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豐快遞未保價損壞理賠標準
未保價順豐快遞未保價損壞理賠標準 的快遞損壞按照實際損失賠償順豐快遞未保價損壞理賠標準 ,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順豐快遞未保價損壞理賠標準 :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順豐快遞未保價損壞理賠標準 ,按照保價額賠償順豐快遞未保價損壞理賠標準 ;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快遞暫行條例》第十九條
兩個以上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使用統一的商標、字號或者快遞運單經營快遞業務。前款規定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遵守共同的服務約定,在服務質量、安全保障、業務流程等方面實行統一管理,為用戶提供統一的快件跟蹤查詢和投訴處理服務。
用戶的合法權益因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受到損害的,用戶可以要求該商標、字號或者快遞運單所屬企業賠償,也可以要求實際提供快遞服務的企業賠償。
順豐快遞損壞賠償標準版順豐快遞損壞賠償標準根據是否保價有關順豐快遞未保價損壞理賠標準 ,沒有保價順豐快遞未保價損壞理賠標準 的最多賠償1000元。
根據順豐政策規定:
若您選擇我司保價服務,當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丟損,我司將按照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進行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貨物實際損失
順豐對下列物品不提供保價服務:
部分價值不易核實的物品,如古玩字畫、紀念幣、翡翠原石、觀賞石等;
部分易損或不易妥善包裝的物品,如玉雕、木雕、紫砂壺等;
其他運輸風險較大的物品。
順豐會不時調整完善不提供保價服務的物品名稱,具體以順豐收派員與您核實確認的信息為準。
收費標準:
中國內地地區(快遞產品):聲明價值500元及以下:1元人民幣/票;聲明價值501-1000元:2元人民幣/票;聲明價值1000元以上:保費=聲明價值*標準服務費率(5‰),四舍五入取整;
中國內地地區(快運產品):
① 重貨包裹:保費=聲明價值*標準服務費率(6‰),四舍五入取整,最低收費2元人民幣;
② 標準零擔:保費=聲明價值*標準服務費率(6‰),四舍五入取整,最低收費12元人民幣;
針對部分易碎品類貨物(快遞、快運產品):保價費用=物品價格*8‰,時效及特惠產品最低收費2元/票、重貨包裹最低收費4元/票、標準零擔最低收費16元/票、專線普運最低收費8元/票、物流普運最低收費16元/票;
中國內地至港澳臺地區:保費=聲明價值*標準服務費率(5‰),四舍五入取整,最低收費8元人民幣。
中國內地至海外:保費=聲明價值*標準服務費率(1%),四舍五入取整,最低收費8元人民幣。
詳情可通過順豐客服熱線95338、當地收派員或點擊在線客服咨詢。
順豐不保價損壞怎么賠償不保價快件丟失、毀損的順豐快遞未保價損壞理賠標準 ,賠償的依據是相關民事法律規定,托運一方對寄遞物品的實際價值負有舉證責任順豐快遞未保價損壞理賠標準 ;若寄件人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自己所寄物品及其價值,快遞公司則需按照寄件人舉證證明的物品價值給予賠償。出現雙方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寄件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回賠償(賠償應包含快件損失費及快遞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