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賠償法淵源有
國家賠償法我國的賠償法淵源有 的淵源即包含有國家賠償法律規范的各種法律文件形式我國的賠償法淵源有 ,我國國家賠償法的淵源主要包括:(1)憲法(2)法律(3)地主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一條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我國的賠償法淵源有 他組織享有依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我國的賠償法淵源有 ,促進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我國的賠償法淵源有 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簡述我國國家賠償法的淵源(一)憲法
憲法是規定國家制度我國的賠償法淵源有 的根本大法我國的賠償法淵源有 ,也是國家賠償法的主要淵源。我國早在1954年憲法就明確我國的賠償法淵源有 了國家賠償責任我國的賠償法淵源有 ,根據第9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違法失職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向各級國家機關提出書面控告或者口頭控告的權利。
由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1982年憲法第四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1982年憲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成為我國隨后制定《國家賠償法》的重要依據。
(二)國家賠償法典
我國《國家賠償法》是我國國家賠償法的主要淵源,對我國國家賠償制度作出了系統而完整的規定。1995年施行,2010年修訂。
(三)其我國的賠償法淵源有 他法律、法規、規章
這里所說的其他法律主要是指《民法通則》和《行政訴訟法》。我國《國家賠償法》實施前,《民法通則》一直是調整國家賠償活動的主要法律規范,其中第121條規定:“國家機關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國家賠償法》實施以后,民法依然是國家賠償法的重要淵源,但在司法實踐中有遭冷凍之嫌。我國《行政訴訟法》第九章明確規定了國家對具體行政行為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同時規定了賠償程序。
我國很多法規、規章作出了有關國家賠償的規定,這些法規成為國家賠償法的淵源之一。比如說國務院制定的《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公安部制定的《關于公安機關貫徹實施國家賠償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司法部制定的《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賠償、刑事賠償辦法》等。
(四)法律解釋、批復等規范性文件
法律解釋是指有權機關就法律規范在具體適用過程中,為進一步明確界限,以及如何具體運用所作的解釋,包括立法解釋、司法解釋、行政解釋和司法解釋。這里的批復主要是指司法機關就具體案件問題所作的批復。
國家賠償的淵源是什么?國家賠償法我國的賠償法淵源有 的淵源:憲法我國的賠償法淵源有 ,法律我國的賠償法淵源有 ,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程序法于一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