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直接起訴
1.不回應交通事故受害方的直接起訴會有什么后果?
一般來說交通事故對方直接起訴 ,如果被告在收到傳票后沒有出庭,法官可以缺席審判,如果他必須出庭而沒有出庭,法院可以傳喚他。庭審過程中,法官會對案件進行全面審查,雙方當事人可以充分舉證、質證、發表觀點、放棄答辯權,不利于法官查明事實,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建議你提前做好辯護準備,按期參加庭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交通事故對方直接起訴 我國《民事訴訟法》(2012年修訂)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交通事故對方直接起訴 ;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但是,如果被告必須出庭,他可以被傳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經兩次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對必須到庭的被告人,可以拘傳。”必須出庭的被告人,是指有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不出庭不能查明案情的被告人。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意見》第一百一十二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的必須出庭的被告,是指負有扶養、撫養、扶養義務,不出庭不能查明案情的被告。對國家、集體或者他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必須出庭,經兩次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也可以申請傳喚。
二、什么是民事訴訟程序?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立案法院提交訴狀。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通知當事人在7日內交納訴訟費,交納訴訟費后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對駁回起訴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10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受理后,法院將在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對方,對方將在15日內答復,告知雙方交換證據,并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3.提前3日告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和承辦人;公開聽證案件應當提前3日公告。
4.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院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證據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和義務,作證,宣讀未出庭證人的證言,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雙方對證據材料發表意見。法庭辯論: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論和論證。法院調解: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同意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并制作調解書的,雙方簽字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者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由合議庭作出裁定(判決)。
5.判決達成一致后,當事人將自動履行判決文書載明的義務或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對裁判意見不一致的,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處理:裁定:自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判決:自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已經有了起訴的權利。如果對方根本不接受交警提出的調解建議,如果有理有據,民事法院也會受理受害人的訴求。但行為人本身沒有必要通過不應訴來規避相關法律責任。即使開庭,也有調解的機會。
交通事故對方起訴了我該怎么辦1、如果不放心交通事故對方直接起訴 ,請一個律師沒有關系。但其實完全沒有必要交通事故對方直接起訴 ,白花律師費。因為現在是對方起訴,保險公司交通事故對方直接起訴 的律師會核定對方要求的合理部分提出異議的,不管怎么樣,核定損失是法院和保險公司的事情,官司也是保險公司和傷者在打。2、是否出庭都沒有關系,法院的判決交通事故對方直接起訴 他不服可以上訴,但一旦終審就有執行的義務。3、二次治療費用可以等實際發生了以后再打官司,你還是可以把保險公司列為第二被告,和這次一樣,沒有影響。
4、交強險額度內的費用你的全額承擔的,交強險以外的費用,按責任比例55的話,對方是非機動車賠償比例屬于你的賠償責任由商業三責險全額承擔,只要是因為交通事故造成的費用,保險都應當承擔,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費用,你也沒有承擔義務。5、傷者會提出醫療費、誤工費等的證據,此階段是傷者舉證,保險公司如果認為不合理,他承擔舉證責任,法院的職責就是核定這些舉證是否可以采信,然后判決可以采信的部分由保險公司賠償。
這是好事,避免了你在傷者和保險公司之間無休止的協調、協商。反正判決結果傷者和保險公司都必須接受,你也不會增加額外損失。
拓展資料:在公安機關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未作傷殘鑒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應提交書面申請,要求人民法院作傷殘鑒定。根據傷殘評定的等級,要求對方賠償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交通事故對方到法院起訴我我要怎么做首先可以尋求律師的幫助交通事故對方直接起訴 ,聘請律師,去深入交通事故對方直接起訴 了解情況。情況屬實后,可針對起訴書,提交答辯狀。最后進行事前調解,調解不成功的,參加法庭的審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交通事故對方直接起訴 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交通事故對方起訴了怎么辦?交通事故對方起訴交通事故對方直接起訴 了交通事故對方直接起訴 的情況下,應當配合司法機關調查取證,并搜集證據,積極應訴答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交通事故對方直接起訴 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另外,第一百二十五條也規定了交通事故對方直接起訴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交通事故對方直接起訴 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