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1、殘疾等級分為:
(1)視力殘疾:分盲和低視力兩類,盲包括一級盲和二級盲,低視力包括一級低視力和二級低視力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
(2)聽力殘疾:分一級聽力殘疾、二級聽力殘疾、三級聽力殘疾和四級聽力殘疾四個等級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
(3)言語殘疾:分一級言語殘疾、二級言語殘疾、三級言語殘疾和四級言語殘疾四個等級;
(4)智力殘疾:分一級智力殘疾(重度)、二級智力殘疾(重度)、三級智力殘疾(中度)和四級智力殘疾(輕度)四個等級;
(5)肢體殘疾:分一級(重度)肢體殘疾、二級(中度)肢體殘疾和三級(輕度)肢體殘疾三個等級;
(6)精神殘疾:分一級(重度)精神殘疾、二級(中度)精神殘疾和三級(輕度)精神殘疾三個等級;
(7)多重殘疾:凡是兩種以上殘疾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的為多重殘疾。
嚴重程度隨殘疾分類不同。
殘疾等級分為幾級殘疾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一級最嚴重,十級最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規定: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人。《中國殘疾人使用評定標準》將各類殘疾人等級劃分如下:
1.視力殘疾:分盲和低視力兩類。盲包括一級盲和二級盲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低視力包括一級低視力和二級低視力。
2.聽力殘疾:分一級聽力殘疾、二級聽力殘疾、三級聽力殘疾和四級聽力殘疾四個等級。
3.言語殘疾:分一級言語殘疾、二級言語殘疾、三級言語殘疾和四級言語殘疾四個等級。
4.智力殘疾:分一級智力殘疾(重度)、二級智力殘疾(重度)、三級智力殘疾(中度)和四級智力殘疾(輕度)四個等級。
5.肢體殘疾:分一級(重度)肢體殘疾、二級(中度)肢體殘疾和三級(輕度)肢體殘疾三個等級。
6.精神殘疾:分一級(重度)精神殘疾、二級(中度)精神殘疾和三級(輕度)精神殘疾三個等級。
7.多重殘疾:凡是兩種以上殘疾的為多重殘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九條規定,殘疾人的扶養人必須對殘疾人履行扶養義務。殘疾人的監護人必須履行監護職責,尊重被監護人的意愿,維護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殘疾人的親屬、監護人應當鼓勵和幫助殘疾人增強自立能力。禁止對殘疾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殘疾人。
智力殘疾證一二三級的標準(一)一級智力殘疾(極重度):IQ值在20或25以下。適應行為極差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面容明顯呆滯;終生生活需全部由他人照料;運動感覺功能極差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如通過訓練,只在下肢、手及頜的運動方面有所反應。
(二)二級智力殘疾(重度):IQ值在20~35或25~40之間。適應行為差;生活能力即使經過訓練也很難達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運動、語言發育差,與人交往能力也差。
(三)三級智力殘疾(中度):IQ值在30~50或40~55之間,適應行為不完全;實用技能不完全,如生活能部分自理,能做簡單的家務勞動;具有初步的衛生和安全常識,但閱讀和計算能力很差;對周圍環境辨別能力差,能以簡單方式與人交往。
(四)四級智力殘疾(輕度):IQ值在50~70或55~75之間。適應行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當的實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擔一般的家務勞動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創造性;一般在指導下能適應社會;經過特別教育,可以獲得一定的閱讀和計算能力;對周圍環境有較好的辨別能力,能比較恰當地與人交往。
智力殘疾等級評定標準根據智力水平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的重度、中度、輕度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適應行為水平分為極度缺陷、重度缺陷、中度缺陷、輕度缺陷。智力殘疾包括:1、在智力發育期間,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的智力低下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2、智力發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智力損傷和老年期的智力明顯衰退導致的癡呆。
擴展資料
《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
1、智力殘疾的定義
智力殘疾是指人的智力明顯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顯示適應行為障礙。
智力殘疾包括:在智力發育期間,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的智力低下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智力發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智力損傷和老年期的智力明顯衰退導致的癡呆。
2、智力殘疾的分級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和美國智力低下協會(AAMD)的智力殘疾的分級標準,按其智力商數(IQ)及社會適應行為來劃分智力殘疾的等級。
3、智商(IQ)是指通過某種智力量表測得的智齡和實際年齡的比,不同的智力測驗,有不同的IQ值,診斷的主要依據是社會適應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二條 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
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
殘疾標準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條 殘疾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殘疾人的公民權利和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禁止基于殘疾的歧視。禁止侮辱、侵害殘疾人。禁止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殘疾人人格。
第二十一條 國家保障殘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人教育作為國家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統一規劃,加強領導,為殘疾人接受教育創造條件。
政府、社會、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解決殘疾兒童、少年就學存在的實際困難,幫助其完成義務教育。
各級人民政府對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學生、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學生提供免費教科書,并給予寄宿生活費等費用補助;對接受義務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殘疾學生、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資助。
智力殘疾評定等級標準,智力殘疾等級劃分1.智力殘疾是指人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的智力明顯低于一般人的水平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并顯示適應行為障礙.,智力殘疾包括:在智力發育期間,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的智力低下。
2.智力發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智力損傷和老年期的智力明顯衰退導致的癡呆。
3.智力殘疾的定義智力殘疾包括:在智力發育期間,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的智力低下。
4.智力發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智力損傷和老年期的智力明顯衰退導致的癡呆。
5.智力殘疾的分級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和美國智力低下協會(AAMD)的智力殘疾的分級標準,按其智力商數(IQ)及社會適應行為來劃分智力殘疾的等級。
6.具體如下:(一)一級智力殘疾(極重度):IQ值在20或25以下。
7.適應行為極差,面容明顯呆滯。
8.終生生活需全部由他人照料。
9.運動感覺功能極差,如通過訓練,只在下肢、手及頜的運動方面有所反應。
10.(二)二級智力殘疾(重度):IQ值在20~35或25~40之間。
11.適應行為差。
12.生活能力即使經過訓練也很難達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
13.運動、語言發育差,和人交往能力也差。
14.(三)三級智力殘疾(中度):IQ值在30~50或40~55之間,適應行為不完全。
15.實用技能不完全,如生活能部分自理,能做簡單的家務勞動。
16.具有初步的衛生和安全常識,但閱讀和計算能力很差。
17.對周圍環境辨別能力差,能以簡單方式和人交往。
18.(四)四級智力殘疾(輕度):IQ值在50~70或55~75之間。
19.適應行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
20.具有相當的實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擔一般的家務勞動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創造性。
21.一般在指導下能適應社會。
22.經過特別教育,可以獲得一定的閱讀和計算能力。
23.對周圍環境有較好的辨別能力,能比較恰當地和人交往。
24.注意信息(一)智力遲緩(MR),是根據美國智能盡緩協會1983年的診斷標準:智力明顯低于平均水平,IQ值在人群均值的兩個標準差以下,即70、75以下。
25.適應行為(包括生活和對社會應盡的責任)不足。
26.年齡在18歲以下。
27.(二)智力商數(IQ),是指通過某種智力量表所測得的智齡和實際年齡的比,即IQ=智齡/實際年齡×100。
28.不同的智力測定方法,有不同的IQ值。
智力殘疾的級別劃分?1、一級智力殘疾(極重度)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IQ值在20或25以下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適應行為極差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面容明顯呆滯,終生生活需全部由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他人照料;運動感覺功能極差,如通過訓練,只在下肢、手及頜的運動方面有所反應。
2、二級智力殘疾(重度):IQ值在20-25或25-40之間,適應行為差,生活能力即使經過訓練也很難達到自理。仍需要智力殘疾分幾級嚴重 他人照料;運動、語言發育差,與人交往能力也差。
3、三級智力殘疾(中度):IQ值在35-50或40-55之間,適應行為不完全;實用技能不完全,如生活部分自理,能做簡單家務勞動;具有初步的衛生和安全常識,但閱讀和計算能力很差,對周圍環境辨別能力差,能以簡單方式與人交往。
4、四級智力殘疾(輕度):IQ值在50-70或55-75之間,適應行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當的實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擔一般的家務勞動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創造性;一般在指導下能適應社會;經過告別教育,可以獲得一定的閱讀和計算機能力;騍周圍環境辨別能力差,能比較恰當地與人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