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解散公司員工怎么賠償
公司進行破產清算破產解散公司員工怎么賠償 ,應根據員工在本公司破產解散公司員工怎么賠償 的工作年限,按每滿一年,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來補償員工。員工在公司工作不到半年的,補償半個月的工資;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補償一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破產解散公司員工怎么賠償 :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破產解散公司員工怎么賠償 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關閉解散員工應該如何賠償公司關閉解散破產解散公司員工怎么賠償 ,對員工獲得賠償應當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分別處理。如果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撤銷的,公司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給予經濟補償,其標準為破產解散公司員工怎么賠償 :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破產解散公司員工怎么賠償 ;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公司不同意給予經濟補償的可以直接去勞動仲裁機構提出補償申請。
【法律依據】破產解散公司員工怎么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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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解散員工賠償怎么發企業破產對職工應當支付 經濟補償金 破產解散公司員工怎么賠償 ,經濟補償金在 破產財產 中優先支付。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 債務 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解散公司員工怎么賠償 :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 傷殘 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 養老保險 、基本 醫療保險 費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 社會保險 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公司破產員工怎樣賠償在《勞動法》與《破產法》等相關法律中破產解散公司員工怎么賠償 ,已經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明確的規定破產解散公司員工怎么賠償 ,而且員工的權益是被放在第一位的破產解散公司員工怎么賠償 ,一旦公司破產,員工是可以得到許多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宣布破產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而且本法所指工資標準為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企業清算破產怎樣賠償員工一、企業清算破產怎樣賠償員工
1、企業清算破產對員工的賠償如下破產解散公司員工怎么賠償 :
(1)公司倒閉,進入破產清算程序之后,員工工資將優先支付破產解散公司員工怎么賠償 ;
(2)公司倒閉,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于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按比例分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二、企業破產清算程序是怎樣的
企業破產清算的程序如下:
1、通知、公告債權人。清算組成立后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2、申報債權。債權人應當在清算組成立之日起30日內,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組公告之日起45日內申報債權。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個別債權人清償債務;
3、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清算組在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人民法院并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
4、登報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