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金計算
解答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金計算 的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金計算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金計算 ,按二十年計算。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金計算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金要怎么算賠償金數額 要由多個因素決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金計算 ,具體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金計算 :死亡人年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被撫養人年齡、被撫養人戶口、家屬誤工時間、家屬收入。 可以根據以下方法計算: 1、醫療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 2、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3、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4、營養費=依據傷情確定營養費標準*天數 5、住院 伙食補助費 =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50元/天)×住院天數 6、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7、 死亡賠償金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賠償年限 8、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9、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 精神損害撫慰金 等。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 人身損害賠償 解釋》中規定交通事故可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住院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誤工費、死亡賠償金或 傷殘賠償金 、喪葬費、 精神撫慰金 、 被撫養人生活費 、后續治療費、輔助器材、器具等費用、鑒定費。各傷情下的賠償項目如下: (一)丶受害人 遭受人身損害 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丶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三)丶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金計算 他合理費用。 (四)丶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計算的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金計算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如果賠償權利人提供證據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有關收入標準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的標準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金計算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賠償權利人提供的證據證明的事實,按照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標準判決被告支付死亡賠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