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不算肇事逃逸
解答這些情況不能認定為肇事逃逸1、發生事故后,事故車輛駕駛人為什么情況下不算肇事逃逸 了及時搶救傷者,用事故車輛將傷者送往醫院搶救,并及時報案聽候處理什么情況下不算肇事逃逸 的;2、事故車輛駕駛人將傷者送往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而暫時離開醫院,但是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及時報案聽候處理什么情況下不算肇事逃逸 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一百一十二條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什么情況下不算肇事逃逸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哪些情況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1、雖然離開現場什么情況下不算肇事逃逸 ,但證實其主觀上無逃逸的故意的行為;2、雖然駛離現場什么情況下不算肇事逃逸 ,但離開是為什么情況下不算肇事逃逸 了設法報警的行為;3、雖在離開現場途中,但主觀故意動機尚不明確的行為。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哪些情形不能認定為肇事逃逸?一、哪些情形不能認定為肇事逃逸 1、發生事故后什么情況下不算肇事逃逸 ,事故車輛駕駛人為了及時搶救傷者,用事故車輛將傷者送往醫院搶救,并及時報案聽候處理的。 2、發生事故后,事故車輛駕駛人將傷者送往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 醫療費 而暫時離開醫院,但是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及時報案聽候處理的。 3、發生事故后,事故車輛駕駛人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離開現場,但沒有脫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效控制的。 4、發生事故后,事故車輛駕駛人駕車駛離現場,有 證據 證明其不知道發生事故。 5、發生事故后,有證據證明事故車輛駕駛人因現實的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離開現場,并及時報案聽候處理的。 6、車輛駕駛人在現場勘查以后,事故進入后續調查取證階段藏匿的,在事故責任認定中不認定為 交通肇事逃逸 。 二、哪些情況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什么情況下不算肇事逃逸 他特別惡劣的情節的,屬于 交通肇事罪 的情節加重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交通肇事 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所謂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 交通事故 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需要指出的是,構成該情節加重犯,首先要求行為人的肇事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只能作為定罪情節在確定其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加以考慮;其次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已經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如果對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產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再次,對于雖然履行了對被害人的搶救義務,但是逃避責任查清認定的行為,仍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后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 根據交管部門出臺標準,以下8種情形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 在交通肇事中,逃逸可以說是其中十分嚴重的情節了,此時無論是否會認定為犯罪,其實對逃逸之人的處罰都是比較重的。尤其是在構成了交通肇事罪的情況下,同時存在逃逸情節的,起刑點就是3年 有期徒刑 。若因為逃逸導致受害人得不到及時救治而死亡,那么將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中哪些情況不屬于肇事逃逸根據交管部門出臺標準什么情況下不算肇事逃逸 ,有8種情形將被認定為 交通肇事逃逸 ,6種情況不構成肇事逃逸。本文主要介紹了交通肇事逃逸的定義以及 交通肇事逃逸認定 標準。感謝您的閱讀。一、交通肇事逃逸的定義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 發生交通事故 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隨著交通運輸業的迅速發展, 交通事故逃逸 案件也呈上升趨勢,嚴重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據法律規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 要嚴懲,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逃逸致人死亡 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的8種情形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當事人 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什么情況下不算肇事逃逸 ;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三、6種情況不構成肇事逃逸除了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為肇逃外,交管部門還對哪些行為不構成肇逃做出了規定: 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報案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后駕車駛離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 交通事故現場 并及時報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