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調動多遠距離算違法
員工調動工作地點崗位調動多遠距離算違法 的范圍并沒有明確規定。但勞動合同地點的變更是勞動合同的實質性變更崗位調動多遠距離算違法 ,需要和勞動者協商崗位調動多遠距離算違法 ,單方面變更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如果工作地方離自己十分遠崗位調動多遠距離算違法 ,不想去崗位調動多遠距離算違法 ,應該及時與公司協調,看看能否派出別的員工去。在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都會明確工作地點,工作地點是合同的必備條款,如果用人單位對工作地點變換,則屬對勞動合同的實質變更,那么就需要雙方協商變更,單位不能單方做出變更,否則屬于違約。因此,你可以拒絕去新地點工作。《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調崗距離多遠是合法的【法律分析】
用人單位無故對勞動者進行崗位調動是不合法崗位調動多遠距離算違法 的崗位調動多遠距離算違法 ,是屬于一種違法行為,調崗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反之,用人單位是基于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工作調動多少公里算違規這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崗位調動多遠距離算違法 ,但是公司無權單方面調崗位調動多遠距離算違法 你崗位調動多遠距離算違法 的崗位,公司調動你的崗位,應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協商達到一致,否則你可以不去新崗位,你若離職,有權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一個月工資。若公司以此種理由解除你,是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用人單位若沒有經過協商一致而單方調崗,員工有權拒絕。勞動合同應當按原約定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崗位調動多遠距離算違法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