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輕傷害最高法
因民事糾紛引起抓扯民事糾紛輕傷害最高法 ,導致受害人輕傷的,行為人就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責任,如有自首情節和積極賠償的,可從輕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民事糾紛輕傷害最高法 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擴展資料:
案例:因漏水問題引發矛盾 男子將鄰居打成輕傷二級賠30萬
樓上樓下因為漏水問題發生矛盾,男子張某在電梯內將鄰居呼某打成輕傷二級,事后賠償30萬元。記者昨天獲悉,豐臺法院認定張某構成故意傷害罪,對其免予刑事處罰。
法院查明,2012年9月22日上午,張某在豐臺區某小區與呼某同乘電梯時,因瑣事與呼某發生糾紛,并將呼某打傷,致呼某右尺骨骨折,經法醫鑒定為輕傷二級,傷殘等級為十級。兩人事后分別報警。
呼某說,他進電梯后,樓上的張某從后面推了他一把,兩家因為房屋漏水的問題一直有矛盾。他說,張某用拳頭將他鼻子打流血,他抱著頭護著,對方一直用拳頭打他。
案發后,張某賠償呼某經濟損失共計30萬元,呼某對張某表示諒解。法院認為,張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張某有自首情節,積極賠償取得諒解,且本案系鄰里糾紛引發,故對其免予刑事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因漏水問題引發矛盾 男子將鄰居打成輕傷二級賠30萬
民事糾紛造成輕傷害公安局調解的具體賠償標準...公安局調解沒有具體賠償標準,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民事糾紛輕傷害最高法 的解釋》的相關規定,對于賠償標準公安機關無法達成調解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民事糾紛輕傷害最高法 :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民事糾紛輕傷害最高法 他合理費用。
擴展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第二十二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二十三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第二十四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在民事糾紛中致人輕傷應負什么法律責任1、傷情分為輕微傷、輕傷、重傷、重傷致死。
2、傷害案件是按傷害結果來定罪判刑民事糾紛輕傷害最高法 的民事糾紛輕傷害最高法 ,屬于結果犯。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輕微傷害的,不負刑事責任,按治安管理給與行政處罰民事糾紛輕傷害最高法 ;輕傷以上就構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3、刑法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上述意見供參考。
民事糾紛輕微傷害怎么處理一、輕微傷,可以導致二個法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
二、行政責任:(先報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毆打他人民事糾紛輕傷害最高法 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民事糾紛輕傷害最高法 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公安機關應如何具體處理,要根據案情決定。
三、民事責任:(注意醫療過程中相關票據收集)
派出所可以就雙方的損失賠償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上法院起訴索賠。法院也是先行調解的,調解不成才會判決:先計算雙方各自損失,然后根據責任比例進行分攤,判決賠償額。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
建議:可以公安調解;可以其他政府部門(如司法所)出面調解;也可以請有威信的其他人員出面調解(私了)。調解不成或不滿意的,仍然可以走訴訟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