯罪,根據民法通則規定,都要承擔民事責任,都應賠償。
3、被告人犯罪行為的違法所得,如果有一部分用于家庭生活,對這一部分,其家屬有退賠義務。
4、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不是應當判處死刑,并且必須執行的,那么,被告人的親屬應被告人的請求,或者主動提出并征得被告人同意,可以代替被告人賠償。當然,這種賠償也應視為被告人進行的賠償,據此可以對被告人依法適當從寬處罰。
5、成年人犯罪造成的經濟損失,雖然不能讓其家屬或者動用家庭成員共有財產賠償,但可以動用家庭財產中屬于犯罪人那一部份賠償。
二、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是什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