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要責任賠償不起
可以與受害者商量分期償還交通事故主要責任賠償不起 ,但是如果負事故交通事故主要責任賠償不起 的主要或全部責任,無能力賠償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交通事故主要責任賠償不起 的,則構成交通肇事罪,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執行能力,但不執行判決的,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并會被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
【法律依據】
《刑法》第133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賠不起怎么辦會不會判刑【法律分析】
發生交通事故如果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交通事故主要責任賠償不起 的涉嫌交通肇事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沒有其他嚴重情節,無力賠償數額五六萬,屬于民事糾紛,對方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不會被判處刑罰。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主要責任賠償不起 ;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四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