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上年假補償如何計算
一、未休年假補償標準是什么 《企業職工帶薪 年休假 實施辦法》第10條規定未休上年假補償如何計算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 工資 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按照這個法律規定,員工離職時或提起仲裁申請要求單位支付帶薪年休假工資,可以主張到200%的工資賠償,而非300%。 同時,《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11條規定: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 加班工資 后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二、如何確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 1、員工繳納 社會保險 記錄 社保 機構記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資料是全面確定員工工作年限的一個重要依據。從記錄中可以明確確認員工參加工作的起始時間,以及各階段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的工作經歷。 2、員工與用人單位簽訂的 勞動合同 由于 勞動合同期限 是勞動合同基本內容之一,在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下,勞動合同確定的合同期限實質上也是員工的工作年限。 3、用人單位制作的《職工名冊》《職工名冊》中包含勞動者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它是確定員工工作年限的依據之一。 4、用人單位下達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根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是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必備條款之一。該內容也是確定員工工作年限的依據之一。 有部分職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為未休上年假補償如何計算 了保障這部分職工的權益,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單位除正常支付工資收入外,還要支付相應的補償。
未休年假補償如何計算【法律分析】:年假未休在第二年可以申請補休未休上年假補償如何計算 ,第三年可以申請經濟補償未休上年假補償如何計算 ,超過時間期限的請求補償的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一般年休假的工資補償是這樣的,沒休假的天數按照日工資的200%來支付補償,正常的工資還是照發。但是如果是員工自己不休假的,單位不需要給予補償,只要按照平時正常發工資即可。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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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未休按照多少補償未休 年假 的補償標準未休上年假補償如何計算 :單位應當計算職工應休未休 年休假 的天數未休上年假補償如何計算 ,按照職工日 工資 收入的300%來向其支付工資報酬。該報酬包含單位支付給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未休上年假補償如何計算 ,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十一條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未休上年假補償如何計算 他 績效工資 制的職工,日工資收入的計發辦法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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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沒有休 如何補償未休上年假補償如何計算 ,現在有很多的公司都是有年假還有產假等等一些假期,國家規定這些假期是帶薪的,但是一些人一年當中并沒有休過年假,那么年休假沒有休 如何補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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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里年假未休的如何補償
一、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二、相關規定:
1、《勞動法》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單位安排年假的相關知識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3條、第5條分別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1、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4、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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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假沒有休息如何補償
對于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二、年假當年可休天數如何計算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計算工作年限的方法
第1種方法:企業或單位給員工勞動備案的時間。
這個方法的`前提是企業或單位有去相關政府部門給員工做勞動備案,這樣我們可以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辦事系統進行查詢打印出來。
第2種方法:與企業或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如果還保留跟企業或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這個也是可以做為證明資料的。
第3種方法:我們自己的參保證明。
這個方法是最多人使用,且方便快捷、容易獲得。
可以直接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辦事系統進行查詢打印出來,或者拿著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去街道政務中心或社保局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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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者休年假條件: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根據該條規定,帶薪年假的適用范圍包含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簡單的說,就是每一位當前有工作的人,無論是企業的正式職工還是受雇于小吃店的服務員,只要曾連續工作1年以上,都應該享受帶薪年假。
享受帶薪年假前必須有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時間,但是該工作時間不要求必須是在當前單位的工作時間。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第五條第一款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根據這兩個條款的規定,盡管一個職工可能是剛由其它單位進入當前工作單位,但是只要未休上年假補償如何計算 他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帶薪年假的資格。
二、未休的年休假工資補償的計算:
前面提到,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報酬。根據條例第2條“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的立法思想
這里的日工資收入應按統計局第1號令關于工資總額的組成口徑進行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月度、季度、年度、出勤、超額等各種獎金)、津貼和補貼。對實行年薪制的,應以年薪為基數折算出日工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