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一、務農誤工費標準如何計算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 務農的誤工費標準計算的方式主要是: 第一、以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計算誤工費。根據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對無固定收入人員誤工費計算方法根據受害人能否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分為兩種情況。前文已提到該類人員受自身法律意識影響,很難主動舉證證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故審判實踐中很少采用該方式計算。但為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了能夠公平、公正計算其誤工費,筆者認為,可以通過法院主動向受害人釋明的方式,讓其提交其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的 證據 (一般包括納稅憑證、單位出具的證明等),由法官根據自由裁量權來認定無固定收入農民的誤工費。這種方法能最大程度體現誤工費差額賠償的原則,即以實際減少的收入作為賠償依據,亦更能為雙方當事人所接受。 第二、以農、林、牧、副、漁行業職工平均 工資 為依據計算誤工費。由于以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計算誤工費對受害人 舉證責任 的要求較高,故適用起來相對較難,而以農、林、牧、副、漁業平均職工工資計算無固定收入農民誤工費更具有現實可操作性,其對受害人舉證責任沒有特別要求;且以此標準計算該類人員誤工費更接近其實際收入水平。據統計顯示, 我國各省2011年、2012年兩年農、林、牧、副、漁業平均職工工資標準既低于其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他行業工資標準,又高于農民人均年純收入,更貼近其實際收入水平。因此,以此方法計算其誤工費更能為此類人員所接受。 這兩種方法在審判實踐中的運用也應遵循一定的原則,在受害人能夠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收入情況的前提下,對于無固定收入人員誤工費應當首先適用該標準予以計算。只有在確實無法舉證證明其收入水平的情況下,才適用以農、林、牧、副、漁行業職工平均工資作為計算依據。如此一來,既能彰顯司法的公正、公平,又同時兼顧了司法的合理性與合法性原則。 綜上所述,在農村以耕種為生的農民所能夠獲得的收入都是根據其當年種植所得物在市場上售賣的價格來決定的,因為比較不穩定而導致農民在受到侵害后計算誤工費時總是會出現計算依據困難的情況,所以國家做出了標準就是根據其三年的收入的平均數來計算。
務農人員是否有誤工費賠償?一、務農人員是否有誤工費賠償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 務農人員是應該得到誤工費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的賠償的。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我國現行法律對于無固定收入務農人員主要根據能否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分為兩種情況,對于能夠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的,則根據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乘以誤工時間計算誤工費;對于不能證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則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標準計算,一般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法院對本轄區相關數據做出的統計為依據,具體到農民,即以其人均純收入為標準計算其誤工費。 從農村現狀看,18至60歲的農民大部分以常年在外務工為其主要收入來源。據有關調查顯示, 農民工 年平均收入是農村居民人均年純收入的2到5倍。然而,受農民工工作性質、方式的影響,其一旦遭受意外,很難舉證證明其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為城鎮,其誤工費也不能按照城鎮標準計算,但如果按照農村收入標準計算又確實顯失公平,這種情況下,其權利應當如何救濟? 在審判實踐中往往出現兩種現象,一種是按照法律規定以農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計算誤工費,這種做法看似不合理,但卻合乎法律規定;一種是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定計算誤工費,這種做法不合法,但更能為受害人所接受。這便出現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了司法之合理性和合法性相沖突的局面。 面對這種沖突,法院應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 第一、以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計算誤工費。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對無固定收入人員誤工費計算方法根據受害人能否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分為兩種情況。前文已提到該類人員受自身法律意識影響,很難主動舉證證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故審判實踐中很少采用該方式計算。但為了能夠公平、公正計算其誤工費,筆者認為,可以通過法院主動向受害人釋明的方式,讓其提交其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的 證據 (一般包括納稅憑證、單位出具的證明等),由法官根據自由裁量權來認定無固定收入農民的誤工費。這種方法能最大程度體現誤工費差額賠償的原則,即以實際減少的收入作為賠償依據,亦更能為雙方當事人所接受。 第二、以農、林、牧、副、漁行業職工平均 工資 為依據計算誤工費。由于以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計算誤工費對受害人 舉證責任 的要求較高,故適用起來相對較難,而以農、林、牧、副、漁業平均職工工資計算無固定收入農民誤工費更具有現實可操作性,其對受害人舉證責任沒有特別要求;且以此標準計算該類人員誤工費更接近其實際收入水平。據統計顯示, 我國各省2011年、2012年兩年農、林、牧、副、漁業平均職工工資標準既低于其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他行業工資標準,又高于農民人均年純收入,更貼近其實際收入水平。因此,以此方法計算其誤工費更能為此類人員所接受。 這兩種方法在審判實踐中的運用也應遵循一定的原則,在受害人能夠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收入情況的前提下,對于無固定收入人員誤工費應當首先適用該標準予以計算。只有在確實無法舉證證明其收入水平的情況下,才適用以農、林、牧、副、漁行業職工平均工資作為計算依據。如此一來,既能彰顯司法的公正、公平,又同時兼顧了司法的合理性與合法性原則。 綜上所述,務農人員往往都是依靠自己種植相關的糧食來獲得收入,而因為被侵害而耽誤了去田地務農也就意味著其莊稼可能就因為沒人料理而影響了產量,所以對于務農人員的誤工費也是需要依法進行賠償的,而具體的數額就需要結合實際的損失。
誤工費案例中的計算標準是怎樣的在進行申請誤工費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的過程中,當事人應當清楚誤工費的賠償情況以及誤工費的計算方法等問題,那么,誤工費案例中的計算應當注意什么問題呢?根據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我國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誤工費在進行計算是應當考慮到計算的具體標準,包括誤工費的款項、期限、賠償原則等。 一、計算誤工費需要考慮如下情況 : 1、誤工費的標準包括:計時 工資 、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加班 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國務院《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收入形式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職工作收入。 2、期限的標準:(1)以醫院開具的證明,形式為出院醫囑、 病假 單(四川);(2)鑒定機構的鑒定意見( 上海 )。 3、須以“實際減少”的收入賠償依據(差額賠償原則),如果有取得部分收入,該部分收入應該扣除。 如:特別是公務員、企事業單位、大型公司,一般非因工受損都會按規定享受病假待遇,單位并不一定會扣發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為企業經營者時不包括其所喪失的企業經營利益損失,因為這屬于間接損失,比如喪失某次商務洽談而沒有簽定合同導致損失。 二、【 適 用 法 律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119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交通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 喪葬費 、死者生前 扶養 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7條第1款受害人遭受 人身損害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交通費、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第20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交通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注:有些法院根據鑒定期限計算,可能超過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第143條 受害人的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 法醫鑒定 等認定。賠償費用的標準,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資標準或者實際收入的數額計算 受害人是承包戶或者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計算標準,可以參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內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經營的種植、養殖業季節性很強。不及時經營會造成更大損失的,除受害人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外,還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擴大損失。 4、《中華人民共和國 侵權責任法 》 第十六條侵害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交通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和 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 死亡賠償金 。 綜上所述, 誤工費案例 中的計算方法是有依據的,相關部門和當事人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在誤工費的計算中還應先區分是否有固定收入的情況在進行計算。當然以上所有的標準和計算方法在法律意義上是受到保護的,同時當事人的權利也是合法的。
務農人員是否有誤工費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的收入。因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異較大,其損失的誤工收入會因人而異;且因行業和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業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對于誤工費的計算依據,也不盡相同。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我國現行法律對于誤工費的計算方法主要分為有固定收入和無固定收入兩種。對于無固定收入的,又包括兩類人員,一是農村村民,二是城鎮居民。對于以在家務農為主或者間斷性外出打工的農民,在審判實踐中經常遭遇法律規定的滯后和消費水平飛速上漲的尷尬與矛盾。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從該規定可以看出,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我國現行法律對于無固定收入人員主要根據能否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分為兩種情況,對于能夠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的,則根據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乘以誤工時間計算誤工費;對于不能證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則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標準計算,一般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法院對本轄區相關數據做出的統計為依據,具體到農民,即以其人均純收入為標準計算其誤工費。 從農村現狀看,18至60歲的農民大部分以常年在外務工為其主要收入來源。據有關調查顯示, 農民工 年平均收入是農村居民人均年純收入的2到5倍。然而,受農民工工作性質、方式的影響,其一旦遭受意外,很難舉證證明其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為城鎮,其誤工費也不能按照城鎮標準計算,但如果按照農村收入標準計算又確實顯失公平,這種情況下,其權利應當如何救濟 在審判實踐中往往出現兩種現象,一種是按照法律規定以農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計算誤工費,這種做法看似不合理,但卻合乎法律規定;一種是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定計算誤工費,這種做法不合法,但更能為受害人所接受。這便出現了司法之合理性和合法性相沖突的局面。以上就是根據規定對務農人員是否有誤工費的回答。
農村交通事故誤工費有什么標準是多少?一、農村交通事故誤工費有什么標準是多少?
農村戶口在交通事故中誤工費是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行業是職業的類別誤工費務農賠付案例 ,農村居民不是個行業,人均純收入不是職工的平均工資。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的農民與大生產的農業工人,盡管生產規模和分配方式不同,但同屬于農業行業,是不容置疑的。農民的誤工費,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農、林,牧、漁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二、誤工費損失的賠償范圍都有哪些?
誤工費的賠償范圍實際上就是誤工損失的范圍。是指受害人因暫時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而無法從事正常工作或勞動所導致的收入損失。實踐中主要表現為因無法從事原有的工作或勞動而遭受的實際收入的損失和因喪失一個確定的工作機會而遭受的收入損失以及受害人為避免收入損失而支出的相關費用。在司法審判實務中,為了使受害人在治療期間仍能夠維持基本的收入狀況,一般將誤工損失的認定為受害人的整體收入狀況為依據,而不應將基于一時一地的勞動合同的報酬認定為誤工損失。但如果這種臨時性、隨機性的勞務收入構成受害人收入的主要來源的話,由于此類收入的不固定性,應將此類受害人確定為無固定收入者,并按無固定收入者的誤工費計算標準予以計算。
三、哪些證據可以證明誤工時間?
1、正常情況下,根據醫療機構的醫囑。即醫療機構應當簽發醫囑,提出休息時間、需要營養和護理的時間建議;
2、工作單位可出具受傷人員誤工時間的證明;
3、可申請司法鑒定機構對誤工期長短進行鑒定,憑鑒定文書確定誤工時間。
綜上所述,農村居民遭遇交通事故受傷,在治傷期間也會耽誤手頭的事情,比如務農或者出門打工。農民也是可以主張誤工費,就按照從事具體行業的平均工資計算就行。當然,有些農民是務工人員,有固定工資,這樣確定誤工費賠償數額就簡單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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