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車輛勘察與車輛評估
交通事故車損評估程序事故車輛勘察與車輛評估 ,具體內容如下事故車輛勘察與車輛評估 :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對受損車物損失價格進行評估鑒定的,應及時委托價格主管部門進行車物損失價格鑒定。
2.對車物勘估時,價格主管部門應派出二以上經鑒定中心審核批準的評估人員。評估人員根據勘估后確認的車物受損情況,按實施細則的修理、更換或重置的價格費用評估準則,計算損失金額,作出一個鑒定結論,出具《價格鑒定書》,并加蓋鑒定單位印章。原則上鑒定結論應在交通事故發生后7天內作出,如情況特殊,經交警大隊批準可延期7天。
3.價格鑒定書經交警大隊確認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處理經辦民警發給當事人。
4.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生效后,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住處更改。當事人如對經確認的鑒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鑒結論5天內向交警支隊申請重新鑒定。 交警支隊受理后應及時轉交同級價格主管部門重新評估鑒定,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要有10天內作出重新鑒定結論。重新鑒定書經交警支隊事故處理科確認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后生效。
二手事故車如何鑒定及評估一、二手事故車事故車輛勘察與車輛評估 的鑒定事故車輛勘察與車輛評估 :
通常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采用最基礎的“望”、“聞”、“問”、“切”四步走,一步一步排查車輛是不是二手事故車。
1、望事故車輛勘察與車輛評估 :
所謂“望”就是指查看車輛的外觀是否有異常。主要看車漆以及邊縫是否完好,如果車輛的車漆色差變化較大,該車肯定被做過手腳,不是重新刷過漆就是該車曾經被撞過而進行了修復。而邊緣接縫也能體現出車輛是否曾經碰撞過,因為車輛一般都是由13塊板拼接而成的,每輛車下線的時候各個板塊之間的縫隙是均勻一致的,看起來很美觀。而一旦車輛受過撞擊,邊縫會出現褶皺斷裂等情況。所以第一步,只要繞車一周仔細看下車漆以及邊縫是否正常就能初判斷車輛是否為二手事故車。
2、聞:
通過“聞”其味是最快速的方法,如果車輛進行過翻新,那么打開車門,直接坐進去,然后聞下車內是否有車漆的味道或其他異味。如果能夠聞到車漆味,那就說明該車肯定做過一遍漆。如果車內的內飾破損的不是很嚴重的話,說明內飾肯定磨損嚴重,且內飾使用很多,進而說明該車肯定跑過很多公里數了。
3、問:
如果車輛本身較新,跑程在300公里以內,普通市民可能很難一眼辨別。建議購車前,最好找專業人士,通過專用電腦設備,查看車輛內置里程實際數字。另外可以看他的車輛保險單,看他的交強險多少錢,是第幾年買的,如果出過事故的交強險較貴。有條件的話可去4S店或車管所或保險公司查看有無維修、出險記錄等。
4、切:
所謂“切”是指自己動手檢查車輛的各個部分,拉開車門,拉下車門原廠密封條,門框及門柱應平直,特別注意A、B、C柱與車體結合處的原廠焊點應略呈真圓及略微凹陷,由車頂延伸至門坎的線條平直且呈自然弧線。如果發現車門開合異常、密封條松動、焊點粗糙等情況時,即可判定二手車肯定有問題。還應該打開二手車引擎蓋,以手指觸摸引擎蓋邊緣是否自然平直,滑順不粗糙,一體成型。觀察車輛底盤,前縱梁(大梁)不應有褶皺,變形痕跡,整個底盤臟污程度大致相同,一般不應有特別干凈或者特別臟的部分。
二、二手事故車的評估:
1、二手車的價格不是光看車況,也是受到外部因素的影響。尤其是新車對于二手車的影響頗為強烈。一款熱賣的新車,必然也會帶動相關二手車熱賣,而且,價格上面也是受到新車影響非常大,二手車的評估一般都需要以新車的價格為參考,再綜合車況,最后才能評估出初步的價格。
2、二手車評估時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以“基本型"新車最低價為參考來衡量的市場價,所謂基本型也就是最便宜的那一款車的時下新車價為參考。二手車在沒有發生大改款前提下,第一年折舊率約為15%至20%,第二至五年,每年遞減7%至9%之間。所以車主可以根據自己愛車所屬車系,以基本型現價為準,再扣除折舊后,即可大致確定二手車的行情價格。還有一點就是根據配置可以適當加價。
3、影響二手車價格的因素很多,包括年份、車況、手續等直接因素,另外品牌知名度、新車價格變動、維修、配件、油耗也都是影響二手車價格評估時的重要因素。所以不同地區的二手車價格會略有差別。
交通事故車輛受損評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受理交通事故后事故車輛勘察與車輛評估 ,需對受損車物損失價格進行評估鑒定的事故車輛勘察與車輛評估 ,應及時委托價格主管部門進行車物損失價格鑒定。對車物勘估時事故車輛勘察與車輛評估 ,價格主管部門應派出二以上經鑒定中心審核批準的評估人員。價格鑒定書經交警大隊確認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處理經辦民警發給當事人。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生效后,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住處更改。法律依據事故車輛勘察與車輛評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