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解決
法律分析:一、交通事故受傷方拖延不處理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解決 的辦法:對于這種受害方拖延不處理的情況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解決 ,肇事方應該積極找對方商討解決方案。作為受害方也應該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解決 了解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解決 ,如果不能與對方通過調節或者和解解決,想通過訴訟解決的,要知道,交通事故賠償是有訴訟時效的。
二、交通事故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人身傷害,當然要適用該一年的訴訟時效規定,但是實務中許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后過比較嚴重,被害人往往還在住院或者還在治療過程中,時 間已經超過三年,如果按照事故發生時作為時效起算點,許多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將不能得到保護,或者雖然能得到保護但是增加了法院訴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交通事故對方一直拖著不處理怎么辦【法律分析】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雙方要及時報警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解決 ,交通事故責任方拖著不處理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解決 的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解決 ,當事人可以報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首先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解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在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當對方不處理時,如果對方全責,可以自己拿著責任書、損失清單等資料去法院起訴對方車主和保險公司。當勝訴后,對方也不處理、賠償的,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交通事故我方全責對方一直拖著不處理怎么辦交通事故對方一直拖著不處理可以向交警部門申請調解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解決 ,對方拒絕調解的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解決 ,可以向法院起訴。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時的原則進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應當公開進行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解決 ,但當事人申請不予公開的除外。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解決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處理怎么辦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解決 ,交警會進行事故責任的劃分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解決 ,出具相應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雙方根據事故責任的劃分來承擔相應的責任,在對方要承擔責任的情況下,對方一直拖著不處理應該怎么辦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解決 ?遇到這樣的事情,建議你采取以下措施:
1、去交警隊拿到對方的駕駛證復印件、保單,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這樣是為了了解對方車輛的投保信息,以及為后續的起訴做準備。
2、和對方協商。給對方最后的期限,明確告知對方如果期限內協商不成的,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了。
3、收集證據。傷情鑒定、醫院的診斷證明、醫療票據、各種發票等等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一直拖著不處理怎么辦交通事故對方全責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解決 ,但是對方一直拖著不處理的話,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解決 你可以向交警申請調解,對方還是不肯調解的話,你就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先找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然后拿著認定書到法院起訴全責方。
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十天內,交警就需要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是對方付全責,那么你自己就可以拿著責任書、損失清單等相關的資料到法院起訴全責方及其保險公司。如果法院宣判后,對方還是不給你賠償,那么你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就可以了。
遇到對方全責而一直拖著不處理的情況,你一定要找交警調解或到法院起訴,因為一旦拖的時間太長了,對你是非常不利的,就有可能導致訴訟的期限過了。一般訴訟的時效是1年,過了一年就無法在申訴了。
交通事故不處理會怎樣
1、若交通事故造成受害方車輛受損或者是有人員受到傷害,但是全責方遲遲不去處理,在事故發生超過48小時沒有報案,或無法確定損失范圍的,全責方的保險公司將不會承擔賠償責任,由全責方自己承擔。
2、如果是由于違章造成事故的發生,你受到傷害,但是全責方不去處理,交警有權將其車輛扣押。若15天后仍未處理,將開始產生3%的滯納金,但不會超過罰款金額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