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洗店行業賠償規定
干洗店把衣服洗壞了的可以協商賠償處理,也可以找消費委員會仲裁,如果消費委員會無法處理的,可以通過民事法庭起訴干洗店,消費者是有途徑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消費者選擇好干洗店等經營者之后,有必要書面明確相關損壞賠償問題。至少,對于貴重衣物等,有必要進行保價干洗,雖然可能要多出一些保價費用,但如果損壞之后,即可按照保價金額獲得賠償。《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干洗店行業賠償規定 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干洗店行業賠償規定 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干洗店賠償標準賠償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首先根據洗衣店的賠償規定進行賠償;沒有規定的干洗店行業賠償規定 ,衣物能夠修復的及時修復;不能修復的干洗店行業賠償規定 ,雙方協商一致干洗店行業賠償規定 ,按照衣物的折舊價格進行賠償。如果此情形下干洗店無理拒絕消費者合理的賠償要求,則干洗店的無理拒絕賠償行為還構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應予處罰的違法行為,消費者還可要求當地市場監管局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八項處罰洗衣店無理拒絕賠償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財產損失計算方式】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洗衣店賠償有關法律規定法律分析:第一條 在本省范圍內從事洗滌行業的協會會員單位干洗店行業賠償規定 ,自覺遵守本辦法。
第二條 洗染后的衣物未能達到洗染質量要求或不符合與消費者事先約定要求的,首先要分析產生原因,分清責任。屬經營者造成的,經營者根據不同的情況應給予重新加工或者退還洗染費,造成衣物嚴重損壞而無法穿著或丟失的應給予賠償干洗店行業賠償規定 ;如屬顧客衣物本身質量問題所致或經確認不屬經營者責任的,經營者不予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干洗店行業賠償規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干洗店行業賠償規定 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人員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國家洗衣賠償標準國家洗衣賠償標準干洗店行業賠償規定 :
1、對于價值超過2000元干洗店行業賠償規定 的高檔服裝根據顧客的要求干洗店行業賠償規定 ,可實行保價精洗。經保價精洗的服裝,因經營者的責任造成損壞、丟失的干洗店行業賠償規定 ;或經專業技術鑒定未能達到洗染質量標準要求,并直接影響衣物原有質量而無法恢復的;經營者應根據與消費者收衣時議定的被洗衣物價格,予以全額賠償,原衣物歸經營者所有。
2、對于非保價服務的衣物,因經營者的責任造成損壞,丟失的,應根據購衣憑證所標注的購物時間、價格實行折價賠償,所購衣物在半年以上的,年折舊率為20%(不夠一年按一年計算),逐年遞增,但折舊率最高不超過70%。不能出示購衣憑證并在洗滌前未說明衣物價值的,可依據收件單上記錄的品名,參考市場價,以折舊賠償。無法進行本地市場參考,未標明品名、規格、新舊程度的按洗滌費用最高不超過20倍給予賠償。賠償后的事故衣物歸經營者所有,如消費者索要,可減少30%的賠付金額。
3、因經營者責任造成套裝單件損壞或丟失的,只作單件賠償,衣褲比例為6:4;套裝全部損壞或丟失的,按套進行賠償;具體方法按本辦法第六條第2款規定進行賠。
4、因經營者責任造成衣物附件或飾物損壞、丟失,不影響正常穿著的,只作單項配置賠償,賠償額度不超過衣物總價值的10%;影響正常穿著的,按本辦法第六條第2款規定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洗滌行業關于處理消費者對服務質量爭議的原則與辦法》第六條 賠償計算方法:
1、對于價值超過2000元的高檔服裝根據顧客的要求,可實行保價精洗。經保價精洗的服裝,因經營者的責任造成損壞、丟失的;或經專業技術鑒定未能達到洗染質量標準要求,并直接影響衣物原有質量而無法恢復的;經營者應根據與消費者收衣時議定的被洗衣物價格,予以全額賠償,原衣物歸經營者所有。
2、對于非保價服務的衣物,因經營者的責任造成損壞,丟失的,應根據購衣憑證所標注的購物時間、價格實行折價賠償,所購衣物在半年以上的,年折舊率為20%(不夠一年按一年計算),逐年遞增,但折舊率最高不超過70%。不能出示購衣憑證并在洗滌前未說明衣物價值的,可依據收件單上記錄的品名,參考市場價,以折舊賠償。無法進行本地市場參考,未標明品名、規格、新舊程度的按洗滌費用最高不超過20倍給予賠償。賠償后的事故衣物歸經營者所有,如消費者索要,可減少30%的賠付金額。
3、因經營者責任造成套裝單件損壞或丟失的,只作單件賠償,衣褲比例為6:4;套裝全部損壞或丟失的,按套進行賠償;具體方法按本辦法第六條第2款規定進行賠。
4、因經營者責任造成衣物附件或飾物損壞、丟失,不影響正常穿著的,只作單項配置賠償,賠償額度不超過衣物總價值的10%;影響正常穿著的,按本辦法第六條第2款規定進行賠償。
干洗店把衣服洗壞了該怎么賠償干洗店把衣服洗壞了應該按照衣服干洗店行業賠償規定 的原價進行賠償干洗店行業賠償規定 ,衣服所有權人可以針對具體的賠償數額與干洗店店家進行協商干洗店行業賠償規定 ,協商不成,衣物所有權人可以就干洗店的侵權行為進行起訴,請求干洗店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