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的程序
交通事故鑒定:1、傷殘鑒定分兩種:精神鑒定、肢體鑒定。2、交通事故發生后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的程序 ,傷殘鑒定之前需要去處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的程序 的交警隊拿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委托書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的程序 ,又叫推介書。3、如果交通事故案件起訴立案,不計算具體賠償數額,然后請求法院出具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委托書,也可以去做傷殘鑒定。4、肢體鑒定時間一般是受傷3個月后去做,精神鑒定一般是受傷6個月后去做,具體根據受傷者恢復情況。5、經過法院委托的鑒定一般不會被推翻,如果是受害方自己委托去做的鑒定,肇事方或者保險公司有可能不認可,有權申請重新鑒定,法院方面是否準許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程序有哪些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程序有哪些
據調查,近年來交通事故發生的案例逐年增加,這給萬千家庭造成了沉重的傷痛。發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是可以向肇事者索要賠償的,但是得根據相關鑒定結果來判定具體賠償多少。那么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的程序 ?如何辦理?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的程序 我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程序
辦理程序如下:
(一)受傷人員治療終結后,由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隊提出傷殘評定申請,大隊在作出初步審查后,向傷者發出《傷殘評定預約通知書》;
(二)傷者持《傷殘評定預約通知書》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指定的地點接受檢查和評定,對資料不齊全的,評定人有權拒絕評定,待當事人備齊資料后,再行評定;
(三)評定人將根據檢查的結果和醫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內對傷者作出評定的結論;
(四)當事人如對作出的評定結論不服,可在接到《傷殘評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傷殘重新評定申請。
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有什么程序
交通事故當事人治療終結后,向原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寫出傷殘評定申請書。申請書應寫明申請人的一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等)傷殘及治療情況(傷情鑒定、病歷摘要)申請請求事項,申請人、申請日期。 傷者必須在治療終結后的 15 日內申請傷殘鑒定。如果傷者 15天內不提出傷殘評定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得到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殘疾用具費的權利。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各方當事人接到傷殘評定書后,如果不服評定結果,必須在接到評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書面申請重新評定,經審查受理,才能進行重新評定。15天內不申請重新評定的,評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評定申請的,為無效申請。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程序有哪些 @2019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要經歷哪些程序律師解答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要經歷程序:委托鑒定機構、提供材料進行鑒定、等待鑒定結果。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的程序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的程序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第五十條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流程是什么辦理程序如下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的程序 : (一)受傷人員治療終結后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的程序 ,由當事人或其 代理 人向大隊提出 傷殘 評定申請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的程序 ,大隊在作出初步審查后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的程序 ,向傷者發出《傷殘評定預約通知書》; (二)傷者持《傷殘評定預約通知書》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指定的地點接受檢查和評定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的程序 ,對資料不齊全的,評定人有權拒絕評定,待當事人備齊資料后,再行評定; (三)評定人將根據檢查的結果和醫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內對傷者作出評定的結論; (四)當事人如對作出的評定結論不服,可在接到《傷殘評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傷殘重新評定申請。 《 交通事故處理 工作規范》第五十三條 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由當事人自行委托有資格的機構進行評定、評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評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 刑事犯罪 的,應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