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后還要去交警隊簽字嗎
交通事故如果是私了不需要交警簽字出院后還要去交警隊簽字嗎 的出院后還要去交警隊簽字嗎 ,交通事故后雙方協商一致出院后還要去交警隊簽字嗎 ,到交通部門辦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需要注意的是出院后還要去交警隊簽字嗎 ,在此同時記得要讓交警隊出具調解協議書,以示公正。但是協議中所包含的內容應當只是本次事故的民事賠償部分。
法律分析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經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私了可按以下方式解決:1、各方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基本事實清楚的,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2、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時,應立即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設置警告標志,夜間還須開啟示寬燈和尾燈。在高速公路上,移至就近的服務區、應急車道內或者硬路肩上;在城市快速路上,移至就近的應急車道內或者輔路的非機動車道內;在其他道路上,移至就近的非機動車道或者人行道上。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第九十三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一)調解依據;(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基本事實和損失情況;(三)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四)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及比例;(五)賠償履行方式和期限;(六)調解日期。經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
開車碰到人了,車沒被扣,傷者出院后需要雙方去交警隊簽字嗎?簽字的內容是什么?如果證照也沒被扣出院后還要去交警隊簽字嗎 ,經雙方協商達成賠償協議出院后還要去交警隊簽字嗎 ,就不用去交警隊簽字。如果證照被扣出院后還要去交警隊簽字嗎 ,或雙方達不成協議出院后還要去交警隊簽字嗎 ,就要到交警隊處理出院后還要去交警隊簽字嗎 ,在責任認定書和調解書上簽字。
開車把人撞了后,是不是只要出院了,雙方就需要去交警處簽證,出院后由交警主持調解出院后還要去交警隊簽字嗎 ,然后雙方在調解書上簽字就行出院后還要去交警隊簽字嗎 了出院后還要去交警隊簽字嗎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