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1、醫藥費臺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按發票2、誤工費臺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按實際減少收入計算3、護理費:按實際產生的費用計算臺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如是家屬護理,則按家屬實際減少收入計算4、營養費:20—40/天×營養期限5、交通費:按票據6、住宿費:合理發生實際費用7、住院伙食補助費:20元/天×住院時間8、物損費: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損害的車輛、衣物、手機等損9、鑒定費:憑票據10、律師費:憑票據,參照《上海律師政府收費指導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020年人身損害賠償規定人身損害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伙食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營養費、殘疾賠償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生活費和撫慰金。具體賠償標準如下臺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1、醫療費醫藥治療費的賠償臺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受害人誤工日期臺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3、伙食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賠償。4、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本意見關于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計算。5、交通費交通費的票據應與就醫次數相符。票據少于就醫次數的,一般可根據實際票據認定;票據多于就醫次數的,應以實際就醫次數認定。6、住宿費住宿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7、營養費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8、殘疾賠償金(1)受害人在60歲以下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3)受害人在75歲以上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9、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10、喪葬費喪葬費,按照侵權行為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11、死亡賠償金(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3)受害人在75歲以上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5年12、生活費(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13、撫慰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臺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注: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浙江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2021浙江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2021: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臺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浙江人身損害賠償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浙江人身損害各項賠償金額時應該查清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臺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臺州工傷九級傷殘賠償多少錢一、醫療費
醫療費實報實銷臺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臺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的醫療費用。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臺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住院天數;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
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
食宿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人數×天。
三、輔助器具費用
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準;
四、停工留薪期工資
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五、停工留薪期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護理費標準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或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九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9個月本人工資。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九級傷殘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合并支付為九級支付8個月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已經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職工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臺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臺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