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一、不接受調崗主動辭職有賠償嗎
員工不同意調崗可能是因為調崗后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的工作環境、考慮到自己的能力或家人等問題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根據法律規定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一般情況下,員工主動辭職是不能獲得經濟補償金的,但員工離職是否能夠獲得經濟賠償金,還需要考慮調崗方案是否合理。
1、調崗方案合理,無法得到經濟補償金
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明確說明公司能根據實際需要調配員工職務的話,調崗方案就有合理存在的可能性。員工調崗后,若與原先的工作崗位沒有任何差異,甚至工作條件更為優越,員工再因為不滿意而離職的話,將無法得到經濟補償金。
2、調崗方案不合理,可能得到經濟補償金
(1)單位調崗其實是雇傭單位與員工協商的結果,如果雙方在所簽訂的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公司可以進行人員調配,那么公司擅自進行人員調動,就可能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勞動者可以拒絕崗位調動,甚至請求解除合同。
(2)有時公司在調崗時,可能還會涉及到工資下調,工作環境變差等問題,如果在合同中對這方面有事先約定,都屬于調崗不合理的情況。
(3)但調崗方案是多么不合理,只要公司沒有表明辭退員工的意愿,員工都不能以此為借口曠工,否則將會因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反而成為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了公司合理辭退員工的理由。這時,員工會無法得到經濟補償金。
3、員工被迫主動辭職
員工離職有時可能是被迫的,不同意調崗,待在原工作崗位也沒有好眼色,員工會認為自己是被被公司逼著辭退的。雖然公司可能會有些“整蠱人”的做法,但只要公司沒有違反合同,且損害合同權利,主動辭職就不會得到經濟補償金。
4、能獲得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勞動者能獲得賠償金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兩大類情況:
(1)第一類:勞動者因為用人單位有違反勞動合同或違法行為而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例如:未按照合同提供勞動保護、未及時支付報酬及社會保險等
(2)第二類:用人單位因為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或者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例如:公司重整、技術變革需裁員、勞動者培訓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二、企業調崗應該注意的事項
1.合理的調崗必須是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并將變更的內容采取書面形式,雙方簽字
2.調崗后應當保證勞動者的工資待遇與調崗前基本保持不變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就變更崗位采取書面形式,但勞動者到調整后的工作崗位工作一個月以上的,則默認勞動者已同意變更工作崗位
4.變更后的合同內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政策,不違反公序良俗
法律允許企業根據經營需要,對員工進行崗位調整,但是不是企業單方決定的,一要雙方協商,否則勞動者有權拒絕調崗。二要采取書面形式。缺一不可。變更后的勞動合同內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政策,不得帶有懲罰性,侮辱性調崗。
不同意調崗被迫辭職可以賠償么不同意調崗被迫辭職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是否可以賠償,要根據以下情形進行確定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可以適當調崗,變更勞動合同的,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調崗合法的話,就無需給付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屬于非法調崗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給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進行支付。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不接受調崗有賠償嗎不接受調崗主動辭職有賠償嗎
員工不同意調崗可能是因為調崗后的工作環境、考慮到自己的能力或家人等問題,根據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員工主動辭職是不能獲得經濟補償金的,但員工離職是否能夠獲得經濟賠償金,還需要考慮調崗方案是否合理。
1、調崗方案合理,無法得到經濟補償金
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明確說明公司能根據實際需要調配員工職務的話,調崗方案就有合理存在的可能性。員工調崗后,若與原先的工作崗位沒有任何差異,甚至工作條件更為優越,員工再因為不滿意而離職的話,將無法得到經濟補償金。
調崗方案不合理,可能得到什么經濟補償金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
(1)單位調崗其實是雇傭單位與員工協商的結果,如果雙方在所簽訂的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公司可以進行人員調配,那么公司擅自進行人員調動,就可能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勞動者可以拒絕崗位調動,甚至請求解除合同。
(2)有時公司在調崗時,可能還會涉及到工資下調,工作環境變差等問題,如果在合同中對這方面有事先約定,都屬于調崗不合理的情況。
(3)但調崗方案是多么不合理,只要公司沒有表明辭退員工的意愿,員工都不能以此為借口曠工,否則將會因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反而成為了公司合理辭退員工的理由。這時,員工會無法得到經濟補償金。
3、員工被迫主動辭職
員工離職有時可能是被迫的,不同意調崗,待在原工作崗位也沒有好眼色,員工會認為自己是被被公司逼著辭退的。雖然公司可能會有些“整蠱人”的做法,但只要公司沒有違反合同,且損害合同權利,主動辭職就不會得到經濟補償金。
總結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如果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你的勞動合同中有工作崗位的約定,單位若想調動你的崗位,必須經過你的同意,否則視為違約,可以拿著相關工作證據,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不接受調崗被辭退怎么補償一、不接受調崗被辭退有補償嗎
調崗降薪屬于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應與勞動者協商達成一致并簽訂書面文件。若勞動者未同意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的,用人單位調崗降薪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的,勞動者可以以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系并支付經濟補償金。若勞動者已經同意調崗降薪的,再辭職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對于公司能否單方調整崗位問題,有三種情況是可以的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
第一,員工不勝任工作時,即公司要有員工不勝任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依據,這種情況下公司可以單方調崗或者培訓;
第二,員工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
還有一種情況是企業因生產需要而作出的臨時的崗位調動或者安排。由于這是暫時、短時間的,公司要有足夠的理由證明此安排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而且事先要有約定。除此之外,企業只能和員工協商調崗。
用人單位也不得在未經協商也無法律規定的情形下,隨意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即便是由于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發生變化,為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了維護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用人單位也應當對調整勞動者工作內容和工資報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做出說明,如勞動者工作能力不勝任該崗位的要求,公司想調整工作崗位,就要拿出不勝任工作的事實證明,在這里建議公司的管理者,對于一些關鍵崗位,如銷售、技術人員等應在入職工作時明確其錄用要求及崗位標準,定期進行工作能力考核,約定連續或累計幾次達不到要求,公司可以進行工作調整,這樣會避免發生糾紛。
二、企業調崗應該注意的事項
1.合理的調崗必須是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并將變更的內容采取書面形式,雙方簽字
2.調崗后應當保證勞動者的工資待遇與調崗前基本保持不變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就變更崗位采取書面形式,但勞動者到調整后的工作崗位工作一個月以上的,則默認勞動者已同意變更工作崗位
4.變更后的合同內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政策,不違反公序良俗
用人單位不合理調崗的,比如調崗存在侮辱性調崗,調崗后降薪的,勞動者有權利拒絕調崗,要求按原合同內容繼續履行。如果用人單位調崗具有合理性,且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即使調崗后勞動者的工資 出現大幅下降,法院也會認定用人單位的調崗合法有效。
不接受調崗主動辭職有賠償嗎員工不同意調崗可能是因為調崗后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的工作環境、考慮到自己的能力或家人等問題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根據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員工主動辭職是不能獲得經濟補償金的,但員工離職是否能夠獲得經濟賠償金,還需要考慮調崗方案是否合理。1、調崗方案合理,無法得到經濟補償金,2、調崗方案不合理,可能得到經濟補償金,3、員工被迫主動辭職,但只要公司沒有違反合同,且損害合同權利,主動辭職就不會得到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二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不同意調崗被辭退有補償嗎如果單位因員工不同意調崗而違法辭退員工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一般沒有補償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但是有賠償金。即員工在該單位工作每滿一年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可獲得二個月工資不接受調崗而辭職有賠償么 的賠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二個月工資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可從單位處獲得一個月工資的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