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外傷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工人受了皮外傷,用人單位應該負責,可以要求賠償。如果所受傷害經司法鑒定構不成傷殘,則只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如果所受傷害構成傷殘,則另可主張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恤金,如果需要增加營養還可以主張營養費。
皮外傷工傷賠償標準是什么?
1、如果所受傷害經司法鑒定構不成傷殘,則只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皮外傷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
2、如果所受傷害構成傷殘,則另可主張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恤金,如果需要增加營養還可以主張營養費。
工傷維權所需要的法律程序:
1、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是對所發生的事故傷害是否算工傷的確定。只能由社會保險行政管理部門來確定,一般為各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局,其他機關無權作出是否為工傷的認定皮外傷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
2、勞動能力鑒定,對于存在傷殘的,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以確定傷殘等級,進而確定工傷賠償項目和賠償標準;
3、勞動仲裁,對于不能協商解決上述工傷待遇糾紛的,工傷職工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通過開庭審理,作出裁決;
4、民事訴訟,對于不服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結果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次日起15日內,提起民事訴訟,對起訴的工傷保險待遇,由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
綜上所述:工人受了皮外傷,用人單位應該負責,可以要求賠償策,根據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賠償標準,工作中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工傷賠償標準皮外傷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于受傷職工本人月工資乘九個月;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以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皮外傷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為前提等于全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乘四個月;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皮外傷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為前提等于全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九個月;四、除以上各項賠償外,工傷賠償項目還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轉院費用、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賠償。具體為:(一)醫療費:按百分之百享受。(二)停工留薪期工資:按國家規定享受,但一般不超過十二個月,最長二十四個月,在此期間的護理由用人單位負責。(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百分之七十享受。(四)轉院費用:按本單位因公出差標準享受。(五)生活護理費:依據鑒定結論享受不同待遇分完全護理、大部分護理、部分護理三個等級。完全護理:按重慶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十享受。大部分護理:按重慶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四十享受。部分護理:按重慶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享受。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追償。
工傷等級賠償標準一覽表工傷達到一定皮外傷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的傷殘標準皮外傷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職工能獲得如下賠償: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 伙食補助費 、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 一次性傷殘 補助金、傷殘津貼、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一次性傷殘 就業補助金 。不同的工傷等級有不同的賠償標準。工傷等級賠償標準如下: 1、一級到四級: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分別為2 7、2 5、2 3、21個月本人工資。傷殘津貼分別為本人工資的90%,85%,80%,75%。 2、 五、六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分別為18個月、16個月本人工資。傷殘津貼分別為本人工資的70%和60%。 3、七級到十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分別為13個月、11個月、9個月、7個月本人工資?!豆kU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輕微傷賠償標準一覽表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皮外傷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皮外傷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七)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八)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工傷鑒定等級及其賠償標準一覽表皮外傷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我收集一些資料給大家參考!皮外傷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了解工傷的相關知識。
勞動法 1-10級工傷鑒定等級內容如下:
勞動法1-10級工傷鑒定等級分級原則:
一級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皮外傷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其皮外傷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級
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級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六級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七級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八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九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十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二、勞動法1-10級工傷鑒定賠償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四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