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大腿假肢標準
工傷職工大腿裝假肢國家大腿假肢標準 ,時膝以上缺失,符合國家標準《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5.4四級”“14)一側膝以上缺失”之規定,應當評定為四級傷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職工鑒定為四級傷殘國家大腿假肢標準 的,享有以下待遇國家大腿假肢標準 :
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國家大腿假肢標準 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規定的標準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
3、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醫療器械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標準支付;
4、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階段護理由用人單位負責;
6、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1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7、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勞動能力鑒定費;
8、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本人工資75%支付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所有費用。
安裝假肢國家標準1、截肢部位
根據ISO 8549—2規定的系列國家大腿假肢標準 ,對與制作假肢接受腔有關的截肢部位表述如下:
a)部分足截肢國家大腿假肢標準 ;
b)踝離斷;
c)小腿截肢(膝下截肢);
d)膝離斷;
e)大腿截肢(膝上截肢);
f)髖離斷;
g)骨盆切除。
2、力傳遞性能
注:力傳遞性能與接受腔形狀有直接關系,這些力對接受腔的支撐、穩定及懸吊是必須的。
3、支撐
支撐的主要方法表述如下:
a)近端支撐:即通過接受腔近端區域的形狀產生的基本支撐力;
b)遠端支撐:即通過接受腔遠端區域的形狀產生的基本支撐力;
c)全面支撐:即通過接受腔的整體,而不是在任何近端或遠端的形狀產生的基本支撐力。
4、穩定
穩定有前后、內外及旋轉三個方面的要求。必要時,說明與這三個方面與穩定有關的接受腔形狀特征。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假肢有沒有什么規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批準發布公告2014年 第33號
假肢費用賠償鑒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24432
《組件式髖部、膝部和大腿假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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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假肢費用標準文件假肢費用賠償鑒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24432
2015-08-10
1、本標準規定了假肢費用賠償鑒定的委托、受理、鑒定程序和鑒定結論。 本標準適用于對因肢體殘疾需要配備普通適用型假肢的費用進行鑒定。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國家大腿假肢標準 ,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標準。 GB/T 13461 組件式小腿假肢 GB/T 14191.1 假肢學和矯形器學術語 第1部分國家大腿假肢標準 :體外肢體假肢和體外矯形器的基本術語 GB 14722 組件式髖部、膝部和大腿假肢 GB/T 18027 電動上肢假肢部件 GB/T 18375(所有部分) 假肢 下肢假肢的結構檢驗 MZ 002 自身力源上肢假肢
3、術語和定義 GB/T14191.1確立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4、委托
4.1需要對因肢體傷殘而配置普通適用型假肢的費用進行鑒定時,可向具有假肢費用賠償鑒定職能的機構提出委托。
4.2 委托假肢費用的賠償鑒定時,應提交正式的委托書,委托書應包含以下內容國家大腿假肢標準 : a)委托方的名稱、聯系方式、委托時間國家大腿假肢標準 ; b)受鑒定人(肢體傷殘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及肢體傷殘情況; c)委托的要求。
正式假肢的標準是怎樣的?1.有較好國家大腿假肢標準 的下肢代償功能國家大腿假肢標準 ,能穩定便利地支撐人體完成行走站立坐蹲轉體上下臺階等動作2.假肢結構不能過重國家大腿假肢標準 ,要輕便靈活且經久耐用主要部件應采用標準件,以便于維修和更換;關節要多功能,盡量接近人體生理關節;連接件要便于對線調節,且能緊固牢靠3.接受腔設計制作合理,不僅與殘肢適配好無壓痛等不適感,而且要保證截肢者穩定地控制假肢,還要穿脫方便衛生便于清洗4.外形逼真,雙腿長短一致,裝飾外套國家大腿假肢標準 的形狀質感顏色要接近患者健肢5根據特殊需要(如洗澡或游泳用田徑運動用)制作的專用假肢,要符合患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