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需要看具體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的情況。毆打他人的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輕傷的,會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傷情的,就會構成故意傷害罪,要依據造成的傷害進行判刑。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打架斗毆相關的罪名:
1、如果僅僅是故意傷害性質,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犯罪,如果致人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
2、如果是隨意毆打他人的性質,屬于“擾亂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輕微傷以上、或者持械隨意毆打他人的,涉嫌“尋釁滋事罪”;
3、如果是雙方聚眾斗毆的,屬于“擾亂公共秩序”犯罪,雙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眾斗毆罪”。
二、打架造成的損害有三種情況:
1、只有一方有人身或財產損失;
2、雙方都有人身或財產損失;
3、打架造成了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1)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
(2)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
(3)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兩幫人打架損壞了第三者財物是否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1、一般按照民事責任處理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2、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3、構成犯罪需要雙方是故意算還財物,如果僅是打架中損壞,不是專門破壞財物,不構成本罪。
打架斗毆有財產損失怎么判刑打架造成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的損害有三種情況:一是只有一方有人身或財產損失;二是雙方都有人身或財產損失;三是打架造成了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失。對一、二兩種情況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一般是各自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當然,這其中也要考慮造成雙方原有糾紛的原因、打架事端由誰挑起、誰先動手、誰的情節嚴重等,準的過錯大,誰賠償的數額就多。對第三者的損失,如果打架只有一方的過錯,只由該方賠償;如雙方都有過錯,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即受害的第三人可以要求打架的任何一方賠償損失,至于其雙方內部又怎樣負擔,根據其過錯程度決定,與受害人無關。當然,賠償了第三人損失的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償還已由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他代為賠償的份額。
被毆打了是怎么處理的法律被毆打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了法律上的處理:
1.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2.民事賠償的范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3.如果鑒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并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一、打架斗毆應相關的罪名:
1.如果僅僅是故意傷害性質,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犯罪,如果致人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
2.如果是隨意毆打他人的性質,屬于“擾亂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輕微傷以上、或者持械隨意毆打他人的,涉嫌“尋釁滋事罪”;
3.如果是雙方聚眾斗毆的,屬于“擾亂公共秩序”犯罪,雙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眾斗毆罪”。
二、打架造成的損害有三種情況:
1.只有一方有人身或財產損失;
2.雙方都有人身或財產損失;
3.打架造成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了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1)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2)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3)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兩人打架,其中一人誤傷第三者,醫藥費怎么賠償,分擔比例應為多少比較合理兩人打架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第三人勸架意外受傷,如果第三人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的傷是打架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的兩個人其中一個人造成的,第三人受傷的損失由這個人賠償,另一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判斷的標準是第三人的傷害是否由打架雙方造成。具體的賠償數額可由三方自行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可由公安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決。
法律分析
二人打架造成第三方受傷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的。一般情況下這個情況要分開,打架是打架,傷人是傷人,要根據分解動作來進行,如果是其中一個人直接傷害到第三者,那么另外一個人少賠償或者不參與賠償,如果因為打架過程拉扯導致其中一人誤傷到第三者,那么算兩人共同傷害第三者,應該一起承擔賠償。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需要看受傷者是來自誰,根據受傷來源來判處。如果某種致傷行為為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正當防衛造成傷害而未過當的,醫生對病人截肢治病等。經被害人同意的傷害,是否合法,要作具體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為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了達到危害社會的目的,這種同意不能排除傷害行為的非法性;如果這種同意是為打架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 了有益于社會的目的、則可以排除他人傷害行為的非法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條 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