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航行李丟失賠償
飛機托運行李丟失川航行李丟失賠償 的賠償金額一般不高于100元人民幣/公斤(或等值外幣)川航行李丟失賠償 ;如行李價值不足100元人民幣/公斤(或等值外幣)的川航行李丟失賠償 ,則根據行李的實際價值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因發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過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隨身攜帶物品毀滅、遺失或者損壞的,承運人應當承擔責任。因發生在航空運輸期間的事件,造成旅客的托運行李毀滅、遺失或者損壞的,承運人應當承擔責任。
旅客隨身攜帶物品或者托運行李的毀滅、遺失或者損壞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屬性、質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托運行李損壞賠償標準【法律分析】川航行李丟失賠償 :根據民航總局的相關規定川航行李丟失賠償 ,如旅客的行李箱價值公斤低于50元時川航行李丟失賠償 ,按實際價值賠償。在國內航班中對于乘客托運物品丟失的賠償時,將根據該托運物品的重量來進行計算的。一般情況下,每公斤的賠償金額不會超過50元人民幣,都是按照實際情況實際托運物品來進行實際計算。所以作為乘客一般要明確自己托運行李的重量,如果重量不明確,那么作為航空公司在賠償的時候只會按照該乘客享受的免費攜帶物品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 第五十一條 旅客的托運行李全部或部分損壞、丟失,賠償金額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50元。如行李的價值每公斤低于50元時,按實際價值賠償。已收逾重行李費退還。 旅客丟失行李的重量按實際托運行李的重量計算,無法確定重量時,每一旅客的丟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該旅客享受的免費行李額賠償。 旅客的丟失行李如已辦理行李聲明價值,應按聲明的價值賠償,聲明價值附加費不退。行李的聲明價值高于實際價值時,應按實際價值賠償。 行李損壞時,按照行李降低的價值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用。 由于發生在上、下航空器期間或航空器上的事件造成旅客的自理行李和隨身攜帶物品滅失,承運人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每位旅客不超過人民幣2,000元。 構成國際運輸的國內航段,行李賠償按適用的國際運輸行李賠償規定辦理。 已賠償的旅客丟失行李找到后,承運人應迅速通知旅客領取,旅客應將自己的行李領回,退回全部賠款。臨時生活用品補償費不退。發現旅客有明顯的欺詐行為,承運人有權追回全部賠款。
四川航空3U8305免費攜帶物品是多少和托運是多少一、四川航空3U8305限定隨身攜帶物品川航行李丟失賠償 的重量川航行李丟失賠償 ,持公務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川航行李丟失賠償 ;持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一件物品。
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三邊分別不得超過20×40×55厘米,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不超過5公斤。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運輸。
二、四川航空3U8305托運行李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公務艙旅客為40公斤,經濟艙旅客為2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托運行李每件最大重量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最大不能超過40×60×100厘米,最小不能小于5×15×20厘米。不滿足上述規定的行李,應作為貨物運輸。
擴展資料
四川航空行李賠償須知:
1、因川航原因使旅客的托運行李未能與旅客同機到達,造成旅客旅途生活的不便,川航將給予旅客臨時生活用品補償費人民幣100元;
2、旅客的托運行李全部或部分損壞、丟失,賠償金額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100元;如行李的價值每公斤低于100元時,將按實際價值賠償;
3、旅客丟失行李的重量按實際托運行李的重量計算,如果無法確定丟失的行李重量,每一旅客的丟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該旅客享受的免費行李額賠償;
4、行李損壞時,按照行李降低的價值賠償或負擔修理費用;行李箱損壞,賠償金額按行李箱自身重量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100元。
參考資料來源:四川航空官網-旅客、行李 國內運輸總條件(PDF13.4)
參考資料來源:四川航空官網-行李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