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人輕傷賠償標準
打架致人輕傷賠償標準如下打架致人輕傷賠償標準 :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打架致人輕傷賠償標準 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打架致人輕傷賠償標準 ;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3、護理費的標準,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4、交通費;
5、住院伙食補助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打架造成輕微傷的賠償標準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打架致人輕傷賠償標準 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打架致人輕傷賠償標準 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3.護理費的標準,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庭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打架輕傷怎么賠償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17-29條:
1、一般規定:
(1)打架致傷打架致人輕傷賠償標準 他人打架致人輕傷賠償標準 ,尚未造成殘疾打架致人輕傷賠償標準 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打架致人輕傷賠償標準 的收入。醫療費一般包括醫藥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2)打架致人殘疾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賠償殘疾者的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以及殘疾者致殘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死者生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2、具體賠償標準:
(1)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 預期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
(7)喪葬費賠償金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被撫養人的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撫養年限。
(9)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單據數額之和。
(10)住宿費賠償金額=住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11)精神損害撫恤金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長不超過6年,殘疾最長不超過3年。
(12)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