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一、食品安全法最低賠償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的標準
除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了消費者要求賠償損失外,對于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懲罰性賠償,懲罰性賠償是有最低賠償金額的。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148條第2款規定“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所以,食品安全法最低賠償的金額為1000元。
二、食品安全法10倍賠償的構成要件
構成“十倍賠償”的要件至少包括以下三個要件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一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二是“經營者明知”;三是“標簽、說明書”類問題不符合本條款關于“瑕疵”的但書規定情形。
1、首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是“十倍賠償”的必要條件。
這個前提包括兩方面含義。一是在法律規定的眾多食品安全問題中,只有經檢驗判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問題才是“十倍賠償”的法定情形。
2、其次,是否屬于“明知”情形是判定經營者是否應當予以“十倍賠償”的必要條件。
“經營者”的概念在本法中包括食品銷售者和餐飲服務提供者。
3、最后,標簽、說明書的“瑕疵”問題是免除“十倍賠償”的但書規定,也是目前爭議最大的法律“空白區”.
簡單來說,判斷標簽、說明書的“瑕疵”是否屬于“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情形,應當視標簽、說明書所傳遞的錯誤信息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判斷。
除上述三個要件以外,本條第一款中“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钡谋硎鲆恢倍急缓雎允称钒踩☉土P性賠償條款 了。因為有觀點認為,在這一表述中的“受到損害的”才是“十倍賠償”的最關鍵要件。如果“消費者”沒有“受到損害”,則“十倍賠償”根本不成立。而對“受到損害”的認定則是比“瑕疵”認定更為復雜的一種判斷。
三、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懲罰性賠償方式有哪些
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賠償方式有兩種,即支付價款十倍和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實踐中人們可以選擇要求生產者或者經營者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責任是什么?根據《食品安全法》第96條第2款的規定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币虼?,針對食品經營者,是否要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通常要考量兩個方面的因素:一是行為的違法性。指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了規定的義務或違反了法律的要求,即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生命健康和安全權,甚至侵害了社會公眾的整體利益。由于食品消費者和經營者的信息不對稱,食品經營者處于強勢地位,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將會造成個人和社會利益的極大損失;二是主觀惡意性?!妒称钒踩ā穼κ称飞a者和銷售者進行了區別對待,對生產者適用的是嚴格責任,即生產者只要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就要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對銷售者適用的是過錯責任,即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進行銷售的,才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
食品安全法賠償規定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關于賠償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的規定有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
1、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
2、賠償標準為,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懲罰性賠償食品安全法雖然新《 食品安全法 》規定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的懲罰性賠償例外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的適用在司法實踐中還存在一些爭議,但在新《食品安全法》實施后筆者總結發現,各地法院在類似案件中對相關食品標簽瑕疵是否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裁判標準有逐漸趨同的趨勢。本文中圖表內容為筆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收集和整理有一定代表性的35個案例,在此基礎上,總結出各地法院針對因存在食品標簽瑕疵而支持價款十倍賠償和不支持價款十倍賠償的幾種主要情形。案例反映出以下問題: 首先,原告基本選擇要求價款十倍賠償而非損失三倍賠償。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若主張損失三倍賠償,原告需證明損失的存在和金額,舉證難度大 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而選擇主張價款十倍賠償只需證明其支付的價格及食品標簽本身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瑕疵,舉證難度小。 其次,明知標簽瑕疵而重復購買,請求價款十倍賠償受限制。2014年3月15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食品藥品司法解釋》)第三條規定 :“因食品、藥品質量問題發生糾紛,購買者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闭麄€《食品藥品司法解釋》中使用的都是“消費者”,唯獨第三條中使用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了“購買者”。這條規定意味著,在食品質量糾紛案件中,即便是職業索賠人知假買假要求懲罰性賠償,法院也應該支持。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第三條適用的范圍是與食品質量問題有關的糾紛,筆者理解,這里的“食品質量問題”指的是食品本身的質量安全問題,并不包括不影響食品本身質量的食品標簽瑕疵問題(即便該瑕疵可能誤導消費者)。因此,對上述不支持價款十倍賠償的案例,即法院對購買者明知標簽瑕疵而重復購買的食品不支持價款十倍賠償,與《食品藥品司法解釋》第三條的規定并不沖突。 最后,對食品標簽營養成分信息存在的瑕疵,有的法院認為影響食品安全支持原告價款十倍賠償要求,而有的法院則認為不影響食品安全。可見,在有關食品營養成分標簽瑕疵是否影響食品安全問題上,不同法院存在不同的認定。
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是什么一、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二、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如何處罰
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有關規定、《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并按下列規定給予罰款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
(一)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第五十三條食品召回制度,第六十二條進口食品及添加劑。第六十三條進口尚無國家標準的食品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荊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處2000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
三、關于懲罰性賠償的法律適用
就懲罰性賠償,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從規范內容看,經營者明知雖然是實體法中的要求,但其真正的落實卻要依靠民事訴訟法中的舉證責任規則。然而,關于經營者明知的舉證責任規則迄今并沒有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條規定:“在法律沒有具體規定,依本規定及其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他司法解釋無法確定舉證責任承擔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當事人舉證能力等因素確定舉證責任的承擔?!?/p>產品缺陷懲罰性賠償標準是什么?
; 1、國家法制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的統一 《侵權責任法》中關于產品責任的規定與《食品安全法》中關于食品責任的規定之間是一般法與特別法的關系?!妒称钒踩ā逢P于懲罰性賠償數額規定為“消費者可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侵權責任法》關于懲罰性賠償數額規定為“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為統一一般法與特別法,可考慮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紤]到前述《食品安全法》確定的懲罰性賠償基數不盡合理的原因,可將《侵權責任法》中“相應的懲罰性賠償”解釋為不超過被侵權人實際損失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 《侵權責任法》和《食品安全法》系規定侵權領域民事責任的法律,《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系規定合同領域民事責任的法律。兩者在懲罰性賠償的規定上應協調。如果將《侵權責任法》中“相應的懲罰性賠償”解釋為不超過被侵權人實際損失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與《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有關懲罰性賠償的規定不沖突,能妥善解決法律之間的協調問題。 2、國家整體及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 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我國屬于發展中國家,雖國家整體實力較強,但人均GDP還較低,整體經濟發展水平不高,發展方式粗放,企業抗風險能力較弱。同時,我國各地經濟發展很不平衡,東西差距和城鄉差距都較大。這些因素決定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條款 了法官不宜確定過高數額的懲罰性賠償金。但司法解釋規定“不超過被侵權人實際損失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并不意味著法官就要按最高數額判罰,而只是為不同侵權情形預留空間,法官還是要根據各種因素綜合確定懲罰性賠償金數額。 3、大多數國家懲罰性賠償的數額標準 當前,美日歐與我國貿易量在我國對外貿易量排名中處于較前位置,我國消費者購買美日歐的產品相對較多。而我國的懲罰性賠償無論是適用范圍,還是賠償數額都遠低于美日歐的標準,為維護我國消費者的利益,制裁國外生產者的傲慢,我國懲罰性賠償應設定較高的賠償數額,從而遏制國外生產者對我國消費者的不法產品侵權行為。 4、被侵權人的訴訟成本 在某些情況下,受害人遭受的實際損害數額不高,而侵權人從侵權行為中所獲得的利益巨大。對于侵權人的行為,一方面受害人很難對因果關系進行證明,因而很難勝訴;另一方面,由于實際損失很小,受害人獲得的實際補償金也許不能沖抵其提起訴訟的費用,從而不愿提起訴訟。這樣就難以達到制裁侵權人和遏制不法行為的目的。為鼓勵受害人為獲得賠償金而提起訴訟,可考慮設定應支付的懲罰性賠償金最低數額。考慮到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可規定最低數額為500—2000元不等,然后由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當地實際確定具體的最低數額。 5、侵權行為社會危害程度 如前所述,懲罰性賠償是一個帶有公權參與色彩的民事救濟手段,它關注第三人和社會。這就使懲罰性賠償具有協助執法機構執法,完善社會管理機制的功能,進而填補民法、刑法二元分割造成的法律調整的“相對空白”,制裁那些不構成犯罪但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的不法行為。在制裁這種帶有“犯罪”性質的不法行為時,不法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自然就是確定懲罰嚴厲程度的參考因素,即確定懲罰性賠償金數額的參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