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1、吉林大眾司法鑒定所
2、吉林津科司法鑒定中心
3、吉林泰合司法鑒定中心
4、吉林信達司法鑒定中心
法律依據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商不成的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第七十七條鑒定人有權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了解進行鑒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時可以詢問當事人、證人。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意見,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七十八條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付鑒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鑒定費用。
第七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鑒定人作出的鑒定意見或者專業問題提出意見。
第八十條勘驗物證或者現場,勘驗人必須出示人民法院的證件,并邀請當地基層組織或者當事人所在單位派人參加。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成年家屬應當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勘驗的進行。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通知,有義務保護現場,協助勘驗工作??彬炄藨攲⒖彬炃闆r和結果制作筆錄,由勘驗人、當事人和被邀參加人簽名或者蓋章。
鑒定精神病的專門機構精神病鑒定應該到所在地的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鑒定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行為能力確認之訴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申請法院委托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鑒定。
【法律分析】
為開展精神疾病的司法鑒定工作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區、地 級市,應當成立精神疾病司法鑒定委員會,負責審查、批準鑒定人,組織技術鑒定 組,協助、開展鑒定工作。鑒定委員會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司法、衛生機關的有關 負責干部和專家若干人組成,人選由上述機關協商確定。鑒定委員會根據需要,可以設置若干個技術鑒定組,承擔具體鑒定工 作,其成員由鑒定委員會聘請、指派。技術鑒定組不得少于兩名成員參加鑒定。對疑難案件,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難以鑒定的,可以由委托鑒定 機關重新委托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二條 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司法鑒定程序是指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進行司法鑒定活動的方式、步驟以及相關規則的總稱。
司法鑒定暫行規定有什么內容?一、司法鑒定暫行規定有什么內容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 第一條 為了規范人民法院司法鑒定工作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行政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等法律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司法鑒定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是指在 訴訟 過程中,為查明案件事實,人民法院依據職權,或者應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申請,指派或委托具有專門知識人,對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鑒別和評定的活動。 第三條 司法鑒定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合法、獨立、公開; (二)客觀、科學、準確; (三)文明、公正、高效。 第四條 凡需要進行司法鑒定的案件,應當由人民法院司法鑒定機構鑒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司法鑒定機構統一對外委托鑒定。 第五條 最高人民法院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司法鑒定工作,上級人民法院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的司法鑒定工作。 第二章 司法鑒定機構及鑒定人 第六條 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級人民法院和有條件的中級人民法院設立獨立的司法鑒定機構。新建司法鑒定機構須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鑒定機構為人民法院司法鑒定中心,根據工作需要可設立分支機構。 第七條 鑒定人權利: (一)了解案情,要求委托人提供鑒定所需的材料; (二)勘驗現場,進行有關的檢驗,詢問與鑒定有關的當事人。必要時,可申請人民法院依據職權采集鑒定材料,決定鑒定方法和處理檢材; (三)自主闡述鑒定觀點,與其他鑒定人意見不同時,可不在鑒定文書上署名; (四)拒絕受理違反法律規定的委托。 第八條 鑒定人義務: (一)尊重科學,恪守職業道德; (二)保守案件秘密; (三)及時出具鑒定結論; (四)依法出庭宣讀鑒定結論并回答與鑒定相關的提問。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鑒定人應當回避: (一)鑒定人系案件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 (二)鑒定人的近親屬與案件有利害關系; (三)鑒定人擔任過本案的 證人 、辯護人、訴訟 代理 人; (四)其他可能影響準確鑒定的情形。 第三章 委托與受理 第十條 各級人民法院司法鑒定機構,受理本院及下級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鑒定。下級人民法院可逐級委托上級人民法院司法鑒定機構鑒定。 第十一條 司法鑒定應當采用書面委托形式,提出鑒定目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案情說明材料和鑒定材料。 第十二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3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不予受理的,應當向委托人說明原因。 第十三條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后,可根據情況自行鑒定,也可以組織專家、聯合科研機構或者委托從相關鑒定人名冊中隨機選定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委托上級法院的司法鑒定機構做重新鑒定: (一)鑒定人不具備相關鑒定資格的; (二)鑒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三)鑒定結論與其他證據有矛盾的; (四)鑒定材料有虛假,或者原鑒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鑒定人應當回避沒有回避,而對其鑒定結論有持不同意見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個不同鑒定結論的; (七)有證據證明存在影響鑒定人準確鑒定因素的。 第十五條 司法鑒定機構可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對擬作為證據使用的鑒定文書、檢驗報告、勘驗檢查記錄、醫療病情資料、會計資料等材料作文證審查。 第四章 檢驗與鑒定 第十六條 鑒定工作一般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一)審查鑒定委托書; (二)查驗送檢材料、客體,審查相關技術資料; (三)根據技術規范制定鑒定方案; (四)對鑒定活動進行詳細記錄; (五)出具鑒定文書。 第十七條 對存在損耗檢材的鑒定,應當向委托人說明。必要時,應由委托人出具檢材處理授權書。 第十八條 檢驗取樣和鑒定取樣時,應當通知委托人、當事人或者代理人到場。 第十九條 進行身體檢查時,受檢人、鑒定人互為異性的,應當增派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在場。 第二十條 對疑難或者涉及多學科的鑒定,出具鑒定結論前,可聽取有關專家的意見。 第五章 鑒定期限、鑒定中止與鑒定終結 第二十一條 鑒定期限是指決定受理委托鑒定之日起,到發出鑒定文書之日止的時間。一般的司法鑒定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疑難的司法鑒定應當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二十二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鑒定期限的,應當中止鑒定: (一)受檢人或者其他受檢物處于不穩定狀態,影響鑒定結論的; (二)受檢人不能在指定的時間、地點接受檢驗的; (三)因特殊檢驗需預約時間或者等待檢驗結果的; (四)須補充鑒定材料的。 第二十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終結鑒定: (一)無法獲取必要的鑒定材料的; (二)被鑒定人或者受檢人不配合檢驗,經做工作仍不配合的; (三)鑒定過程中撤訴或者調解結案的; (四)其他情況使鑒定無法進行的。 在規定期限內,鑒定人因鑒定中止、終結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不能完成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申請辦理延長期限或者終結手續。司法鑒定機構對是否中止、終結應當做出決定。做出中止、終結決定的,應當函告委托人。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司法鑒定機構工作人員因徇私舞弊、嚴重不負責任造成鑒定錯誤導致錯案的,參照《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追究責任。 其他鑒定人因鑒定結論錯誤導致錯案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司法鑒定按國家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費用。 第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司法鑒定中心根據本規定制定細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最高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如果已經涉案并且被告知需要將自己的證據交給司法鑒定就非常有必要主動去學習上述的條文規定,以免在鑒定環節出現了法律問題而無法得到自己的迅速解決
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鑒定中心的地址1、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鑒定中心 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
2、目前“國家級”司法鑒定中心有10家(機構按部門順序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排名不分先后),分別是:
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鑒定中心
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
北京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
上海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
廣東省公安司法鑒定中心
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司法鑒定中心
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鑒定中心
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
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
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
3、以下資料供你參考:
(1)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鑒定中心
前身是1985年設立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的高檢院辦公廳刑事技術室,1988年刑事技術室升格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局,同期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科學研究所。2000年高檢院合并檢察技術局、檢察技術科學研究所和辦公廳信息技術室,成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2007年登記為司法鑒定中心。
中心目前開展的鑒定項目包括法醫病理、法醫臨床、法醫毒物、文書鑒定、聲像資料、電子證據、司法會計等,現有鑒定人43名,其中45%具有高級職稱,碩士以上學歷16人,擁有一批國內同行業中最先進的儀器設備。
中心主要承擔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下級檢察院送檢的重特大和疑難案件的檢驗鑒定、文證審查等。堅持“辦案、科研、培訓”的功能定位,立足服務于檢察機關辦案,著眼于提高解決重大疑難案件的能力,基礎建設、專業人才、技術能力和管理水平顯著增強。2008年12月,中心有6類23項通過實驗室認可。
(2)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
始建于上世紀70年代初,原名公安部126所,后更名為公安部第二研究所。1996年以公安部第二研究所為基礎成立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
中心專業機構和專業特長涉及法醫病理損傷鑒定、法醫物證鑒定、DNA鑒定、毒物檢驗鑒定、毒品檢驗鑒定、微量物證鑒定、痕跡鑒定、指紋鑒定、槍彈物證檢驗鑒定、爆炸物證檢驗鑒定、視聽技術檢驗、文件鑒定、電子物證檢驗鑒定、書寫材料和書寫時間的檢驗等方面。中心在職人員300余人,有一批高科技專業技術人員,其中中國工程院院士1人,研究員38人,副研究員86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28人,新世紀百千萬工程國家級人選3人,博士26人,碩士60人。
中心主要負責中央和公安部交辦的物證檢驗鑒定和現場勘驗工作,以及省級公安機關提交或其他相關機關委托的各類案件的物證鑒定及復核工作。自中心成立以來,已檢驗鑒定各類案件13萬余起,參與了不同時期我國很多有影響的重特大案(事)件的現場勘驗或檢驗鑒定工作。
2006年10月中心通過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的實驗室認可,成為公安機關刑事技術領域第一個整體通過實驗室認可的物證鑒定機構。
(3)北京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
隸屬于北京市公安局刑事偵查總隊,是集辦案、科研、培訓與教學于一體的刑事科學技術部門。
中心設有16個專業技術科室:現場勘驗室、痕跡檢驗室、現場圖像室、理化檢驗室、爆炸檢驗室、文件檢驗室、指紋檢驗室、心理測試室、計算機和數字聲紋檢驗室、電子物證檢驗室、法醫病理檢驗室、法醫臨床檢驗室、毒物毒品檢驗室、DNA檢驗室、影像技術室和法醫二部。建有全國第一批公安部重點實驗室——“法庭毒物分析公安部重點實驗室”,中心共有專業技術人員178名,其中51%具有高級技術職稱。
中心自成立以來,立足實戰和專案攻堅,近10年每年檢驗鑒定各類案件兩萬多起,在許多重特大疑難案件、重大突發事件以及群死群傷類案(事)件的偵破工作中發揮了關鍵或重要作用,為偵查破案和法庭訴訟提供了準確線索和科學證據。自2003年通過實驗室認可以來,至今已有痕跡、理化、文檢、指紋、電子物證、聲像資料、法醫病理、法醫臨床、法醫毒物、法醫物證等10個專業92個檢驗項目通過認可,基本涵蓋了目前中心所開展的日常工作。
(4)上海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
隸屬于上海市公安局。
中心具有健全的組織結構、完善的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和專業化的技術隊伍。設有法醫室、毒化室、聲像室、痕檢室(含文檢專業)、指紋室、理化室(含心理測試專業)、生物物證室、警犬隊和綜合室9個科室。目前共有技術人員176人,管理人員18人,文職人員50人;技術人員中高級職稱68人(有7人獲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中級職稱50人。
中心在現場勘驗、法醫病理學檢驗、法醫臨床鑒定、法醫物證檢驗、理化分析檢驗和痕跡檢驗鑒定等專業領域具有一定的優勢,并具備重大疑難案件和重大事件的現場取證和研判能力、檢驗鑒定各類疑難物證的能力和為其他鑒定機構復核疑難案件的能力。
2007年6月以來,中心已有65類165項通過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實驗室認可,系全國省廳級公安機關第一個全專業獲得認可的單位。中心建有全國第一批公安部重點實驗室——“法醫物證學現場應用技術公安部重點實驗室”,并在2010年2月獲科技部批準建立上海市現場物證重點實驗室——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
(5)廣東省公安司法鑒定中心
隸屬于廣東省公安廳,前身為廣東省公安廳刑偵處技術科,成立于1979年6月。1996年升格為正處級單位,2008年正式掛牌。 中心設有技術管理、法醫病理、法醫臨床、法醫人類學、法醫物證、DNA檢驗、手印、足跡、工具痕跡、槍彈及其他痕跡檢驗、排爆、化驗、毒化、理化、毒品、微量物證、文件、聲紋、電子物證檢驗、影像、畫像、測謊、指紋、警犬技術等專業。中心現有工作人員12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碩士研究生19人,大學本科43人;具有高級職稱的35人,中級職稱的27人;具有鑒定資格的有79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3人,全國刑事科學技術青年人才23人。 作為中南和華南地區規模最大、專業最齊全的公安司法鑒定中心,中心利用技術手段破獲了一大批大案要案,在影響重大的一系列部、省督辦案件偵破中發揮了關鍵作用。
2008年8月,中心通過了實驗室國家認可,成為全國首家國家認可的省級公安司法鑒定機構。同時,中心也是公安部和香港特區政府確定的國內唯一一家承擔香港居民內地非婚生子女赴港定居親權鑒定的機構。
(6)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司法鑒定中心
該中心是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根據偵查工作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并已在當地司法行政機關進行了備案登記。
中心主要從事法醫類、物證類和聲像資料的鑒定工作,具有工作所需的高素質專家型鑒定人隊伍,以及先進、可靠的檢測、檢查設備和設施,工作場所、工作環境符合相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7)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鑒定中心
依托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設立。始建于1932年,是我國近代法醫和司法鑒定的發源地。
中心是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的面向全國公、檢、法、司以及社會、公民服務的司法鑒定機構,核定的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包括:法醫病理鑒定、法醫臨床鑒定、法醫物證鑒定、法醫毒物鑒定、法醫精神病鑒定、文書鑒定、痕跡鑒定、微量鑒定和聲像資料鑒定、計算機鑒定等。中心現有專職鑒定人員70名,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司法鑒定人35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鑒定人10名。 中心與研究所一體,圍繞司法鑒定實踐的重大需求,重點開展司法鑒定新技術、新方法、新標準的研究工作,形成多項具有國內領先水平和國際影響的標志性成果,為司法鑒定提供科技支撐。首創了覆蓋ISO/IEC17025和ISO/IEC17020國際標準要求的司法鑒定質量管理體系,在全國司法鑒定行業率先通過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的檢查機構/實驗室認可的基礎上,于2009年再次通過國家實驗室/檢查機構資質認定、實驗室/檢查機構和能力驗證計劃提供者認可的“五合一”評審,具備國際行業認可的“提供可靠數據和司法證明”的能力。
(8)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
依托中國政法大學設立,前身系1986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法醫技術室,1995年成立“北京市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為貫徹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經調整轉制后,于2006年并入中國政法大學并更名。
該所是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核定的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包括:法醫病理鑒定、法醫臨床鑒定、法醫物證鑒定、法醫毒物鑒定、法醫精神病鑒定、文書鑒定、痕跡鑒定、微量鑒定和聲像資料類鑒定。現有執業司法鑒定人38名,具有正高級職稱16名、副高級職稱16名,取得碩士以上學位21人,其中24人在專業領域工作10年以上。
該所累計完成各類鑒定6萬余件,每年各類咨詢1.5萬人次,服務范圍輻射全國各省、市、區,承辦大量反復纏訴、上訪和疑難復雜的案件,為各級司法機關解決糾紛提供了科學依據,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
2008年4月,該所通過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的實驗室認可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國家級資質認定。
(9)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
依托中山大學設立。1953年成立法醫鑒定組,1998年成立法醫鑒定中心,2000年被廣東省政府指定為唯一的法醫學專業類復核鑒定機構。
中心是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核定的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包括:法醫病理鑒定、法醫臨床鑒定、法醫物證鑒定、法醫毒物鑒定、法醫精神病鑒定?,F有鑒定工作人員46名,其中司法鑒定人23名,鑒定輔助人員23名。高級職稱司法鑒定人20名,占司法鑒定人的87.0%,司法鑒定人中有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學士學位的人員分別占69.6%、26.1%和4.3%,擁有高素質的專家型司法鑒定人團隊。
中心長期以來為全國的公、檢、法、司和個人的民事及刑事案件提供法醫鑒定工作。各專業迄今共受理和鑒定6萬余例案件,法醫病理、法醫臨床和法醫物證等三個主干專業的年檢案總量大于5000例,檢案數量大,疑難案件多,重復鑒定案件比例高,在一些疑難和敏感案件的鑒定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2008年7月,中心通過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的實驗室/檢查機構認可。
(10)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
依托西南政法大學設立。西南政法大學從上世紀50年代中期即從事刑事偵查和司法鑒定教學、科研活動,具有較好的教學和實踐的基礎。1986年經司法部批準成立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 中心是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核定的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包括:法醫病理鑒定、法醫臨床鑒定、法醫物證鑒定、法醫毒物鑒定、文書鑒定、痕跡鑒定、微量鑒定和聲像資料(電子證據)鑒定。中心擁有一支人數達73人的學緣、年齡和職稱結構合理的鑒定專家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隊伍,具有幾十年的司法鑒定實踐經驗和豐富的人才資源。
中心開展以物證類鑒定為主、鑒定種類基本齊全的司法鑒定活動,其中,筆跡和文書檢驗有多位知名專家教授,文件形成時間鑒定是其特色。
中心已通過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的實驗室/檢查機構認可,以及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國家級資質認定。
北京法大司法鑒定中心地址是什么?北京法大司法鑒定中心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單位名稱: 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區后屯南路26號
北京法大司法鑒定中心前身為北京市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隸屬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原北京市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自1986年建立以來在司法鑒定業界享有盛譽。在過去20年鑒定過程中為全國31個省、直轄市及自治區提供司法鑒定服務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每年受理各類鑒定3000余件。
近10年發表專業論文400余篇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主、參編專業著作近40余部,參加各種國際、國內學術會議80多次。在許多領域的研究成果已廣泛應用于鑒定實踐。
1994年,《法律與醫學雜志》(現更名為《證據科學》雜志)正式創刊,經過10多年的發展,該雜志已在國內司法鑒定和衛生領域倍受關注。1998年開辦的“中國司法鑒定網站”已成為業內人士公認的權威網站之一。
擴展資料
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
或者說,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托法定鑒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鑒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
2018年9月,司法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和推進司法鑒定認證認可工作的通知》,規定到2019年底,從事法醫物證、法醫毒物、微量物證、環境損害鑒定的司法鑒定機構,必須具備通過認證認可的檢測實驗室。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
法院指定的司法鑒定中心原告有知情權嗎?有。
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我國法律規定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司法鑒定中心不論由哪一方指定賈乃光法院司法鑒定中心 ,其中原告和被告雙方當事人都有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