髕骨粉碎性骨折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致左髕骨粉碎性骨折髕骨粉碎性骨折勞動能力鑒定 ,經內固定術的髕骨粉碎性骨折勞動能力鑒定 ,應評定為九級傷殘髕骨粉碎性骨折勞動能力鑒定 ;未經內固定術的,應評定為十級傷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9九級
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24)髕骨、跟骨、距骨、下頜骨、或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后;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2)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雙膝髕骨粉碎性骨折(一個四塊一個八塊)傷殘鑒定能定幾級雙膝髕骨粉碎性骨折(一個四塊一個八塊)傷殘鑒定髕骨粉碎性骨折勞動能力鑒定 ,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約為九級傷殘髕骨粉碎性骨折勞動能力鑒定 ,建議申請傷殘鑒定進行確定的。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髕骨粉碎性骨折勞動能力鑒定 :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右腿膝蓋髕骨粉碎性骨折做傷殘鑒定應算幾級傷殘?根據描述至少為九級傷殘髕骨粉碎性骨折勞動能力鑒定 ,具體結果要根據員工恢復之后是否存在功能性障礙來進行判定髕骨粉碎性骨折勞動能力鑒定 ,要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提出申請〕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第九條 〔提交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髕骨粉碎性骨折勞動能力鑒定 :
(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髕骨粉碎性骨折勞動能力鑒定 ;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髕骨粉碎性骨折勞動能力鑒定 ;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復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材料審核〕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及時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因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鑒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長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