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1、誤工費根據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2、陪護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4、醫療事故的其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他賠償標準。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醫療事故死人賠償標準是:1、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2、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3、還應當賠償為治療支付的必要費用。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發生醫療事故按哪些標準賠償(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計算醫療事故賠償費用時應注意什么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醫療事故賠償費用,實行一次性結算,由承擔醫療事故責任的醫療機構支付。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一條 為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了正確處理醫療事故,保護患者和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促進醫學科學的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第三條 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
第四條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具體分級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醫療事故賠償依據是什么1.醫療事故的主體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3.醫療事故的直接行為人在診療護理中存在主觀過失;4.患者存在人身損害后果;5.醫療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全文》第三十五條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一)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二)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醫學會的調查材料;(三)對鑒定過程的說明;(四)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五)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六)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七)醫療事故等級;(八)對醫療事故患者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經鑒定為醫療事故的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鑒定結論應當包括上款(四)至(八)項內容;經鑒定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應當在鑒定結論中說明理由。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格式由中華醫學會統一制定。
醫療事故賠償的依據是什么醫療事故賠償的依據是醫療事故的等級、醫療機構承擔的相關責任、以及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等。醫療事故賠償責任由醫療機構承擔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主要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等。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
醫療事故賠償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一)醫療事故等級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
(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
(三)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有關規定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醫療事故的有關賠償是采納《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法律為標準進行賠償的。具體如下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
1、醫療費,包括治療過程中的所有的費用醫療事故賠償標準依據 ;
2、護理費,根據護理的期限、人數等來確定;
3、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收入以及誤工時間長短來確定;
4、營養費,根據醫療后的醫生意見來確定等等。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