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勞動部門專門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的鑒定單位是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如果是工傷傷殘等級鑒定,勞動部門會安排在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有專門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的指定醫院、鑒定人員)。”
工傷傷殘鑒定在哪里做?【法律分析】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工傷傷殘鑒定的機構為勞動能力鑒定機構,而一般為縣級的勞動能力鑒定機構。要跟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1、先到(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并詳細填寫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蓋章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鑒定。
2、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師按下列規定的期限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的,應當在醫療終結后三十日內提出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醫療終結后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后三十日內提出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申請舊傷復發鑒定的,應當在病情發生后治療終結前提出。
3、申請因病致殘或非因工致殘的等級評定和其他鑒定的,按照相關規定的時限提出申請。
4、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5、被鑒定人或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被鑒定人應已滿最短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
6、用人單位單獨申請的,被鑒定人應已滿最長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
7、受傷嚴重的,還可以由社會保障科介紹,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鑒定。根據工傷鑒定結果,傷者可以得到因工傷引起的有關損失補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怎樣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有哪些發生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了 工傷事故 就要進行 工傷鑒定 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那么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怎樣工傷 傷殘等級鑒定 機構有哪些,國家對于工傷鑒定機構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的辦理需要一些審核,但是在全國各地肯定都會有工傷鑒定機構,因為這些機構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的產生本身就要對有關人員進行一定的服務,所以工傷鑒定機構的存在具有現實意義。 勞動鑒定機構的組織形式一般為“勞動鑒定委員會”,在有的中小型企業稱為“勞動鑒定小組”。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一般由勞動、衛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工會的主管領導組成。少數地方還吸收物價、民政等部門的同志和大醫院院長參加。勞動鑒定委員會主任大都由勞動行政部門的主管領導擔任或由市、縣的政府負責人擔任。怎樣工傷 傷殘 等級鑒定機構有哪些,對于 工傷 人員有著積極的作用。 省、市、縣三個層次的勞動鑒定委員的職責范圍各有不同: (一)縣(縣級市)勞動鑒定委員會職責范圍: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鑒定的政策、 法規 和規章; 2、制定本級勞動鑒定的工作制度; 3、對于縣所屬單位的勞動鑒定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按有關規定對需要進行勞動鑒定的本縣所屬單位的職工進行勞動鑒定。 (二)企業勞動鑒定委員會(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勞動鑒定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職工傷亡事故、 職業病 的有關資料,建立健全職工健康檔案和工傷檔案; 3、準備上報所需材料,做好勞動鑒定案件的上報工作; 4、協助企業做好傷、病、殘職工的管理工作。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職責范圍: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勞動鑒定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地區勞動鑒定工作的規章制度; 3、對全省各級勞動鑒定組織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處理全省各地、市呈報的勞動鑒定的疑難、爭議案件。 (四)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的職責范圍: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鑒定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級勞動鑒定的工作制度; 3、對下級勞動鑒定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實行地(市) 退休 費用社會統籌的,對于因工因病致殘退休的職工,進行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鑒定和審批; 5、處理各縣(縣級市)或企業勞動鑒定委員會呈報的勞動鑒定的疑難、爭議案件。 二、 傷殘鑒定 是如何收費的 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鑒定收費 (一)收費依據: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關于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鑒定收費標準的通知》。 (二)收費對象:申請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三)收費主體:市勞動局。 (四)收費標準: 1、自治區鑒定每人每次 300元 2、地、市級鑒定每人每次 250元 3、縣(市)級鑒定每人每次 200元 對于許多工傷人員來說,工傷鑒定是必須經歷的程序,對于權益的維護有著相應的基礎,另一方面。工商鑒定機構的存在對于所屬企業也有著積極的意義,因為堅定地標準就是自己應該承擔的經濟責任,從而有利于緩解雙方的矛盾。
工傷鑒定傷殘去哪個部門?工傷保險 作為一種對于職工受到傷害之后的保險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能夠更好的幫助職工在受到 工傷 之后度過困難,很多人對 工傷鑒定 傷殘 去哪個部門并不清楚,其實工傷鑒定的程序是有相關的法律規定的,但是一定要先去醫院接受治療,開具相關的證明,接下來告訴大家有關的規定。 工傷鑒定傷殘去哪個部門?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勞動能力鑒定, 停工留薪期 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工傷鑒定的程序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后應攜帶資料到當地 社保 機構申請 傷殘等級 評定; 2.鑒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鑒定審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來做鑒定。 3.鑒定辦對鑒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后,交納200元鑒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托診斷后,再來鑒定。 4.鑒定辦于每周四定期召開鑒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并予以公布。 5.自鑒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后,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鑒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 職業病 防治 法規 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 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工傷鑒定的內容 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狹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也稱勞動鑒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鑒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鑒定問題。 工傷鑒定也就是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認定后,需要到人社局工傷認定部門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符合條件的,工傷部門會安排在專門的醫院去進行鑒定,以確定傷殘等級。 綜上所述,這就是對工傷鑒定傷殘去哪個部門的回答,一般是去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但是一定要先跟用人單位溝通好,才能夠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與用人單位為有糾紛的話,最好的情況是能夠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如果不能的話也可以到法院起訴,在庭審中提出自己的訴求。
工傷傷殘鑒定在哪個部門鑒定工傷傷殘鑒定的部門是哪些
工傷認定后,工傷傷殘級別的鑒定一般由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的。
工傷傷殘鑒定,向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申請就可以,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他們會通知你準確資料和什么時間去傷殘鑒定的,傷殘鑒定的依據是《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序鑒定標準》
工傷傷殘鑒定程序
1)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2)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5)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盛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6)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工傷傷殘鑒定時候有華律網律師幫助,可以工傷傷殘鑒定更規范避免發生糾紛。
因工傷在哪個部門做傷殘鑒定工傷傷殘鑒定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的部門是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機構 ;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