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遣散員工賠償年限怎么算
一、正面回答
公司解散辭退員工時工資遣散員工賠償年限怎么算 的賠償標準是按照工作年限計算的工資遣散員工賠償年限怎么算 ,理論是工作年限有幾年就是幾個月的工資工資遣散員工賠償年限怎么算 ,但這幾個月的工資應該按照被辭退前一年的平均工資計算,但假如公司是破產解散的,可能連支付職工基本工資都有困難。
二、具體內容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三、公司解散的流程是什么?
(一)成立清算組,并辦理備案。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債權申報和登記。
(四)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或法院確認。
(五)執行清算方案,分配財產。(六)編制清算報告,并報告確認。
(七)、注銷登記。
勞動法遣散費的賠償標準遣散費工資遣散員工賠償年限怎么算 的賠償標準一般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待遇的標準來進行支付工資遣散員工賠償年限怎么算 ,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個月支付,不滿半年的按照半個月支付,具體情況下還需要根據用人單位遣散員工的實際原因而定。
一、遣散費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遣散費的賠償標準,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該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經濟補償金的給付并不是依據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的約定,而是根據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直接適用的。其在主體的適用上具有平等性和強制性,只要雙方確立了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的給付就存在潛在的可能性。
二、經濟補償金的基數范圍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故應當是應發工資。
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列入經濟補償金基數的范圍:
(1)勞動保護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2)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另外,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對于用人單位存在倒閉或者因無力繼續生產而導致需要遣散員工的,是需要嚴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解散員工工資賠償怎么算一、公司解散員工工資賠償怎么算
1、公司解散員工工資賠償的計算方式有工資遣散員工賠償年限怎么算 :
(1)單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涉及經濟補償工資遣散員工賠償年限怎么算 ,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涉及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2)經濟補償金按照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應發工資計算。實際工齡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月數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公司解散的流程是什么
1、成立清算組,并辦理備案。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備案應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
(2)清算組人員基本情況;
(3)公司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4)股東會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決議;
(5)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通知、公告債權人。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通知和公告內容應包括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號、注銷原因、清算開始日期、清算組人員及工作地址、申報債權的期限、地點和注意事項等;
3、債權申報和登記。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4、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或法院確認。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5、執行清算方案,分配財產。清算組根據股東會確認的清算方案對公司財產進行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6、編制清算報告,并報告確認。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7、注銷登記。
遣散員工補償標準遣散員工工資遣散員工賠償年限怎么算 ,屬于非勞動者本人原因終止勞動關系,公司應當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工資遣散員工賠償年限怎么算 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工資遣散員工賠償年限怎么算 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工資遣散員工賠償年限怎么算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辭退員工工作年限是怎么算一、正面回答
辭退員工工資遣散員工賠償年限怎么算 的年限規定是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每滿一年工資遣散員工賠償年限怎么算 ,就應當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工資遣散員工賠償年限怎么算 ,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分析
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三、不同的辭退方式的工齡計算?
1、受開除公職處分的:仍按現行規定辦理,開除前的工齡不作為連續工齡計算;
2、受除名處理的職工:除名前的連續工齡與重新就業后的工齡,可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
3、受辭退處理的職工:被辭退前的連續工齡與重新就業后的工齡,可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
4、自動離職的職工:其離職前的工齡與重新就業參加工作后的工齡,可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