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工傷保險中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的第三人侵權,第三人是指本單位履行職務職工之外的人員。勞動者因為本單位執(zhí)行工作任務之外的車輛交通肇事受到傷害,認定為工傷的,應當向第三方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在獲得肇事方人身損害賠償之后,可以享有工傷醫(yī)療之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y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法釋〔2014〕9號
第八條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未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尚未獲得民事賠償,起訴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yī)療費用除外。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
《關于審理勞動爭議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2012.12)》
十五、因第三人侵權導致工傷的,采用何種賠償模式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
《社會保險法》實施后,因第三人侵權導致工傷的,仍繼續(xù)適用浙政發(fā)(2009)50號通知的規(guī)定。職工因勞動關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人身損害,同時構成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職工獲得侵權賠償,用人單位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相對應項目中應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項費用:醫(yī)療費,殘疾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發(fā)生的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第三人侵權導致工傷的待遇如何支付工傷保險中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的第三人侵權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第三人是指本單位履行職務職工之外的人員。勞動者因為本單位執(zhí)行工作任務之外的車輛交通肇事受到傷害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認定為工傷的,應當向第三方主張人身損害賠償,在獲得肇事方人身損害賠償之后,可以享有工傷醫(yī)療之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y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法釋〔2014〕9號
第八條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未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尚未獲得民事賠償,起訴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yī)療費用除外。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
《關于審理勞動爭議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2012.12)》
十五、因第三人侵權導致工傷的,采用何種賠償模式?
《社會保險法》實施后,因第三人侵權導致工傷的,仍繼續(xù)適用浙政發(fā)(2009)50號通知的規(guī)定。職工因勞動關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人身損害,同時構成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職工獲得侵權賠償,用人單位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相對應項目中應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項費用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醫(yī)療費,殘疾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發(fā)生的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工傷中由于第三人侵權造成的 第三人包括同事嗎工作過程中第三人侵權,理論上不是工傷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為了保護勞動者而規(guī)定為工傷,實質上是單位替代侵權人履行賠償責任。
所謂“第三人導致的工傷”,實質上是侵權,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我們稱其為工傷,是把這種現(xiàn)象比照工傷的規(guī)定處理。
工作過程中第三人侵權,在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可以形成工傷法律關系,單位按照工傷的標準進行補償。由于這種補償“實質上是單位替代侵權人履行了賠償責任”,因而單位保留對第三人追償?shù)臋嗬?/p>
綜上所述,第三人不包括同事或工友。
請問什么是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對于勞動關系來說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當時雙方就是員工和用人單位
除此之外的人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都是第三人
你所說的“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意思就是這個侵權不是用人單位實施的。
因第三人侵權造成的交通事故,工傷,可以雙賠嗎?因為 第三人侵權 交通事故 認定為工傷 的可以雙賠。勞動者因為本單位執(zhí)行工作任務之外的車輛交通肇事受到傷害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認定為工傷的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應當向第三方主張 人身損害賠償 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在獲得肇事方人身損害賠償之后,可以享有工傷醫(yī)療之外的 工傷保險待遇 ,營養(yǎng)費、護理費屬于工傷醫(yī)療部分,工傷保險不支付。《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 工傷醫(yī)療費用 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 工傷保險基金 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法釋〔2014〕9號第八條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 提起民事訴訟 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出 不予受理工傷認定 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未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尚未獲得民事賠償,起訴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yī)療費用除外。《社會保險法》實施后,因第三人侵權導致工傷的,仍繼續(xù)適用浙政發(fā)(2009)50號通知的規(guī)定。職工因勞動關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權 造成人身損害 ,同時構成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職工獲得侵權賠償,用人單位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相對應項目中應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項費用:醫(yī)療費,殘疾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發(fā)生的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第三人造成工傷處理辦法規(guī)定解讀根據《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由于第三人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y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的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第三人侵權包括單位職工嗎 ,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新《社會保險法》釋義:本條是關于工傷事故中存在第三方責任時,工傷醫(yī)療費用方面民事侵權賠償與工傷保險補償關系的規(guī)定。
一、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工傷醫(yī)療費用原則上應由第三人承擔
1.關于第三人侵權責任
本條所稱的第三人,是指除工傷職工本人、用人單位以外的其他人。《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第十二條規(guī)定,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此,第三人侵權造成工傷的,侵權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在目前的工傷保險爭議中,第三人侵權的情形大多發(fā)生在上下班途中的機動車事故傷害、外出工作期間的意外傷害以及在工作場所內因第三方提供的產品質量缺陷造成工傷等情形,那么,交通事故肇事者、意外事件致害人以及產品提供者等應當承擔第三人侵權責任。具體民事賠償責任包括: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xù)治療實際發(fā)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xù)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以上第(1)項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1]7號)予以確定。
2.關于工傷醫(yī)療費用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后,工傷職工的工傷醫(yī)療費用應當由第三人支付。這里所說的工傷醫(yī)療費用,包括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xù)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