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既是交通事故又是工傷的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先申請人身損害賠償的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其支付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項目,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不需要再重復支付。先申請工傷賠償的,不妨礙其取得人身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工傷與交通事故哪些項目不能重復計算工傷賠償與交通事故賠償不可以重復計算的項目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殘疾器具輔助費和喪葬費等。但先申請工傷賠償再申請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可以獲得全部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工傷與交通事故賠償哪些不能重復解答工傷與交通事故中責任人所作出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的賠償之間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的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殘疾器具輔助費等人身損害賠償項目是不可以重復獲取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工傷理賠不能用重復的項目嗎工傷賠償與交通事故賠償不可以重復計算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的項目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殘疾器具輔助費和喪葬費等。但先申請工傷賠償再申請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的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可以獲得全部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重復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可以么?一、重復享受 工傷保險 待遇可以么? 工傷 職工 工傷復發 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確認需要治療的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享受《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 工傷待遇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進行治療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享受 工傷醫療待遇 。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 停工留薪期 內,原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二、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可以享受幾次? 職工受到 工傷事故 傷害,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勞動、 聘用合同 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 傷殘 就業補助金。 因此,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實質是對工傷職工依法解除、 終止勞動合同 后給予其就業的一次性補償。本案中,申請人與被申請人 解除勞動合同 的情形只有一次,故享受傷殘就業補助金也只能是一次。另外,依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多次發生工傷,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單位發生工傷的最高傷殘級別,計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根據《 社會保險法 》第41條的規定,職工所在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據此,對于員工主張的兩次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能獲得支持的,但解除勞動合同后,不能重復獲得兩次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只能按照最高傷殘級別標準享受一次。 綜上所述,有的工人運氣不好,肯能在工廠遇到兩次事故,導致受傷。按照法律規定,這樣情況下,工人可以重復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是如果工人在第一次工傷后和工廠方面 解除勞動關系 ,之后舊傷復發的話也不能主張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這個是一次性支付的。
兩次工傷能得到兩次賠償款嗎在同一用人單位工傷期間發生過兩次及以上工傷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且有兩次及以上勞動能力鑒定等級兩次工傷哪些賠償不能重復 的工傷職工,可分別獲得工傷補助金。但在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其最高級別的勞動能力鑒定級別計發。
《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條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期間多次發生工傷的,符合《條例》第36條、第37條規定領取相關待遇時,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單位發生工傷的最高傷殘級別,計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