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民事判決國家賠償
法院如果對于案情誤判了,對于當事人造成了極其不利錯誤民事判決國家賠償 的影響,那我們可以申請一個司法賠償,按照司法賠償的標準來進行賠償:1、法院因為誤判導致對公民造成損害的,可以申請國家賠償,本人可持上級法院裁定書到法院申請賠償錯誤民事判決國家賠償 ;2、國家賠償一般都是支付賠償金,如果能夠返還給公民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可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3、如果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八條 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損害的,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的程序,適用本法刑事賠償程序的規定。
民事錯判案件立案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民事案件錯判一般是不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國家賠償主要是指行政賠償和刑事賠償錯誤民事判決國家賠償 ,還包含民事訴訟中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錯誤民事判決國家賠償 ,造成損害的情形,所以,一般民事案件錯判是不能申請國家賠償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條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第三十八條
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損害的,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的程序,適用本法刑事賠償程序的規定。
法院判錯案件誰來承擔責任關于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法院判錯案件承擔責任,由審判長承擔。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有錯案責任追究辦法。造成錯案應該對受損害的公民進行賠償。根據國家賠償法,可以向做出錯誤判決的法院申請國家賠償。
法律分析
錯案責任追究應當堅持以下原則錯誤民事判決國家賠償 :(一)實事求是,有錯必究原則;(二)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原則;(三)依法審查,依程序確認原則;(四)責任自負,罰當其過原則;(五)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對一審判決不服,刑事案件在十天內,民事案件在十五天內向上級提起上訴。如果是對二審判決,即終審判決不服,則不能上訴錯誤民事判決國家賠償 了。但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或向申請再審。時效是在二內年。在此,如果確實判錯案了,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給當事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的可獲國家賠償。
即使是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其實也不能保證完全就不會出現冤假錯案的情況。有些時候出現錯案可能是有人故意為之,枉顧法律的規定。但有的情況下,可能是當時收集到的證據存在問題,之后也就出現了錯判的情況。
不管是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如果人民法院判決有錯誤的話,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是需要進行賠償的。我國國家賠償方式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一)支付賠償金;(二)返還財產;(三)恢復原狀。以上三種賠償方式,既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錯誤民事判決國家賠償 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錯誤民事判決國家賠償 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法院誤判國家賠償標準是怎樣的根據 國家賠償標準 條款相關規定:第二十五條國家賠償以 支付賠償金 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第二十六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2005年度全國職工日平均工資73.3元,2006年日平均工資為83.66元)錯誤民事判決國家賠償 ;第二十七條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2006年日平均工資為83.66元。年平均工資為21001元)。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十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三)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 死亡賠償金 、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前款第(二)、(三)項規定的生活費的發放標準參照當地民政部門有關生活救濟的規定辦理。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周歲止;其錯誤民事判決國家賠償 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第二十八條侵犯公民、法人和其錯誤民事判決國家賠償 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征收財物、攤派費用的,返還財產; (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四)項的規定賠償; (三)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四)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五)財產已經拍賣的,給付拍賣所得的價款; (六) 吊銷許可證 和執照、 責令停產停業 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七)對財產權造成其錯誤民事判決國家賠償 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第二十九條賠償費用,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民事判決,判錯法院應負什么責任如果是當事人認為錯判了而且是一審錯誤民事判決國家賠償 的錯誤民事判決國家賠償 ,可以提出上訴錯誤民事判決國家賠償 ;如果是終審的,那么可以通過申請再審,也就是申請審判監督的程序來對錯判的案件進行重新審理。如果法院確實錯判,而且判決結果對當事人自己和家庭的聲譽和財產造成損失,這種情況可以申請賠償,案件屬實時國家會酌情況給予一定的賠償。
法律分析
即使是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其實也不能保證完全就不會出現冤假錯案的情況。有些時候出現錯案可能是有人故意為之,枉顧法律的規定。但有的情況下,可能是當時收集到的證據存在問題,之后也就出現了錯判的情況。法院是個莊嚴而又神圣的地方,是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重要手段和途徑。但在法院處理諸多案件的過程中,偶爾也會有判錯的情況,一旦法院判錯案的話對當事人會造成比較大的影響和危害。當遇到法院錯判的時候,作為當事人應合理追究責任,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原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原則;依法審查,依程序確認原則;責任自負,罰當其過原則;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等原則去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如是一審案件可上訴,終審可申請審判監督程序即再審程序重新審理。
法律依據
《錯案責任終身追究辦法(試行)》 第七條 各類案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關人員錯案責任錯誤民事判決國家賠償 :(一)違反規定私自辦理案件或內外勾結制造假案的;(二)毀棄、篡改、隱匿、偽造證據或指使、幫助他人作偽證,導致裁判錯誤的;(三)私自制作訴訟、執行文書的,或者制作訴訟文書時,違背合議庭評議結果、審判委員會決定,或者因重大工作過失導致訴訟文書主文錯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四)向合議庭、審判委員會報告案情時故意隱瞞主要證據、重要情節,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導致裁判錯誤的;(五)故意違反法律規定,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條件的罪犯裁定減刑、假釋的;(六)故意違反法律規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執行措施或其他強制措施的,以及因在采取上述措施中有重大工作過失而造成案件當事人、案外人或第三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嚴重后果的;(七)其他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致使裁判、執行結果錯誤或因重大過失致使裁判、執行結果錯誤并造成嚴重后果,被審判委員會確認為錯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