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可撤銷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的合同能要求賠償。可撤銷的合同包括欺詐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脅迫;顯失公平;重大誤解四種情形。合同被撤銷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合同撤銷可以要求賠償嗎合同撤銷是可以要求賠償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的。法律規定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合同被撤銷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的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行為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合同雙方存在過錯的,過錯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典可撤銷的合同能否要求賠償可撤銷的合同如果存在過錯造成損失的情形需要進行賠償。合同被撤銷的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行為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一方有過錯的,過錯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典 可撤銷合同的五種情形合同具備可撤銷的原因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是行使合同撤銷權的前提條件。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合同可撤銷的原因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乘人之危五種情形。并且特別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只有損害國家利益的才作為合同無效的原因。
一、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的區別
1、發生的時間不同。締約上過失責任發生在合同締結階段,違約責任則發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
2、性質不同。締約上過失責任是一種法定的損害賠償責任,其目的是解決沒有合同關系的情況下因一方的過錯而造成另一方信賴利益損失的問題;違約責任則可以由當事人自行約定,如當事人可以約定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方法和數額等。
3、賠償范圍不同。締約上過失責任賠償當事人的信賴利益損失,以求回復到先前的狀態;違約責任則賠償當事人的期待利益損失,目的在于達到猶如合同全部履行的狀態;在具體的責任形式上,締約上過失責任表現為單一的損害賠償責任,而違約責任則表現為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和實際履行等。
4、損害賠償的限度不同。基于違約責任而產生的損失賠償原則上不能超過違反合同的一方在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所可能造成的損失;在締約上過失責任中則不存在這樣的限制性規定。
二、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要件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
1、該違反法定附隨義務或先合同義務的行為給對方造成了信賴利益的損失。如果沒有損失,就不會存在賠償問題,而所謂信賴利益損失,指相對人因信賴合同會有效成立卻由于合同最終不成立或無效而受到的利益損失,這種信賴利益必須是基于合理的信賴而產生的利益,即在締約階段因為一方的行為已使另一方足以相信合同能成立或生效。若從客觀的事實中不能對合同的成立或生效產生信賴,即使已經支付了大量費用,這是因為締約人自身判斷失誤造成的,不能視為信賴利益的損失。
2、違反法定附隨義務或先合同義務一方締約人在主觀上必須存在過錯。這里的過錯既包括故意也包括過失。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只要在締約階段違反了附隨義務,并對合同最終不能成立或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負有過錯,就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并且,責任的大小與過錯的形式沒有任何關系,這是因為締約過失責任以造成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他人信賴利益損失為承擔責任的條件,其落腳點在于行為的最終結果,而非行為的本身。
3、締約一方當事人有違反法定附隨義務或先合同義務的行為。在締約階段,當事人為締結契約而接觸協商之際,已由原來的普通關系進入到一種特殊的關系(即信賴關系),雙方均應依誠實信用原則互負一定的義務,一般稱之為附隨義務,即互相協助、互相照顧、互相告知、互相誠實等義務。若當事人違背了其所負有的附隨義務,并破壞了締約關系,就構成了締約過失,才有可能承擔責任。
4、締約人一方當事人違反法定附隨義務或先合同義務的行為與對方所受到的損失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系。即相對方的信賴利益損失是由行為人的締約過失行為造成的,而不是其他行為造成的。如果這二者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則不能讓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這是該責任制度的內在要求。
法律依據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被脅迫簽訂合同的可以要求賠償嗎被脅迫簽訂買賣合同之后,如果因此而遭受損失的,可以要求賠償。受脅迫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該合同,合同撤銷后當事人因該合同所得的財產要互相返還或折價補償,并且過錯方需要賠償對方所受到的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他部分效力的,其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撤銷協議和賠償能能同時進行起訴嗎?在民法中哪章有說明?您好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撤銷協議和賠償可以同時起訴。
《合同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合同解除后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尚未履行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的,終止履行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可撤銷合同可以主張賠償嗎 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