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一、 國家賠償 超期申請國家賠償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的規定是什么? 國家賠償超期申請的規定是:申請國家賠償的 訴訟時效 同其國家賠償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他 訴訟 一般都是兩年國家賠償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超過自侵權其超過兩年未追究侵權者責任的則屬于超過國家賠償時效。為了避免超時效而不能申請到國家賠償國家賠償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請各位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提起訴訟國家賠償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如果確實有需求需要延長或中止時效的請提前告知法院并取得法院的批準。 二、申請國家賠償的時效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 羈押 期間不計算在內。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 復議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賠償請求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 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 定。 三、人民法院審查申請的時間限制 賠償委員會收到賠償申請后,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 立案 。賠償請求人補充有關證明材料的,賠償申請的時間應當自材料補充齊全后起算。 經審查,認為賠償請求人的賠償申請依法不屬于賠償委員會受理的,應當告知賠償請求人向有關機關提出賠償申請,或者轉請有關部門處理,并通知賠償請求人。 賠償請求人依法向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的被侵權事項,應當先經過依法確認。被要求確認的機關不予確認的,賠償請求人有權 申訴 。賠償委員會不受理要求確認的申訴案件。 四、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的期限 賠償案件應當在三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因案件情況復雜,三個月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仍不能作出決定需要再延長 審理期限 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再延長的時間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 當事人由于國家偵察破案期間的失誤導致的人身或者心理上的傷害,是可以要求國家給出賠償的。需要注意的是,在兩年之內沒有及時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訴的機會。如果因為極特殊原因造成沒有及時提出申請的需要向有關部門申請獲批即可適當延長時效。
國家賠償申請超過時效怎么辦?十八年沒有送達回證且一直在上訪國家賠償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超過國家賠償請求時效國家賠償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請問原告到底有沒有超過請求時效。
國家賠償訴訟時效多久?一、 國家賠償 訴訟時效 多久? 國家賠償法 規定國家賠償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的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被 羈押 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 訴訟 時一并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 行政復議法 、 行政訴訟法 有關時效的規定。 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根據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國家賠償一般包括行政賠償、 刑事賠償 和司法賠償。 訴訟時效是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合法利益的法定時期,超過該時期的,權利人即喪失起訴權,人民法院對其權利也不再加以保護,因此,受害人提起國家賠償應在有效的訴訟時效內進行。 國家賠償 法規 定的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 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有關時效的規定。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從侵權事實被確認之日其計算。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二、國家賠償的方式有哪些? 國家賠償的方式是指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形式。縱觀世界各國的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不外乎有三種國家賠償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金錢賠償、恢復原狀、返還財產。 (一)金錢賠償:指在計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損害程度后,以貨幣支付的形式,給予受害人一定額度的金錢的賠償方式。金錢賠償的適用,一般應以不能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為前提。具體講,主要適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及 生命健康權 的; (2)侵犯受害人的財產權,其財產已經滅失、拍賣,恢復原狀、返還財產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財產權,其財產已被損壞,不能恢復原狀或者恢復有重大困難的; (4)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與法律規范相抵觸的。 (二)恢復原狀:指負有賠償義務的國家機關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將受害人的財產或者權利恢復原來狀態的條件下才能適用。它通常適用于以下情形: (1)應當返還的財產被損壞,能夠恢復原狀的; (2)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3)恢復原狀不違反其他法律規定的。 此外,國家賠償中的恢復原狀的適用范圍比民事賠償中恢復原狀的使用范圍要廣,除了財產的恢復原狀外,還包括權利的恢復原狀,如恢復原居住地的戶口、恢復職級。 (三)返還財產:指賠償義務機關將因其 侵權行為 的侵害而脫離受害人控制的財產,歸還對該財產享有所有權、占有權的受害人的賠償方式。返還財產的適用條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錢賠償更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運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則不如金錢賠償便捷。 (3)不影響公務。如果原物已用于公務活動,返還會影響公務活動時,應采用金錢賠償。 行政賠償的請求應向誰提出?2006-08-08來源:作者:閱讀:行政賠償的請求應向誰提出?賠償請求人要求行政賠償的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依法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意的,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國家賠償是在特定的情況下才能申請的,對于公民的人身安全或財產權利受到了國家相關的行為傷害時,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國家賠償,但是這個賠償是有一定的時效的,超過兩年再申請的那么已經過了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時效。
國家賠償時效期限如何規定您好國家賠償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時效國家賠償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法律確認國家賠償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的某種權利得以行使的期限。超過法定期限而不行使的,權利即歸消滅。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被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該法還將國家賠償程序分為兩種,即第二章規定的行政賠償程序和第三章規定的刑事賠償程序。兩種賠償程序均作出國家賠償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了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的規定。這些規定表明,請求時效是國家賠償法為賠償請求人單獨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國家賠償設定的時間期限,在行政賠償程序和刑事賠償程序中均適用,時效期間是兩年。如果請求人在兩年內不行使請求權請求賠償義務機關處理,他就喪失了請求權。
相關人士認為,國家賠償法規定的請求權可分為程序法意義上的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申請的權利即申請權和實體法意義上的依照法定程序獲得賠償義務機關賠償的權利即獲償權。喪失請求權是指賠償請求人喪失實體法意義上的獲償權,而不是程序法意義上的申請權。賠償請求人在沒有時效中止的情況下,超過請求時效期間,仍有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申請的權利,但是,賠償義務機關可以因時效完成而拒絕履行賠償義務,其法律意義上的賠償義務歸于消滅,則賠償請求人喪失獲償權。
國家賠償時效判決的法律規定是什么?一、國家賠償時效判決國家賠償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國家賠償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根據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賠償法 》的規定國家賠償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國家賠償一般包括行政賠償、 刑事賠償 和司法賠償。 訴訟時效 是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合法利益的法定時期,超過該時期的,權利人即喪失起訴權,人民法院對其權利也不再加以保護,因此,受害人提起國家賠償應在有效的訴訟時效內進行。 國家賠償 法規 定的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被 羈押 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 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 訴訟 時一并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 行政復議法 、 行政訴訟法 有關時效的規定。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從侵權事實被確認之日其計算。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二、國家賠償的方式有哪些 國家賠償的方式是指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形式。縱觀世界各國的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不外乎有三種:金錢賠償、恢復原狀、返還財產。 (一)金錢賠償:指在計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損害程度后,以貨幣支付的形式,給予受害人一定額度的金錢的賠償方式。金錢賠償的適用,一般應以不能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為前提。具體講,主要適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及 生命健康權 的; (2)侵犯受害人的財產權,其財產已經滅失、拍賣,恢復原狀、返還財產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財產權,其財產已被損壞,不能恢復原狀或者恢復有重大困難的; (4)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與法律規范相抵觸的。 (二)恢復原狀:指負有賠償義務的國家機關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將受害人的財產或者權利恢復原來狀態的條件下才能適用。它通常適用于以下情形: (1)應當返還的財產被損壞,能夠恢復原狀的; (2)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3)恢復原狀不違反其他法律規定的。 此外,國家賠償中的恢復原狀的適用范圍比民事賠償中恢復原狀的使用范圍要廣,除國家賠償期限已過如何處理 了財產的恢復原狀外,還包括權利的恢復原狀,如恢復原居住地的戶口、恢復職級。 (三)返還財產:指賠償義務機關將因其 侵權行為 的侵害而脫離受害人控制的財產,歸還對該財產享有所有權、占有權的受害人的賠償方式。返還財產的適用條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錢賠償更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運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則不如金錢賠償便捷。 (3)不影響公務。如果原物已用于公務活動,返還會影響公務活動時,應采用金錢賠償。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依法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意的,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我要告訴大家的是,國家賠償必須要在暑假的范圍內來進行申請,如果超過這個時效的話,他們就不會來進行賠償,賠償義務機關他也是有一定的時效規定的,必須在收到申請之日起的兩個月內進行相關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