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意外觸電死亡賠償計算
農民工工地觸電死亡賠償標準:職工因工死亡農村意外觸電死亡賠償計算 ,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農村意外觸電死亡賠償計算 ,其農村意外觸電死亡賠償計算 他親屬每人每月30%農村意外觸電死亡賠償計算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農村意外觸電死亡責任劃分你沒有講述具體的情形農村意外觸電死亡賠償計算 ,只能設想是多原因引起觸電死亡責任的劃分
一、以案例說明一下農村意外觸電死亡賠償計算 :
原告高某所有的房屋,其西側緊鄰10千伏的高壓供電線路。原告高某為該房屋加蓋三層隔熱層,將吊運建材磚頭等工作交由被告呂某完成。后呂某駕駛吊車進行吊運操作,同時原告的父親在二樓平臺上接收吊運物。在吊運大瓦的過程中,由于吊車的力臂碰到農村意外觸電死亡賠償計算 了高壓電線,致使接觸到吊籃的高父不幸被高壓電流擊中而死亡。
二、本案的關鍵在于責任主體如何確定。
各個責任主體之間應該如何進行責任分配?因本案屬于“多因一果”的侵權行為案件,應根據相關當事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原因力大小來劃分責任主體和責任份額。
1、因被告呂某系從事特種作業的專業人員,應盡到高度注意義務,而其在明知施工房屋附近有高壓線路、存在重大危險,且未經供電主管部門批準及采取停電或其他安全保障措施的情況下,仍在高壓電線附近違規作業,其行為違反了《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17條的規定,應對受害人的觸電死亡承擔50%的賠償責任。
2、供電公司作為高壓線路設施的經營者也應承擔一定責任。《侵權責任法》第73條規定,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因高壓電造成人身損害的案件,由電力設施產權人依照《民法通則》第123條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但對因高壓電引起的人身損害是由多個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原因力確定各自的責任。致害人的行為是損害后果發生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致害人的行為是損害后果的非主要原因,則承擔相應責任。綜合考慮本案觸電事故的發生系多個原因造成的情況,法院確定供電公司承擔20%的賠償責任。
3、原告高某與受害人在未經審批,且明知其房屋離高壓電線非常近的情況下,在其私有房屋上加建三層隔熱層,導致存有觸電安全的隱患,其對受害人的觸電死亡也存在一定過錯,應承擔30%的責任。
意外觸電死亡賠償1. 喪葬補助金 6個月 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因公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農村意外觸電死亡賠償計算 的親屬) 配偶每月40% 本人工資(撫恤金總額不應高于因公死亡職工生前農村意外觸電死亡賠償計算 的本人工資) 其農村意外觸電死亡賠償計算 他親屬每人每月30%本人工資(撫恤金總額不應高于因公死亡職工生前的本人工資 孤老或孤兒再加10%本人工資(撫恤金總額不應高于因公死亡職工生前的本人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發生觸電事故一般補償多少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侵害農村意外觸電死亡賠償計算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農村意外觸電死亡賠償計算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農村意外觸電死亡賠償計算 ,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賠償標準如下:(一)醫療費:指醫院對因觸電造成傷害的當事人進行治療所收取的費用。醫療費根據治療醫院診斷證明、處方和醫藥費、住院費的單據確定。(二)誤工費: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或者無收入的,按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年工資標準計算。誤工時間可以按照醫療機構的證明或者法醫鑒定確定;依此無法確定的,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和恢復狀況等確定。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農村意外觸電死亡賠償計算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