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了醫療費先由誰墊付
解答出了車禍醫藥費可以本人墊付出車禍了醫療費先由誰墊付 ,也可以由對方墊付。如果無人墊付出車禍了醫療費先由誰墊付 的,保險公司以及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在收到交通管理部門的通知后,應當及時墊付搶救費用。此外醫院也不得因為沒有支付搶救費用而拒絕治療。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墊付搶救費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墊付搶救費用。
出了車禍醫藥費誰先墊付?可以由肇事方先行墊付出車禍了醫療費先由誰墊付 ,肇事方有交強險出車禍了醫療費先由誰墊付 的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先行墊付。
出車禍了對方全責醫療費先由誰墊付出車禍出車禍了醫療費先由誰墊付 了對方全責如果情況緊急出車禍了醫療費先由誰墊付 ,可以自己先墊付醫藥費。發生交通事故后,要先報警,由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并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負有責任的一方,要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如拒不賠償,受害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支付。法院判決后,仍不支付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依據出車禍了醫療費先由誰墊付 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圈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入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竊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傷者的家屬必須向交通事故處理部門出車禍了醫療費先由誰墊付 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為,若有上述行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處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墊付。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條例》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圈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入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竊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傷者的家屬必須向交通事故處理部門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為,若有上述行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處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墊付。
出車禍后傷者醫藥費該由誰墊付出車禍了對方全責出車禍了醫療費先由誰墊付 的話出車禍了醫療費先由誰墊付 ,那么醫療費一般是保險公司先墊付或者對方先墊付。具體而言,不管是否全責,保險公司都應依法賠付,但是對方也可以先進行墊付,再找保險公司要求賠償,法律規定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由此可見,就算是先進行了墊付,那么保險公司也應該進行賠償。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出車禍了醫療費先由誰墊付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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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醫療費誰墊付交通事故 傷 醫療費 誰墊付 一般情況下,車方先行墊付的,待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 后可進行詳細計算;傷者自行墊付,痊愈后根據法律規定理賠;車方和傷者協商墊付,待后期理賠時詳細計算。 如果出現雙方都沒有錢墊付醫藥費的情況,那么根據《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 強制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 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 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非 醫保 用藥不予賠償嗎 受害人在醫院治療,由醫生根據病情決定用藥,受害人和投保人均無法掌控,若保險公司不能提供有效的 證據 證明受害人非醫保用藥費用屬于不合理、不必要的治療開支,則應全額承擔包括非醫保用藥在內的賠償責任。 醫保報銷,能不能重復賠償 我國現行法律是否有禁止受害人向醫保部門報銷后再向侵權人行使醫療費的賠付請求權,與侵權人無關。 常見墊付問題 在實際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雙方因墊付 醫療費用 問題經常產生很大的糾紛,情況也是錯綜復雜,根據辦案經驗和實際操作中經常遇到以下因為醫療費產生的問題: 1、肇事方從事發后就玩消失,拒絕墊付任何費用。 2、肇事方墊付簡單搶救費后玩消失,拒絕支付受傷者任何后期治療費。 3、肇事方對受傷者全額出資治療。 因為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有人員受傷,搶救、治療傷者肯定是此時事故首當其沖應當進行的事情,但很多肇事司機會考慮,他到底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擔多少責任,而此時交警部門還沒有做出責任劃分,所以不愿意墊付醫療費用或者只墊付少量的搶救費用。 這時通常會將 交強險 范圍內的10000.0元通過保險公司劃撥到醫療機構,但往往對于構成 傷殘 的傷者治療費是遠遠不夠的,如果肇事司機能急事墊付醫療費是最好的解決方式,但的確也有個別傷者因肇事司機墊付足額費用,致使待交警部門責任認定后自己多出的費用無法要回,照成墊付方較大損失。 按照正常情況發生交通事故,應該肇事者進行先墊付,撞出車禍了醫療費先由誰墊付 了人先進行搶救人,不要因為人由于雙方不進行墊付,而發展導致傷情變化嚴重,這樣就不劃算出車禍了醫療費先由誰墊付 了,后期處理起來罪行也是不一樣的,發生交通事故是有犯罪認定標準的,大家放心好了。
車禍醫藥費誰先墊付?車禍醫藥費出車禍了醫療費先由誰墊付 的墊付為如果車輛駕駛人參加出車禍了醫療費先由誰墊付 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醫療費超過責任限額的、駕駛人未參加交強險的、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 道路交通事故 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之后向肇事人追償。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 交通事故責任人 追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